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方案 | |||||||
公开日期 | 2023-12-21 10:50:42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内政办发〔2017〕5号)规定,制定《乌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方案。
一、政策解读提纲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乌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全市信息化建设一体化发展,在充分学习《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乌海信息化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8月,市大数据中心开始研究制定《乌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在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相关精神和深入调研国内先进地市的具体做法的基础上,经多次研究探讨,于9月6日形成了《办法》初稿。并于9月7日-9月12日期间向各部门征求意见,按照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八章24条,包含总则、预算管理、规划管理、审批建设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及附则。
第一章 总则,指出了《办法》的制定依据、基本原则,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要求、规范等。
第二章 预算管理,规范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预算的申报、管理和备案要求。
第三章 规划管理,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的整体规划中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第四章 审批建设管理,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审批中各单位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五章 数据管理,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数据的管理要求。
第六章 信息安全管理,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信息安全的管理要求。
第七章 监督管理,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监督考评方式。
第八章 附则,对《办法》的适用性进行了说明。
二、解读形式
《办法》采用文稿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
三、解读渠道
通过乌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解读,同时,市大数据中心随时接受公众的政策咨询。
四、解读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规划与应用推进科
联系人:李业荣
联系电话:1804730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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