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第一巡视组对乌海市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视。12月1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乌海市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千方百计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落实
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视市委常委会自身和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的试金石,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反馈意见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收到巡视意见反馈当天,市委从“两个维护”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当日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市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把巡视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真改实改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问题整改。
二是高位推动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各部门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加强整改工作领导,亲力亲为调度整改进展,先后主持召开有关巡视及整改工作会议5次,有力保障了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持之以恒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三是统筹谋划抓整改。市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对乌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清单》,并结合《自治区党委书记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点人点事问题清单》和《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呼和浩特市等6个盟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视的情况通报》,细化为36条具体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定《关于定期调度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乌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建立定期调度总结、通报约谈、自查自评等整改机制,高效有序调度梳理整改进展,点名通报存在问题,发放工作预警提示1份。
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主动征求意见。巡视整改期间,积极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针对方案制定、整改推进、政策要求等工作,争取业务指导和联动整改支持,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展。围绕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主动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自治区安委办意见建议,并对反馈的意见建议,逐条对照、逐项研究落实完善;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等各类会议5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有关要求,审议整改方案,调度工作进展,研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巡视整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是实地督促抓落实。3月15日至16日,对各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4月23日至25日,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拟销号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到完成一个、审核一个、销账一个。同时,认真用好巡视整改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工作提示要求,在集中整改期内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围绕政策咨询、进展汇报对接工作10余次,定期录入并更新巡视整改进展。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实地督导检查、纳入日常监控指标等方式,深入开展整改监督,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成效扎实。
三、全力以赴推动问题整改见行见效
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围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 压实压细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乌海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等文件,开展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专题解读,督促监管部门细化责任分工,建立监管部门岗位责任制,明确监管部门每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健全责任机制。督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健全责任机制,强化对安全生产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三是开展指导帮扶。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监管部门开展帮扶指导,准确研判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手把手”帮助监管人员流程化、标准化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监管部门尽职履职。
(二)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经费管理监督
一是开展培训教育。加强监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办法》学习,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落实、规范透明。二是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制定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检查审计工作方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费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2023年提取使用情况及2024年提取使用计划,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行为。三是加强盯办整改。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问题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盯办销号。
2. 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和救援演练
一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督促海勃湾区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及时公布印发。二是注重演练实效。组织企业及演练专家,留存演练方案、脚本、专家点评、图像、总结评估报告等记录,总结演练中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提升应急演练水平。三是督促落实责任。制定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对应急演练的频次等相关内容作出要求,督促企业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反思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
3. 明确在建工业项目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乌海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园区内在建工业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生产界区内的建设工程、配套工程和附属工程)的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明确,厘清监管职责。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海勃湾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乌达区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职责分工方案》和《海南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等文件,明确园区在建项目监管职责,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加强产业园区在建项目检查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严防在建项目安全风险。
(三)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整肃安全评价市场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安全评价执业行为,整肃全市安全评价市场,打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
2.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是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梳理企业需要报备的事项,制定印发《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需向应急管理局报备相关事项的通知》,对企业临时检维修等情况作出向主管部门报备的要求。二是全力消除隐患。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移交隐患问题,进行协同联合执法,督促完成整改。三是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是设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公开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途径,健全举报奖励体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3月底前累计受理群众举报23件,兑现奖励0.6万元。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
一是进行全面摸排。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全市重点领域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54项。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反思“长期未予监督纠正”的问题,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所有正在生产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全力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向各区和全市爆破作业单位解读“穿爆一化体”管理模式,要求按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管理要求》(GA990—2012)规定,实行“穿爆一体化”管理模式,解决爆破作业单位施工设计形同虚设、不能有效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穿爆一体化”工作模式,督促各爆破作业单位落实相关要求,对存在隐患、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项目“穿爆一体化”管理模式已达到100%。
4. 消除餐饮单位安全问题
一是畅通“生命通道”。制定印发《乌海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发布《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在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贴,拆除影响逃生栅栏、护窗等40余处,清理疏散通道400余处。协调主流媒体开展火灾隐患大曝光行动,曝光单位200余家,曝光火灾隐患600处,在4000个公众场所大屏连续不间断播放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二是建立警消协作机制。对全市派出所进行消防安全业务培训,针对九小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辖区派出所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力度,持续做好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宣传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约谈会5次,约谈企业500余家。制定印发《乌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通过聘请专家、抽调业务骨干等方式,组织商务、市场监管、民政、卫健、应急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危化企业开展联合督导检查20余次。全市共检查单位1633家,发现隐患4367处,整改隐患4054处,临时查封12家,罚款6.88万元。
5. 加大隐患整改跟踪力度
一是严格隐患闭环。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安全距离不足问题。整改后经复查确认销号。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严格复查验收。约谈有关部门责任人员,要求针对巡视组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牢固树立“复查验收不力是失职,不严抓是渎职”的观念,严肃认真对待复查验收。
6. 补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短板
一是完善课程内容。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课程,进一步加强学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加强事故防范措施、提高学员安全技术水平,确保安全设施的正确使用,减少事故隐患。二是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责令有关企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相关监管部门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列入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内容。三是压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辖区、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摸底检查,督促各企业压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截至目前,累计排查企业319家次,查整问题隐患33个。
7. 消除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盲区”
一是及时录入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录入国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信息系统。二是建立完善气体报警系统报警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对问题企业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按要求整改。督促全市企业建立气体报警系统报警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定期组织电气仪表专业人员对报警情况进行分析。三是全面排查。对全市涉及聚合氯乙烯企业进行排查,监测聚合氯乙烯气体使用的报警器全部更换为高精度探头,及时记录报警信息,掌握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四是完善信息化系统。完善乌海市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功能,对全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督促各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信息系统并长期执行。
8.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一是按要求报告治理情况。督促各区政府约谈有关企业,责令企业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报告今年以来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并以文件的形式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职工大会进行报告。二是开展问题通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有关问题,要求各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向监管部门以及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情况。三是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制定印发《重大事故隐患溯源管理办法》,对重大隐患销号所需材料和流程作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监管企业重大隐患重新进行复核,结合岁末年初大检查,检查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情况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是否及时向监管部门以及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四是开展培训教育。督促各区政府组织区属相关部门针对风险分级管控、异常工况分析等内容举办培训班,指导企业做好风险分级管控。
(四)落实督促整改责任,健全防范风险化解机制
1. 明确采空区治理项目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落实采空区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印发《乌达区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采空区安全监管责任,对各采空区治理项目开展集中整治。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制定攻坚任务清单,坚决整治采空区治理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未按初步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新修订《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将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纳入检查计划,强力推动和加强矿山外包工程管理工作,实现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有效监督。按照《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采空区灾害治理项目及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 多措并举开展执法检查
一是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的隐患问题提级办理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隐患治理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责任到人、倒排工期,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对4家煤矿企业下达了《加快煤矿企业隐患整改的通知》,严格落实督促整改责任,健全防范风险化解机制。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事业编特招为契机,增加煤矿监管专业人员4名,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文件,常态化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断消除执法死角。
3. 强化企业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机制,改进检查方法及流程,做到检查一次、闭环一次,同时在后期的检查和复查工作中强化隐患问题整改流程,确保隐患闭环整改,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4. 强化交叉互检问题整改监督
一是加快整改进度。组织执法监管人员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煤矿制定整改方案,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大对煤矿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费用提取、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三是针对纸面整改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严禁出现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四是开展专题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推动落实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区委、区政府结合反馈问题及主题教育工作,围绕“反思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五是定期通报典型问题。定期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对同类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从源头打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走形式、走过场的念头,同时健全防范化解机制,严格把关各类问题整改,坚决杜绝纸面整改现象出现。
5. 严格安全隐患整改
一是严格监管执法。责令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针对相关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二是完善闭环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重大隐患整改闭环要求及相关流程。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加快整改,截至目前,已派出专家97人,帮扶企业119家次。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瞒报“大起底”宣传工作。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媒体充分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瞒报“大起底”宣传工作,公布举报途径,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行为的发生,截至3月31日,共受理群众举报23件,兑现奖励0.6万元。四是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推动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力度,要求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隐患和整改要求进行现场反馈,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闭环管理。同时,组织执法人员,通过专家讲课、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专业知识培训,规范执法行为。
四、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经过6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全市各族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乌海市委将更加坚定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持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高质高效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治体检”结果,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通过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诠释绝对忠诚。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市委常委会牵头抓总和示范引领作用,督促指导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地区抓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定期调度、预警提示、自查自评等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完善巡视整改闭环链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审核把关,抓实整改完成问题“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疗效”,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系统性、实效性。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标本兼治,梳理研究出台一批制度措施,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向自治区党委和全市各族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3—3998593;邮政信箱: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西街43号);电子邮箱:awbwhs@163.com。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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