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正常供热一年以上,新入网的小区第一年供热不予办理停供业务。
2、具备单户控制条件且阀门在户外。
3、用户请专业水暖工在供热管道的进回水管上加装丝堵或有明显的断开点。
4、采取停供措施后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公共设施设备安全。
5、无历年欠费。
办理流程:
1、用户自行核查是否具备办理停供的条件;
2、在我单位缴费网点领取并填写《供热报停申请表》,缴费网点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无误后经办人签字并存档;
3、用户请专业水暖工在供热管道的进回水管上加装丝堵或有明显的断开点,经我单位稽查人员核实后在断开处贴封条,并在《供热报停申请表》上签字;
4、我单位工作人员审查停供资料准确完整后,通知用户去收费网点缴费,缴纳30%的基础热费,并获取缴费凭证;
5、停供办理完成。
注意事项
1、用户申请停供后,管道井不得上锁,便于我单位稽查人员不定期去检查,用户必须给予积极配合;若发现在申请停供期间又擅自用暖,属窃热行为,用户必须交清
该采暖期全额热费,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54条对窃热个人罚款500元。
2、用户申请停供后,需自行将户内采暖设施内的水放尽,做好保温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冻害由用户负责。
3、本采暖期如需恢复供热,应向我单位提出申请,用户需缴纳全额热费后方可恢复供热。
4、用户办理停供需“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办理”,次年没有申请办理停供的用户,视为正常用暖;下一个采暖期如需停供须重新办理。
收费标准
采暖费收费由乌海市发改委统一定价。
1、居民用热为每个采暖期:19.68元/平方米(含各类学校、幼儿园、社会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
2、非居民用热为每个采暖期:31.38元/平方米
3、低保人员用热为每个采暖期:16.38元/平方米,低保户要求带有两个月内验证章的低保证原件 复印件,低保证地址及用户名,至少有一项玉收费系统相吻合,必须在采暖期内缴费
入网费的收取:
1、城市居民用户:60元/平方米
2、行政事业单位:90元/平方米
3、工商企业及其他用户:120元/平方米
注:计算面积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以乌海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所有证》为准)
办理停供
办理对象:乌海热电厂热力公司供热区域用户。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