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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9-1001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2019-05-12 00:00:00 公开日期 2019-05-13 11:10:54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打印 保存 关闭

现将《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419

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二、改革目标

(一)坚持政府主导。认真履行政府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主导和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公交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四)坚持平稳有序。统筹谋划公交改革,稳妥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兼顾市民根本利益、企业利益和从业人员利益,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平稳过渡。

(二)完成股权收购注资。根据市公交公司法律状态和事实状态,厘清公交公司股权,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市公交公司代为收购市公交公司原政府购置的4622.27万元)中扣除,政府无需再投入现金。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三)公司从业人员聘用。原公交公司聘用员工全部进入新公司,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公交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身份不变,仍为合同工。

2002年转制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转制后拖欠的社保费,以及欠缴的公积金,明确补缴主体、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五、实施步骤

91.成立市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乌海市公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183月)

3.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公交公司改革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41.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予以确认,市财政局就政府购置车辆明细、清查值予以确认,办理评估结果备案手续。

4.组建新公交公司组织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任命(改制期间由改革领导小组确认)。市交通运输局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推荐指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任命(改制期间由改革领导小组确认)。

(四)完善提高阶段—12月)

3.出台政府补贴的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乌海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实施办法》《乌海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明确政府与公交公司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范围,建立健全公交服务考核机制。

 

附件:改革任务分工及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时限

责任内容

公交改革申请

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改制目标和改制形式。经市政府同意后,启动改革程序。

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改革的企业负责人组成。

制定《公交改革工作方案》

确定工作的主要目的、工作原则,制定详尽的工作流程。

确定国资监管机构

本次公交公司需改革为国有独资公司,公交公司的股东即国资监管方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便股权代为收购及资产划转工作的顺利推进。

财务审计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交公司的财务报表予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确保改革完成后账实相符。

清产核资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对公交公司和公交公司占用的资产予以清查,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资产评估

市交通运输局聘请评估师事务所将界定为国有且公交公司占用的资产予以评估,确定其评估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社会稳定评估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社会稳定性评估机构,社会稳定性评估并做出评估结论。

法律尽职调查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律师所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理清公交公司的历史沿革、债权债务、资产、人员情况等法律事实,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可行性研究,开始制定公交改革实施方案。

运营现状调查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公交运营现状调查研究机构,对公交运营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成本测算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公交运营成本测算机构,对公交公司的运营成本进行详细测算,为政府补贴提供依据。

制定《公交改革实施方案》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按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在中介机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出具公交改革实施方案,包括公交公司股权代为收购、资产划转、欠缴社保费的处理等。

征求职工意见、股东会通过

公司

14

2018

领导

3

4

5

5

300台公交车)划转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制后公交公司的股东)。

委托公交公司代为收购公交原股权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交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委托协议,同意收购公交公司原股东的股权。本次收购支付的300台车辆资产20

2019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

6

10

出台《乌海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和《乌海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依据成本测算机构及相关管理制度,政府与公交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按协议约定给予政府补贴,并予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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