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区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4-1006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4-10-09 00:00:00 | 公文时效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内党发〔2014〕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调整自治区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4〕4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调整工商、质监现行垂直管理体制,实行市、区政府分级管理,是中央、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完善市、区政府功能,理顺各级政府权责关系具 有重要意义。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强化市、区政府责任,理顺条块关系,完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水 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积极稳妥地推 进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分级管理。将工商、质监部门由垂直管理体制改为由市、区两级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市、区工商、质监部门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其任免程序按照组织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理顺监管职责。市场监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解决权责脱节问题,市政府侧重于宏观管理、指导和督查职能,区政府侧重于强化执行和具体执法监管。将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三)调整人员编制。将各区工商、质监部门的科级职数、实有人员及所占用的编制分别划归各区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统筹研究协调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中的重 大事项。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管理体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 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做好划转移交。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各区为单位,将工商、质监部门及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现有各类人员和所有财务、债权债务整体移交各区人民政府。 各区工商、质监体制调整机构下划和人员交接工作,于2014年10月底完成。体制调整后,各区人民政府要理顺工作关系,即行承接地方政府在工商管理、质量 技术监督方面的职责。工商、质监部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要保证工作经费不低于体制调整前的水平。工商、质监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到2014年年底, 财政预算自2015年1月1日起纳入各区预算。
(三)明确责任分工。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移交的各项工作。
市编办负责下达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各区工商、质监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员划转移交,划转过程中要对人员身份等情况逐一核对,严格把关,确保顺利交接。
市财政局负责对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查核实,逐项登记造册,确保帐物相符,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同时,负责确定经费下划基数,切实做好工商、质监系统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和决算编制审核工作。
市审计局要及时做好相关审计工作。
(四)确保队伍稳定。各级工商、质监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
(五)保证工作运转。各级工商、质监部门在组织实施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同时,要按照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切实抓好各项业务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各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工商、质监部门依法履行应有的职责。
四、严肃纪律
体制调整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肃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经和保密纪律。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财政、审计、档案、保密部门要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工商、质监部门编制、人员、资产、财务等划转接收工作。严禁在体制调整过程中突击进 人、突击提拔干部,严禁擅自转移、处置国有资产和违规调动资金,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 责任。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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