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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乌海”建设纲要》的通知(乌海政发〔2010〕29号)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0-1002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0-06-22 00:00:00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乌海”建设纲要》的通知(乌海政发〔201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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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数字乌海”建设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数字乌海”建设纲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信息化发展战略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信息化建设,深化电子政务建设,优化城市发展软环境,努力构建区域中心城市和富有文化内涵的山水宜居城市,科学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数字乌海”建设,特制定本纲要。
一、“数字乌海”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指导原则
“数字乌海”建设总体目标是:紧密结合乌海实际,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以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化配制为目标,以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打造全市信息资源数据中心。综合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等现代科学技术,采用科学的系统工程管理模式,为我市城市发展提供支撑,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服务。通过建设数字乌海示范应用项目,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发展软环境,构建自治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富有文化内涵的山水宜居城市,科学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建设目标。
“数字乌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建设周期跨度较大,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因此,必须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建设目标分为近期目标、中长期目标。
1、近期目标:力争五年见到实效。第一年编规划,建设基础数据库,推动重点应用项目建设;第二年打基础,警务信息化、数字城管、应急指挥、国土规划信息化等方面建设具有引导性的示范工程;第三年全面推动数字乌海建设,充分利用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搭建应用项目,建设数字园区;五年建立起基本框架体系,全面提升乌海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物联网等网络环境发展,营造区域中心城市信息化服务软环境。
2、中长期目标:在近期目标实现的基础上,依托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和各基础数据库,利用完备的网络体系,在城市应急指挥、城市规划、公众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全面开展应用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应用服务。建立乌海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管理、维护和应用的稳定、有效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支撑环境。形成“数字乌海”基本框架。形成比较成熟的运作机制,数字城市的基础环境和支撑体系较为完备,城市各领域应用系统发挥重大作用,信息化发展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起到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基本实现“数字乌海”。
(二)指导原则。
“数字乌海”建设的指导原则是: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基础优先,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示范先行,资源共享,促进应用;广筹资金,加大投入,创造效益。
(三)主要任务。
对“数字乌海”建设进行详细的需求调研和分析;对乌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进行详细分析和设计;制定乌海市地理信息系统和空间数据标准体系;建立乌海市地理信息系统应用规范体系;确定系统配置及所需要的资源清单;进行重点系统工程建设和效益分析;拟定建设规划和建议政策保障。
二、“数字乌海”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
“数字乌海”建设是由基础层、应用层和决策层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一)基础层。
建设以基础网络光纤、无线传输的全覆盖和乌海市公共基础信息库(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乌海市数据交换中心、乌海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等为支撑的系统工程。
(二)应用层。
建设以城市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精细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公众服务系统、征信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等系统工程。
(三)决策层。
建设以满足各级领导决策为核心的乌海市政府决策支持系统、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市政务指挥中心)等系统工程。
三、保障支持体系
(一)政策保障体系。
出台一系列涉及“数字乌海”建设的政策保障;着力解决在开展“数字乌海”建设和运营中可能发生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标准不一、资源封闭等问题;加快建立政策保障体系,规范项目建设,健康、快速的推动“数字乌海”建设。
(二)标准体系。
在对现有国家、行业的系列相关标准、规范、指导性技术文件充分引用参考的基础上,以“数字乌海”及其所涉及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和城市综合发展为科学依据,结合乌海市实际情况作必要补充,形成可操作性强、适合地方特色、能够切实指导框架建设的标准规范体系。
(三)组织结构体系。
为保障“数字乌海”建设的顺利实施,保证“数字乌海”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成果的稳定运行和长期持续的服务,必须建立“数字乌海”建设和应用的组织保障机构。
1、“数字乌海”建设领导机制。
成立“数字乌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促进“数字乌海”规划方案、任务分解、工程实施、进度管理、质量监督与成果验收等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互惠互利、顺畅高效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协同更新机制;引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地区在建立应用系统时,依法采用统一的、标准的框架,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公共财政对“数字乌海”建设的稳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2、“数字乌海”专家咨询机制。
组建“数字乌海”项目专家组,对“数字乌海”重点工程项目、重大应用领域进行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宣传工作体系。
开展多种形式的“数字乌海”建设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研国内“数字城市”优秀成功案例,加强信息技术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制定“数字乌海”宣传总体方案。
(五)资金保障体系。
市、区财政要把信息化建设资金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中,在资金上给予保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区需求,做好近期及中长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资金规划;按照总体统筹、分工负责制,加强市、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的管理调度;加强项目的前期研究,多方筹集资金,加大信息化建设项目上投资力度。
(六)推进体系。
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的工作推进体系。各部门、三区行政首长确立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
(七)信息安全体系。
  逐步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信息安全教育,提高系统使用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在管理和技术两方面,建立纵向政务专网的网络安全体系,保证网络平台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在信息化项目建设时,要首先进行信息安全的总体设计,在项目验收时必须对信息安全进行测评。在信息化项目建设中信息安全的投资应至少占项目投资10%的比例。
(八)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
信息化人才培养经常化、制度化。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对现有信息化建设的骨干人才,进行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培训;把信息化基础知识培训工作作为业务知识的一部分,不断强化教育;要培养一批信息化技术和业务知识都精通的复合型人才,保证政务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公务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大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力度;建立专家库,增加信息化人员的交流,为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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