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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项目和个人的通报(乌海政字[2010]18号)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0-1001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0-03-04 00:00:00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项目和个人的通报(乌海政字[2010]18号)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09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预计下降7.6%,超额完成了当年节能指标,高于自治区平均下降幅度。根据《乌海市工业经济节能奖惩办法》精神,为鼓励先进,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任务,市政府决定:授予海南区政府等4个单位“节能工作地区、部门突出贡献奖”;授予乌达区政府等7个单位“节能目标考核先进地区、部门”;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焦化厂等9个企业“节能先进企业”;乌海市天信精洗煤有限公司余热发电节能技术改造等9个项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乌达工业园区等4个单位“创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企业示范奖”和杨茂林等15名同志“全市节能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奖励资金从节能奖励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件:1、2009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地区、部门突出贡献奖获奖名单
2、2009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先进地区、部门名单
3、2009年度节能先进企业名单
4、2009年度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名单
5、创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企业示范奖名单
6、2009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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