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问题咨询 |
主题 | 社区拒绝出具证明 |
信件内容 | 我户籍所在地是在乌海市海勃湾区,现在在玉溪市红塔区工作,想在这边申请公租房,要求户籍所在地出具未享受公租房证明,社区以已经取消开具本证明为由拒绝出具,但玉溪市红塔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要求出具,且有政策支持。 国家对于公租房政策要求,是申请人从未享受过公租房,社区应该出具该证明。 |
姓名 | 吕** |
添加时间 | 2023年06月06日 |
回复时间 | 2023-06-06 17:20:57 |
办理单位 | 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 |
办理状态 | 已完结 |
办理结果 | 已告知:您好,经联系乌海市海勃湾区房产和物业服务中心核实告知:如您户籍地为海勃湾区,则可以先到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房屋查询证明,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房屋查询证明到乌海市海勃湾区房产和物业服务中心(海勃湾区政府大楼602室)开具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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