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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 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20 17:50:45 作者:市政数局 来源:市政数局 浏览次数:

  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自治区对我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考核要求,现将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情况

  (一)2024年第二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4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抽查我市发现的3个问题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政府网站运行情况。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监测运行的政府网站共33个,其中:各区政府网站3个,市直部门网站30个。检查范围包括对日常运维检测、内容质量、错链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从检查结果看,网站总体合格率为100%。

  (三)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目前,我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共149个。检查范围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进行监测分析。从检查结果看,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网站内容发布方面。诚信建设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招商引资、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规范。

  (二)互动交流方面。市交通运输局、市医疗保障局存在12345业务知识库录入任务发布后响应不及时或不响应情况。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市能源局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向本级新媒体主管部门提出关停申请,擅自注销新浪微博“乌海市能源局”账号。

  (四)申请公开方面。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存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超期未答复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各区、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安全公开,该保守的秘密坚决守住。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要严格遵守审核备案程序,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报本级政务新媒体部门审核。

  (三)杜绝依申请超期处理。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自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

  (四)提高政策咨询问答质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345业务知识库录入工作,录入任务发布后要及时将录入本单位业务知识内容,便于群众了解相关政策。

  被通报的部门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以书面形式反馈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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