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定于2024年9月18日试鸣防空警报。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3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
本市所辖区域。
三、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2分钟,重复两遍。
预先警报: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时05分至10时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10时10分至10时13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放,时间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和临时来乌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乌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