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内残联发〔2025〕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拨付乌海市清山助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资金3.3万元,乌海市海南区清山助益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资金5.35万元,合计8.65万元。公示期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473-8992547
乌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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