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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医疗保障局 来源: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十九省药品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相关品种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本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详见附件)。
    二、机构范围
    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 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以下简称医药机构)
    三、填报内容及方式
    本次数据填报采取线上直报方式进行,由医药机构按照企业产品填报 2022 年历史采购量和未来一整个年度的采购需求量。医药机构在规定的系统开放时间内通过“十九省(区、 兵团)药品采购联盟报量平台”(下称“系统”,网址: http://blxt.smpaa.cn/hnblxt)完成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的填报工作,并上传承诺函。品种清单和承诺函模板可在系统中下载。本次联盟采购按照企业品牌和规格报量,如医疗机构所需企业品牌不在报量目录内,可通过系统在“其它企业” 一栏按照指定规格按照数量关系自行折算后填报需求量。 各级医保部门和医药机构账号及密码沿用第八批国家集采账号密码。
    四、时间安排
    医药机构填报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7 月 10 日 24 时。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报。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3 年 7 月 12 日前,请各盟市医 保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审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医药机构数据填报是联盟集中采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盟市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全面覆盖,及时通知相关医药机构,指导督促医药机构按统一要求,在截止期限内如实填报相关采购数据。各医药机构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二)各盟市医保部门要认真检查审核本辖区内医药机构填报数据,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扎实做好此次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工作。

文件下载:关于做好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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