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乌海市智慧政务云平台事项库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联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16号)要求,现就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和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实现自治区、市、区三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一类型”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不断夯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基础,确保乌海市智慧政务云平台与各级政务服务网站深度融合、数据同源。
二、工作步骤
(一)权责清单梳理认领事项阶段(3月29日前)。市直各
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情况,重新梳理各部门权责清单,填写《乌海市权责清单调整梳理表》(见附件1);以调整后权责清单为基础,依据《国家级基本目录》(见附件2)认领政务服务事项,并调整梳理本部门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填写《乌海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梳理表》(见附件3)和《乌海市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表》(见附件4),于3月29日前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二)事项审核确认阶段(4月5日前)。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委编办配合,对市直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事项认领情况、《乌海市权责清单调整梳理表》、《乌海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梳理表》及《乌海市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表》进行审核确认,对审核通过的部门进入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编制环节。
(三)依申请办理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编制阶段(4月19日前)。通过审核的各部门需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以下简称《国标1》,见附件2)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2部分:要素要求》(以下简称《国标2》,见附件2)要求,逐项编制《乌海市依申请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见附件5),于4月19日前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四)依职权办理权力事项梳理阶段(4月30日前)。市直各相关部门以调整后的乌海市本级权责清单为基础,调整梳理本部门依职权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填写《乌海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梳理表》(见附件3),于4月30日前报送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五)依职权办理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编制阶段(5月20日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对各部门报送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各部门需按照《国标1》和《国标2》要求,逐项编制《乌海市依职权办理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见附件6),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六)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阶段(6月20日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报送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需按照《国标1》和《国标2》要求,逐项编制《乌海市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见附件7),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通知》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情况,按照市级工作推进步骤、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自行同步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动态调整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各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于3月25日前将此项工作具体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信息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见附件8)。
(二)各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故意漏报、瞒报、不如实进行动态调整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要加强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和督促各区、各部门积极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员:田杰 王明
联系电话:3998398 3998312
附件: 1. 乌海市权责清单调整梳理表
2. 国家级基本目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
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国
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
单第2部分:要素要求网址链接
3. 乌海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梳理表
4. 乌海市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表
5. 乌海市依申请办理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6. 乌海市依职权办理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6-1. 乌海市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6-2. 乌海市行政征收事项实施清单梳理表
6-3. 乌海市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梳理表
7. 乌海市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8. 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梳理工作人员信息表
2019年3月21日
附件1
乌海市权责清单调整梳理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设定依据 |
办理基本流程 (权力运行基本程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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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权力类型主要是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
附件2
国家级基本目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2部分:要素要求网址链接
http://zwdt.wuhai.gov.cn/seeMoreNews.do?siteId=10&tgNew=0
附件3
乌海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梳理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实施主体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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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说明:1. 事项名称: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名称,与权责清单一致。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3. 设定依据:行政权力事项的设定依据,与权责清单一致。)
附件4
乌海市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服务领域 |
实施主体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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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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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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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 事项名称:公共服务事项具体名称。2. 服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的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婚姻生育、劳动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户籍人口、税收财务、残疾人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其他等领域。)
附件5 |
|
|||||
乌海市依申请办理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是否必填 |
备注 |
||
1 |
通用事项名称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是 |
目录清单生成 |
||
2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
是 |
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 |
||
3 |
所属区划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 |
例:内蒙古自治区,由目录清单生成 |
||
4 |
基本编码 |
系统自动生成 |
/ |
基本目录中的基本编码共12位,由2位区划代码、2位事项类型代码、5位主项代码以及3位子项代码四部分组成。由系统自动生成 |
||
5 |
事项类型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是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 |
||
6 |
行使层级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是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
||
7 |
实施主体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 |
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机构名称,由目录清单生成 |
||
8 |
责任处室 |
|
是 |
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处室名称 |
||
9 |
计划生效日期 |
|
否 |
由目录清单生成,非必填项 |
||
10 |
计划取消日期 |
|
否 |
由目录清单生成,非必填项 |
||
11 |
事项状态 |
系统自动生成 |
|
由系统中事项状态决定 |
||
12 |
事项版本 |
系统自动生成 |
|
新增或变更后系统自动生成 |
||
13 |
实施主体编码 |
系统自动生成 |
|
由系统自动生成 |
||
14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授权组织 ○授委托组织 |
委托部门 |
|
是 |
法定机关、授权组织、授委托组织 |
15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上级授权 ○同级授权 ○上级委托 ○同级委托 ○上级下放 |
是 |
法定本级行使、上级授权、同级授权、上级委托、同级委托、上级下放 |
||
16 |
设定依据 |
|
是 |
政务服务事项的来源,明确标注该事项办理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名称和所引用的条项和款项的具体内容。 |
||
17 |
权限划分 (职责边界) |
|
否 |
应明确同一审批事项在各行使层级间的权限及行使的内容和标准。两个(或以上)决定机关审批的事项,应指明牵头决定机关,并划定各机关之间的审批权限边界。多级共有事项必填 |
||
18 |
行使内容 |
|
否 |
法规条文对不同层级的实施机构行使同一事项有区别性规定的情况 |
||
19 |
责任事项 |
|
是 |
由目录清单生成,必填项 |
||
20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
是 |
由目录清单生成,必填项 |
||
附件6-1
乌海市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序号 |
信息要素 |
内容 |
填表说明 |
1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
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 必填项 |
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
系统自动生成 |
3 |
事项状态 |
|
系统自动生成 |
4 |
事项版本 |
|
系统自动生成 |
5 |
事项类型 |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 目录信息带入 |
6 |
行使层级 |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目录信息带入 |
7 |
基本编码 |
|
系统自动生成 |
8 |
实施编码 |
|
系统自动生成 |
9 |
实施主体 |
|
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机构名称 目录信息带入 |
1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授权组织 ○受委托组织 |
法定机关、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 |
11 |
委托部门 |
|
当实施主体性质为受委托组织时,委托部门为必填项。 |
12 |
实施主体编码 |
|
实施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项 |
13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上级授权 ○同级授权 ○上级委托 ○同级委托 ○上级下放 |
必填项 |
14 |
设定依据 |
|
填报政务服务事项的来源依据,填写依据需加入制定机关的全称,发布文号、令号,如有修改,还需填写修正令号,具体内容需定位到事项设定相关的条、款、项,避免全文引用,国家省市县四级同级别间相同事项设定依据应保持一致 目录信息带入 |
15 |
法定办结时限 |
|
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 必填项 |
16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自然日 ○无法定时限 |
必填项 |
17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非必填项 |
18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 网络: 邮件: 信件: 电话: |
填报包括大厅窗口、网络、电话、信件、邮件等多种投诉方式(投诉电话、信件、邮件等信息不可以与咨询方式相同)。例如:投诉电话:025-96119 必填项 |
19 |
咨询方式 |
窗口: 网络: 邮件: 信件: 电话: |
填报包括大厅窗口、网络、电话、信件、邮件等多种咨询方式。例如:咨询电话:025- 68505229 必填项 |
20 |
咨询方式 |
窗口: 网络: 邮件: 信件: 电话: |
填报包括大厅窗口、网络、电话、信件、邮件等多种咨询方式。例如:咨询电话:025- 68505230 必填项 |
21 |
计划取消日期 |
|
填报事项,计划取消生效日期 目录信息带入 |
22 |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
|
填报事项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必填项 |
附件6-2
乌海市行政征收事项实施清单梳理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是否必填 |
备注 |
||||
1 |
通用事项名称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是 |
目录清单生成 |
||||
2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
是 |
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 |
||||
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
是 |
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编码 |
||||
4 |
实施编码 |
系统自动生成 |
是 |
系统自动生成 |
||||
5 |
基本编码 |
系统自动生成 |
/ |
基本目录中的基本编码共12位,由2位区划代码、2位事项类型代码、5位主项代码以及3位子项代码四部分组成。由系统自动生成 |
||||
6 |
事项类型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是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 |
||||
7 |
行使层级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是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
||||
8 |
实施主体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 |
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机构名称,由目录清单生成 |
||||
9 |
计划生效日期 |
|
否 |
由目录清单生成,非必填项 |
||||
10 |
计划取消日期 |
|
否 |
由目录清单生成,非必填项 |
||||
11 |
事项状态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
12 |
事项版本 |
系统自动生成 |
|
新增或变更后系统自动生成 |
||||
13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授权组织 ○授委托组织 |
委托部门 |
|
是 |
法定机关、授权组织、授委托组织 |
||
14 |
实施主体编码 |
|
|
|
||||
15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上级授权 ○同级授权 ○上级委托 ○同级委托 ○上级下放 |
是 |
法定本级行使、上级授权、同级授权、上级委托、同级委托、上级下放 |
||||
16 |
设定依据 |
是 |
|
政务服务事项的来源,明确标注该事项办理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名称和所引用的条项和款项的具体内容。 |
||||
17 |
承诺办结时限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是 |
实际办件流程的时限,承诺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
|||
18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
|
|
|||
19 |
法定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是 |
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 |
||||
20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
|
||||
21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 |
窗口投诉方式内容 |
是 |
选择多种监督投诉方式,可多选 |
|||
22 |
☐网络 |
网络投诉方式内容 |
||||||
23 |
☐邮件 |
邮件投诉方式内容 |
||||||
24 |
☐信件 |
信件投诉方式内容 |
||||||
25 |
☐电话 |
电话投诉方式内容 |
||||||
26 |
咨询方式 |
☐窗口 |
窗口投诉方式内容 |
是 |
选择多种咨询方式,可多选 |
|||
27 |
☐网络 |
网络投诉方式内容 |
||||||
28 |
☐邮件 |
邮件投诉方式内容 |
||||||
29 |
☐信件 |
信件投诉方式内容 |
||||||
30 |
☐电话 |
电话投诉方式内容 |
||||||
31 |
到现场次数 |
○0次 ○1次 ○2次 ○多次 |
否 |
如选0次以上的次数,需填写原因说明 |
||||
32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
是 |
|
||||
33 |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
○是 ○否 |
是 |
|
||||
34 |
征收种类 |
○税收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 |
是 |
|
||||
附件6-3
乌海市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梳理表
序号 |
信息要素 |
内容 |
填表说明 |
1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
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 必填项 |
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
系统自动生成 |
3 |
事项状态 |
|
系统自动生成 |
4 |
行使层级 |
|
事项的行使层级,行使层级类型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镇(乡、街道)级和分级管理,行使层级为 1 个 目录信息带入 |
5 |
基本编码 |
|
系统自动生成 |
6 |
实施编码 |
|
系统自动生成 |
7 |
事项类型 |
|
目录信息带入 |
8 |
事项版本 |
|
事项版本 |
9 |
实施主体 |
|
填报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机构名称。例如: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目录信息带入 |
1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授权组织 ○受委托组织 |
必填项 |
11 |
实施主体编码 |
|
实施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项 |
12 |
委托部门 |
|
法定机关、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当实施主体性质为受委托组织时,委托部门为必填项。 |
13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上级授权 ○同级授权 ○上级委托 ○同级委托 ○上级下放 |
必填项 |
14 |
设定依据 |
|
填报政务服务事项的来源依据,填写依据需加入制定机关的全称,发布文号、令号,如有修改,还需填写修正令号,具体内容需定位到事项设定相关的条、款、项,避免全文引用,国家省市县四级同级别间相同事项设定依据应保持一致 目录信息带入 |
15 |
法定办结时限 |
|
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 必填项 |
16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自然日 ○无法定时限 |
必填项 |
17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填报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18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 网络: 邮件: 信件: 电话: |
填报包括大厅窗口、网络、电话、信件、邮件等多种投诉方式(投诉电话、信件、邮件等信息不可以与咨询方式相同)。例如:投诉电话:025-96119 必填项 |
19 |
咨询方式 |
窗口: 网络: 邮件: 信件: 电话: |
填报包括大厅窗口、网络、电话、信件、邮件等多种咨询方式。例如:咨询电话:025- 68505229 必填项 |
20 |
计划生效时间 |
|
填报事项,计划开始生效日期 目录信息带入 |
21 |
计划取消时间 |
|
填报事项,计划取消生效日期 目录信息带入 |
附件7
乌海市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是否必填 |
备注 |
||
1 |
通用事项名称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是 |
目录清单生成 |
||
2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
是 |
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 |
||
3 |
所属区划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 |
例:内蒙古自治区,由目录清单生成 |
||
4 |
基本编码 |
系统自动生成 |
/ |
基本目录中的基本编码共12位,由2位区划代码、2位事项类型代码、5位主项代码以及3位子项代码四部分组成。由系统自动生成 |
||
5 |
事项类型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是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 |
||
6 |
行使层级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是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
||
7 |
实施主体 |
系统自动获取目录信息 |
/ |
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机构名称,由目录清单生成 |
||
8 |
责任处室 |
|
是 |
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处室名称 |
||
9 |
计划生效日期 |
|
否 |
由目录清单生成,非必填项 |
||
10 |
计划取消日期 |
|
否 |
由目录清单生成,非必填项 |
||
11 |
事项状态 |
系统自动生成 |
|
由系统中事项状态决定 |
||
12 |
事项版本 |
系统自动生成 |
|
新增或变更后系统自动生成 |
||
13 |
实施主体编码 |
系统自动生成 |
|
由系统自动生成 |
||
14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授权组织 ○授委托组织 |
委托 部门 |
|
是 |
法定机关、授权组织、授委托组织 |
15 |
设定依据 |
|
是 |
政务服务事项的来源,明确标注该事项办理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名称和所引用的条项和款项的具体内容。 |
||
16 |
权限划分 (职责边界) |
|
否 |
应明确同一审批事项在各行使层级间的权限及行使的内容和标准。两个(或以上)决定机关审批的事项,应指明牵头决定机关,并划定各机关之间的审批权限边界。多级共有事项必填 |
||
17 |
行使内容 |
|
否 |
法规条文对不同层级的实施机构行使同一事项有区别性规定的情况 |
||
18 |
责任事项 |
|
是 |
由目录清单生成,必填项 |
||
19 |
追责情形及 追责依据 |
|
是 |
由目录清单生成,必填项 |
||
附件8
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梳理工作人员信息表
部门: |
|
分管领导 |
联系方式 |
|
|
工作人员 |
联系方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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