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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13 16:57:08 作者:颜慧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在持续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的同时,同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等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自治区要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由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统筹安排,委托自治区地质调查院进行,各盟市配合完成调查。按照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我市已于2019年配合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核查点位核实确认工作。工业和企业用地方面,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目前已完成全市162个地块基础信息的复核确认工作。

  我市积极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开展建设用地土壤调查,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分局对地块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确定疑似污染地块,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政策依据和空间信息补充完善工作,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到2020年底前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在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及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中加以应用。

  我市还建立完善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清单。目前,2020年度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已建立,列入名单的7家重点监管企业中,2家企业已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检测报告待公示;1家企业已完成土壤采样分析,正在编制自行监测报告;2家企业已完成土壤监测招投标,正在开展土壤采样分析工作;剩余2家正在进行土壤检测招投标。

  为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做好土壤污染预防,我市深入推动工业固废渣场建设,乌达和海南工业园区均配套建成工业固废渣场项目,海南区和海勃湾区分别建成一处煤矸石集中处置场;大宗工业固废利用基地建设中申报的13个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中,3个已建成,2个将于近期投产。此外,我市自2018年起还逐步试点推行重点监管企业责任书签订和公开制度,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监测其用地的土壤环境,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土壤是大气、水、固体等废弃物的最终受体,一旦污染,修复治理的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土壤污染是大气、水污染等污染物长期累积形成的,有着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均匀性、不可逆转性和长期性等,因此,常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自我国首部规范土壤防治法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市始终把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作为打好净土保卫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完善土壤环境监管机制的同时,多举措深入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未来,我市将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通过继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完成我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目标,使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更加健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助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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