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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8-1004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公开日期 2018-10-23 09:38:17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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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827

 

 

乌海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8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影响物流业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颈制约,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为支撑,以完善落实物流管理和支持政策为路径,加快补齐软硬件短板,优化物流资源配置,促进物流业跨界融合。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集约化、智能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社会物流运行效率。力争到2020年,物流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物流企业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物流业降本增效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行动

(一)简政放权,建立更加公平开放规范的市场新秩序。

1. 优化行业行政审批。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的基础上,清理、归并和精简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许可、管理方面的重复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物流领域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网上审批系统,设立行政审批、检验检测绿色通道。优化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将核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15日内办结。按照物流企业经营特点,鼓励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布局,实行多证合一,采取“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照一码、一网互通”的工作模式,实施企业网上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提升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简化报关行政许可和备案程序,将行政许可权下放至业务现场和乌海海关,简化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质监局、乌海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化公路、铁路、民航等领域改革。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深化铁路货运改革,支持铁路货运站场向综合物流基地转型升级,提高铁路物流服务质量,围绕低碳产业园区物流园专用线、蒙宁五城十一园铁路环线(乌海段)、乌海北货场、鸿达智慧物流园等项目,推动专用铁路引入产业园区,逐步形成铁路与现代物流园区联动发展的大产业园格局。深化航空货运改革,重点实施乌海湖通用机场等8个重点项目,全面提升乌海机场航线通达能力和货物流通能力。鼓励公路、铁路、民航部门和企业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开展一体化物流运作。(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乌海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控。全面掌握城市中心区配送车辆流量、流向、流时,科学调整城市配送运力结构,发展先进配送模式,提高城市配送运输组织化程度。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改善末端接卸停靠环境,促进配送车辆交通管理在行驶安全、运营效率、服务质量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实现对城市配送车辆的科学有效管理。进一步完善运输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的货运车辆,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车辆的通行管理,合理确定车辆停靠卸货区域,着力解决运输车辆通行、停靠和作业难等问题。应用标准化托盘等单元器具运输,塑封运输物品,缩短验货时间和车辆停靠时间。鼓励在铁路、机场、公路枢纽配套建设运输通道,稳妥推进公路客运班车代运快件和快件甩挂运输试点,强化运输保障能力,鼓励物流企业优先选用节能与新能源配送车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4. 推动货物通关便利化。深化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检查、一次放行”。扩大关检合作“一站式作业”范围,协调推进辖区旅检、邮件、快件现场关检“一站式作业”全覆盖。推进监管设施、场地共享共用。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乌海海关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5. 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物流信息平台在优化整合物流资源、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物流组织化程度中的重要作用。依托“内蒙古交通物流公共信息系统”平台,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调,加强交通运输物流运行监测、安全监管等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数据收集、分享和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交通运输物流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公共服务能力。强化执法监管,落实寄递物流100%实名登记、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邮件快件100%通过小X光机检验的3100%制度,促进物流寄递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降税清费,培育企业创新发展新动能。

6. 完善物流领域增值税政策。全面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完善物流业和其他行业的抵扣机制,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物流企业可按照现行增值税汇总缴纳有关规定申请实行汇总纳税,鼓励物流企业一体化、网络化、规模化运作。(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降低物流企业运输收费水平。贯彻落实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在收费公路通行减免方面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规范物流领域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港口、铁路、航空等企业明码标价制度,实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制,推进收费管理制度化、科学化、透明化。在机场、铁路营业场所公示货运价率、杂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乌海海关、乌海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9. 调整完善相关管理政策。按照国家“互联网+税务”行动部署,以现有信息化系统架构为基础,整合离线和在线、虚拟和实体税务资源,打造多渠道、立体化、全方位的“网上办税服务平台”,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和税收征管工作透明度,促进互联网应用与税收征管工作深度融合。(市税务局牵头负责)

(三)补短强基,完善支撑物流高效运行的设施和标准体系。

10. 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的物流枢纽体系。公路建设方面,推动省道S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及连接线项目开工建设,启动海南区至鄂尔多斯棋盘井快速通道、甘德尔公铁立交桥工程和乌海客运枢纽站二期,新建改建东环路等城区道路41条,加快乌达巴音赛互通立交桥建设,建成国道110线黄河特大桥,实现荣乌高速乌海段全线通车,逐步建成乌海连接“一带一路”以及呼包银榆经济区和宁夏沿黄城市群重要交通轴。铁路建设方面,按照适应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重点推动实施包头银川高速铁路乌海段、乌海至巴彦浩特铁路、东胜至乌海铁路增建二线等项目,实现客运提速、货运顺畅、客货分流。航空建设方面,改善乌海机场基础设施,实施乌海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新开通乌海至兰州、青岛等航线,提高城市通达能力同时引导物流企业开展空港物流业务,建立机场货运代办处,做好鲜活产品、精密机械产品、电子产品、商务文件、通讯产品航空运输配送。通过统筹推进公路、铁路、民航等基础设施无缝衔接,打造全市立体物流运输网络,为降低物流成本提供可靠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乌海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健全有效衔接的物流标准体系。综合梳理各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加强不同领域国家与地方标准间的协调衔接。积极参与修订医药冷链物流、绿色物流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培育和发展物流团体标准,促进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协调发展,构建体系完备、高效协调的新型物流标准体系。完善物流服务标准,开展标准化设施、设备和器具应用。加强各类物流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大力推广托盘(1.2×1)、周转箱、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共用试点工作。应用政策指导资金,加强“政企学商”联动,组建物流标准化创新联盟,协调推进试点工作,推动快速消费品、农产品、药品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并开展标准研制、实施应用、培训推广工作,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在系统内部推动标准化,带动上下游企业使用标准化设施、装备,逐步提高物流作业效率。以大型连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超市和蔬菜基地直供直销为重点,推广使用标准周转箱,逐步实现从批发(地头)到零售终端的物流标准化,降低物流成本。(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局牵头,市供销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乌海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构建高效运行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推进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引导传统企业扩展营业范围,向提供全程化服务的现代综合物流企业转型,发挥公路、铁路、航空运输优势,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运输服务能力。开展多式联运、集装箱铁水联运等示范工程,加强在设施标准、运载工具、管理规则、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统一衔接,提高干线运输效率和一体化服务水平。围绕乌海国际陆港,尽快打通乌海—吉兰泰—查干德日斯—策克口岸铁路等对外铁路连接线,拓展外贸增长点。(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乌海机场、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三级配送网络。科学合理制定城市规划,优化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围绕内蒙古宜嘉快递物流园,建立全市物流分拨中心,打造具有运输、公共仓储、加工分拣、区域配送、信息交易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功能的专业化配送中心和综合物流服务基地。加强城区配送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商业网点及大专院校,完善智能自提柜等末端配送网络。开办零散货物、批量零散货物快运作业站,形成覆盖全市的零散货物快运网络,加强接取送达网络建设。建设标准化快递营业网点30个,建设快递公共投递服务站20个,建设5000个格口快递智能信报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构建农区物流配送网络。引导推动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和邮政企业、供销社等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完善城区、镇(办)、村三级配送节点,构建信息化程度高、功能齐全的农区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建设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到2018年底,逐步实现“各区有分拨,各镇办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城乡配送网络、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申报国家、自治区专项建设资金,推进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着重增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功能。(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互联互通,建立协作共享和安全保障新机制。

15. 推进平台信息共享。推动物流活动信息化、数据化、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信息平台接口标准化。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应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加强综合运输信息以及物流资源交易、车货匹配、安全监管等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平台之间数据对接、信息互联。依托中国铁路“95306网,满足铁路客户个性化货运服务需求。为综合治税信息比对、分析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基础。鼓励政府、企业间物流大数据共享协作,为提高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提供基础支撑。持续推进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在物流领域实现广泛应用。发挥物流信息平台在优化整合物流资源、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物流组织化程度中的重要作用,扶持运输配载、跟踪追溯、库存监控等各类专业化、特色化的物流信息平台创新发展,提供追踪溯源、数据分析、担保结算、融资保险、信用评价等增值服务。推动物流信息平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系统对接,增强协同运作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完善物流行业诚信体系。依托我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各类行业信息平台、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等,加强物流行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定期发布严重失信“黑名单”,并通过“信用乌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物流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17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加强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物流信息平台的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落实网络安全保障措施,保障物流数据信息安全。建立防范物流业网络安全风险和打击物流业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保障物流业网络安全。(市公安局牵头)

(五)联动融合,构建产业链共赢新格局。

18.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围绕我市煤炭、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与之配套的现代物流业,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鼓励物流企业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拓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生产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等精细物流服务,重塑业务流程,建立面向企业用户的一体化智慧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进一步降低产业物流成本。鼓励制造企业转变传统观念,改造业务流程,分离外包物流业务,释放物流需求。支持从企业内部剥离出来的物流企业发挥专业化、精细化服务优势,积极为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加强物流服务设施和交通运输干线网络的衔接,推动铁路物流通道建设,加快铁路物流中心、铁路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公路物流通道建设,重点实施荣乌高速等一批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完善公路物流枢纽服务功能,推动现代物流与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促进商贸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商贸企业进入物流行业,将企业的生产、销售、加工、物流、质保进行服务集成。鼓励集中采购、订单管理、流通加工、物流金融、售后维修、仓配一体化等创新型高附加值业务为主体的经营模式。引导商贸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融合发展,形成符合线上线下融合趋势的商贸平台模式和物流服务模式。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的物流成本。(市商务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六)加大对重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

建立重要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协调机制和绿色审核通道,并将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现代物流重大工程进行调度,加强横向联动、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运用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和资金支持,扶持符合条件的多试联运转运设施、城乡配送网络、城市共同配送、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等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物流基础建设与运营,解决重大物流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提升物流基础设施运营效率。对税收贡献大、营业额高的大型物流示范企业,每年安排扶持资金予以奖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落实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用地政策。

对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设施和物流用地,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修改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应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要落实好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的支持政策,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属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项目用地,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加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审查论证,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并统筹保障物流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优化物流业用地空间布局,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和强度。严格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保障物流配送相关设施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拓宽物流企业投资融资渠道。

金融机构要探索适合物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创新投融资支持方式,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现代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企业、重要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物流统计分析。

落实国家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加强物流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反映物流业发展速度、规模和运行效率,通过物流统计指标变动情况对物流业发展进行分析和预测,准确反映物流业降本增效提升情况,为政府宏观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表,落实工作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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