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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7 16:22:47 作者: 来源: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多渠道公开市场准入、企业登记、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加强载体建设、促进权力公开透明等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方面

1.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门好进”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8月1日起,乌海市已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为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1个工作日,申领发票1个工作日。按照全区提出“10月底前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的工作要求,整整提前了三个月。

“零见面” 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 今年以来,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智慧政务,乌海市市场监督部门逐步推进商事全程电子化登记和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窗口显著位置推出全程电子化操作流程和二维码,扩大宣传受众面;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工商所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设置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服务区,为注册企业提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化服务。2019年,全市已有网登名称自主申报4016件,网上设立企业1094户,新设立企业80%以上可实现网上名称自主申报。通过全程网上设立登记企业占新设企业的40%以上。

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均已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功能。企业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自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并实现网上公示、电子营业执照APP亮照。今年7月27日,乌海市已发放首张电子营业执照。

 “门好出”助推企业注销便利化。乌海市从三个方面入手,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降低企业注销成本,压缩注销时间,提高注销效率。一是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注销渠道。今年4月1日起,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可以选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企业自行录入清算组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即可。二是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公告途径。企业可通过公示系统免费发布。三是精简注销所需材料,降低企业注销成本。企业办理注销时,登记机关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材料,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再收取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

今年,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截至目前,全市办理涉及“证照分离”业务1211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47件,优化准入服务1019件,涉及市场主体918户;积极落实自治区“多证合一”改革文件精神,涉及全市15个部门“32证合一”。如今,申请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积极推进政银合作,目前已与7家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企业和群众可到就近的银行网点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业务;推进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体系建设。

2.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11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局副局长梁兰柱、药化监管科科长尹庆文做客乌海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法治时空》栏目的特别节目《七五普法进行时》,讲解新的药品管理法对于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以及新法的实施将会给老百姓带来的变化和影响。截至目前,举办药品经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7期,参训人员600余人;在内网和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发布法律法规知识16期;参加自治区局举办的“每周一课”37期700余人次

二是“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情况。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全市21家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都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依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编制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抽查事项313项。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随机抽查58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1824家。积极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 5个部门联合检查2次,抽查市场主体16家户,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公示。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规范执法办案流程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现场执法活动和办案场所全程记录,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截至目前,共对14起案件、1件举报、1件撤销登记事项进行法制审核。二是完成行政复议工作平台信息完善工作,录入行政复议人员信息及2016年至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信息。

2.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扶持市场主体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有序开展。今年以来,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重点查处食品、烟酒、化妆品、农资、服装、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和农畜产品等商品上发生的专利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积极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的使用和保护。2019年,全市申请专利数319件,授权223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95件。全市新注册商标407件。截至目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2455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 件、地理标志商标1 件。

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认领填报相关监管事项清单。在二手车销售行业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全市5家二手车市场业主召开约谈会。以动产抵押工作服务企业,今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8份,抵押金额432991.69万元。认真组织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公示工作,从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入手,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全市共有14家企业进行了申报。

圆满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全市应报企业共11431户,实报10552户,年报率92.31%,市局本级企业年报率97.34%,排名位列自治区第四。全市应报个体工商户30174户,实报23347户,年报率77.37%;全市应报农民专业合作社114户,实报113户,年报率99.12%。全市共归集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0094条,行政处罚信息1712条。

3.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145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1起罚没款57.09万余元,案件信息全部公示。全市食药系统共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42起,从中立案10起,罚没款14.34万元。

开展多项专项整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先后开展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10余项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3366户,取缔无证经营户7户;查扣过期食品10公斤发现河南省兰考县宁远食品有限公司“虾扯蛋 ”问题辣条427袋,责令停止销售或下架退市食品数量20公斤。

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餐饮服务、学校食堂、福利机构的餐饮食品安全、小餐饮多项专项整治。检查餐饮业户1013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1377户,检查企业职工食堂77户,“清真”餐饮178家次,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587家,小餐饮3796户次,关停、整顿小餐饮226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50份。

加强药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检查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277户次,中药饮片经营企业40户次,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75户次、医疗机构160户次;医疗器械4127批次,使用无菌植入医疗器械单位240户次,化妆品经营单位39户次。

4.持续推进质量提升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

重新调整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先后推荐7家企业为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对象开展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评选。全市共有8家单位,经过资格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评选出3家拟表彰单位。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市政府政务公开网、政务服务中心显示屏及我局门户网站、OA内网不断更新和发布各类信息,及时让办事群众和本单位职工了解本单位的一些动态,方便办事人员办事。二是有效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让不同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了解我局动态;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通运行“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截至目前,传播受众达398人。利用智能手机应用为基础,向市民群众免费提供业务查询、业务咨询解答和预约服务。。四是加强我局网站建设。由于机构调整,原乌海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为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信息在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

2.制度机制建设方面

制定和完善领导负责、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等机制。完善了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各项预决算已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公开。截止目前,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78

3193

31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

 132

 132

行政强制

 48

 2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的工作思路和干部队伍亟需融合,能力提升、发挥优势的效果不明显,相关工作、数据统计都在整合过程中;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也处于衔接阶段,公开方式选择较少。

改进情况:目前,三定方案已制订,各科室人员配备已到位。新的工作架构已形成,各项工作将有序推进;门户网站各项栏目逐步完善,已上线运营;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为重点内容,拓宽公开领域,做到深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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