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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7 16:11:41 作者: 来源: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乌公发〔2020〕17号                 签发人:明友

  乌海市公安局

  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以来,乌海市公安局以《乌海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全市公安机关实际工作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减少办事要件,大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公信力、执行力,全力为市委确定的“一个统领、一个根本要求、两个着力、‘五区’建设”发展思路,营造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现将2019年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多维度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公安机关因维护政治安全,强化打防管控等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工作的特殊性,相关政策制定以公安部、公安厅为主,本年度无市公安局自行制定的政策,政策解读工作侧重于解读和公开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一是切实执行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规定,健全工作机制,通过走进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间,依托“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以图片、图表、音视频等素材为主的形象化、通俗化形式,对“扫黑除恶”“清枪治爆”“智慧公安”“放管服”改革举措以及便民利民措施宣传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便民措施进行全方位解读宣传。

  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的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公安窗口单位均将办事流程图、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制作“温馨提示”宣传单摆放在各业务窗口,组织志愿服务者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导办服务,通过智能一体机和电视进行政策、制度宣传,对“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业务事项等“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措施新政进行细致解读,让办事群众对所办业务流程一目了然,及时获取权威信息和政策红利。

  三是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主动发布相关信息。乌海公安“警民之家”平台建设以来,共建立11个专栏,发布帖子4.9万,成员25.1万,访问量达387.9万。2019年,“12345”智慧城市平台解答群众问题700余人次,回复市民热线问题6600余人次,回复率100%,做到了有问必答、准确及时,提升了服务效率。执法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主动发送告知短信26274条,门户网站执法公开栏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2163份。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收集各类群众反馈的问题和意见1776条,按时完成整改和满意答复的1641条,办结率达92.4%。

  (二)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网站建设。2019年,市公安局综合信息网(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25条,其中在“警务动态”模块更新信息105条,“公告公示”模块公开信息共20条;在乌海市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信息77条;交警支队利用短信平台发送点对点交通安全提示短信195万余条,“乌海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消息400条,微博官方账号发布条原创类信息1325条;“乌海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数量440余条次,关注粉丝人数10万余人;门户网站”的局长信箱共为群众答疑解惑38起,办结38起,办结率100%。各部门均设立微信公共账号,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三)强化“便捷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整合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强化便民利民“新举措”,拓展服务事项,着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通过进一步完善户籍、出入境、车驾管等5类33项业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模式,不断深化“一站式”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排一次队、只跑一次路”。持续推进“互联网+”工作模式,在服务窗口推出微信、支付宝等多元支付方式,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时效。在全区率先实现本地身份证、户籍业务15个户籍派出所通办通取。不断创新“互联网+车驾管服务”服务,成立交警“网办中心”,实现35项业务网上办理。“交管12123”APP推出补换驾驶证、预选机动车号牌、简易交通事故处理等35项业务“指尖服务”,全年使用“交管12123”APP处理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占全市事故总数的88.45%,充分让群众享受到了“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改革红利。积极推行“警企合作”,与市邮政局营业网点合作设立7个“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增加了办理窗口。在警务工作站增设违章处理、驾驶证自助办理、户证查询办理等自助终端,打造“一站式,跨警种、跨业务层级、一站多能”的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区,打通了“马上办、就近办”便民服务的“最后一米”。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严查“黄牛”,堵塞管理漏洞。探索“交警+理赔员”警保巡查队,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托信息化手段,创新公开方式,办案系统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对特定对象公开自动短信告知功能。在全国率先研发旅馆业无证入住身份检验系统,获得公安部基层技术革新奖三等奖,在全国推广使用。自助研发的“网约房、民宿”管理信息系统入选参评全国基层技术革新奖。

  (四)全力配合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及清单编制工作。2019年,市公安局积极选派专业人员参与全市在线政务服务集中办公工作。其中,在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及清单编制工作中,政务服务平台中涉及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事项共计79项(包括本部门事项40项,环保局、应急管理局跨部门事项2项),经逐项梳理,共认领政务服务事项40项,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完成实施清单编制与发布工作;在“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及清单编制工作中,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涉及市公安局监管事项共计37项(包括本部门事项24项,交通局等跨部门事项5项),经逐项梳理,共认领监管事项24项,其中22项行政检查事项应编制实施清单,已全部完成实施清单编制与发布工作;13项监管事项因法律规定与职责权限,不属于本单位认领范围;在电子证照工作中,市公安局共涉及各类证照类型13种,已提供证照模板9种,提供证照信息13种,提供证照历史数据6种,其他7种证照因涉密等情况未提供历史数据。

  (五)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全力做好保障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组长1人、副组长2人、成员负责人14人,各相关部门均设立联络员。

  二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精神,乌海市公安局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建立包括有《乌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乌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乌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20项工作制度。

  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激励和问责,对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给予了批评,限期整改。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将学习常态化开展,努力实现对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2019年共组织业务培训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87

规范性文件

0

0

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21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7

96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01

2163

216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部门统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795.4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7

0

0

0

0

0

1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7

0

0

0

0

0

1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7

0

0

0

0

0

1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度,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大量公开工作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侧重点还需不断调整,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手段和方法还有待深化和拓展。在推进网上办事方面,当前“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网络正在积极推进完善,除交警、出入境、户籍管理以外的其他公安业务大多数还需要群众到窗口进行办理,并不能实现“网上办”。

  三是基层受理点警力不足,推进改革工作效率不高,例如三区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由于基层民警警力有限,民警都身兼户籍、车管等业务,导致受理人员无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造成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较慢。目前,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对三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窗口民警的督导工作,同时,在基层单位增设专职出入境民警,同时为基层窗口印制宣传单和展板,保证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

  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好办法、新形式,不断调整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是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不断提高车管、户政、出入境等窗口部门电话咨询和工作接待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在接待、受理、答复、处理过程中形成规范的用语和处理程序。

  二是将增补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主动接受乌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进一步梳理乌海市公安局的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审定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拓展公安工作便民利民服务空间。

  2020年1月16日

  

  乌海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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