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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4〕44号)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4-1007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4-11-07 00:00:00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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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1029

 

乌海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具体体现。加强和规范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对于弘扬民族文化、树立地区形象、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市政府拟于201410月至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语文政策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落实力度,进一步推动社会市面用文法制化、网络化、规范化管理,促进蒙汉两种文字规范并用明显改观,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创造和谐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实施主体

各区人民政府是承担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各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办),抽调由公安、工商行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等不低于 6 名工作人员,负责治理本辖区范围内街道、单位名称、政务服务大厅、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医院、银行等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错误和不规范使用行为。

各区人民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各自辖区内广告牌匾标识,进行全面彻底的专项整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设置规划、审批、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蒙汉文字并用的翻译、审批、监督、检查工作。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登记核准,并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时,必须提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制作牌匾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要求制作牌匾。

三、工作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为全市范围内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

(一)无蒙文字、蒙文错字、乱译、错译、乱写、乱刻的,比例失调的蒙汉文书写(正确写法是蒙汉文大小比例11)、书写和挂放错位的(正确写法和挂放是横写牌匾:蒙文上、汉文下;竖写牌匾:蒙文左侧、汉文右侧;环形写的:从左向右,蒙文在外环、汉文在内环,或蒙文在上半环、汉文在下半环;蒙汉文字分别写在两块牌匾上的,蒙文牌匾挂在左边、汉文牌匾挂在右边,或蒙文牌匾挂在上边、汉文牌匾挂在下边),必须更新达标。

(二)字迹不清和蒙汉文字破损、脱落的,必须更新达标。

(三)内容不健康的予以纠正达标或拆除。

(四)书写、刻字、制作所使用的蒙汉两种文字的字号、原材料等必须符合“五同”要求。(“五同”即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必须同比例、同材料、同颜色、同质量、同亮度。)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2014 年底,全面完成纠错,2015年全面实现标准化。

(一)201410月至2014年底,全面实现纠错。全面纠错主要包括治理蒙汉两种文字不并用、蒙文错字及残缺、蒙汉两种文字摆放位置不正确、蒙汉文不协调等 4 种错误使用情况,重点保证城区和各区自定示范街道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达到正确规范使用,全面实现单位名称、政务服务大厅、旅游景点、医院、银行、交通枢纽室内外蒙汉两种文字正确并用。

各区专项治理办利用 3 个月的时间,先期对各自辖区内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基本情况进行 1 次严格的摸底排查,并建立电子信息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确保全面完成纠错任务。

(二)2015年全面实现标准化。

全面实现标准化主要是指在巩固第一阶段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蒙汉两种文字所占比例不协调、蒙汉两种文字所用材质亮度及厚度不一致的不规范使用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确保我市2016 年前全面实现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创造和谐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新增牌匾蒙汉文字的审核把关。市民委负责各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标准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各区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进驻政务大厅,配备兼通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工作人员,无偿提供翻译、审核、复核服务,并负责本辖区蒙汉文牌匾制作厂家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市面新增牌匾和公共服务行业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加强统筹协调与监督检查。全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与各专项治理办的工作联系,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各区治理工作进行调度,每两月组织蒙汉兼通专业人员深入各区对整治后的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是否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进行确认,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全面发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声势和治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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