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推动“十四五”节水型社会 建设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4-05873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办发〔2023〕8号 | ||||||
发文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 |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4-20 10:01:4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推动“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重要论述及“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根据《乌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乌党发〔2021〕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约用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着力推进政策和技术创新,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深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合理规划城市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强化目标管理和刚性约束,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重大节水工程,推进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节水监管能力,补齐短板弱项,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服务区域重大战略,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结合各区各行业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因地制宜确定节水任务措施。压实目标责任、严格考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突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节水政策、工程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2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亩均用水量控制在390立方米以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城镇绿化亩均用水量控制在368立方米以内。
三、任务分工
坚持“四水四定”原则,聚焦工业、农业、城乡生活、生态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一)深入实施工业节水减排
1. 加大先进技术装备推广运用。推进钢铁、化工等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推广高盐废水资源利用集成、废水零排放处理等节水技术,提高高效循环水泵、表面蒸发空冷器等高效节水设备使用比例。高耗水行业完成节水技术改造后,节水量不低于200万立方米/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监督指导单位:市财政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 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以水定产,将水资源要素纳入项目准入条件,列入淘汰类目录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增取水许可。引进培育鼓励类项目、延链补链项目、绿色高端项目、低水耗高产值项目和新能源项目,不断提高用水效益。开展焦化产业整合工作,结合焦化上下游企业整合重组、改造升级,全面推广干熄焦技术。(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
3. 实行水资源预算管理。率先在工业用水领域建立预算管理体制,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加快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实现工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统筹调度水资源存量,按年度统筹闲置水指标和水量,合理配置水资源。建立完善水权流转体系,促进水指标高效利用。到2025年,工业企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单位:市水务局)
4. 落实高标准定额管理。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DB15/T 385—2020)定期开展工业项目水平衡测试,对标产品领跑和先进定额,全面推动节水技术改造。到2025年,已建成投产的火电、钢铁、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全部达到领跑定额标准,其余项目全部达到先进定额标准。(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能源局)
5.推动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各区须建立节水技术改造动态项目库,将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滚动推进模式。鼓励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实行废污水资源化利用,产业园全部达到“近零排放”。开展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到2025年,规模以上煤化工和氯碱化工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产业园全部建成节水型园区。(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能源局)
(二)全面促进农业节水增效
6. 严格控制耕地面积。坚持以水定地,在满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和耕地保有量指标前提下,严格控制农业灌溉面积。因水制宜推行轮作休耕,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黄河河道滩区内禁止开荒扩耕,逐步实现退耕还滩、还湿。(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牧局)
7.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优化粮食作物品种,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比例,扩大节水型粮食作物和耐旱品种种植面积,推动蔬菜种植设施化。制定合理灌溉制度,科学确定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和灌溉频次。(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牧局)
8. 建立系统完善的灌区取水监测计量体系。严格取用水计量,推广泵站的自动化量测设施,逐步提高泵站、末级渠道的计量率,完善取水口计量设施,控制泵站农业取水量。不断加强土壤墒情监测,开展测墒灌溉,推广高效节水、水肥一体化和覆盖保墒等技术,降低田间无效损耗,压减亩均用水量。实施沿黄取水口整合和集中供水改造,推动输水设施提档升级,提高输配水利用效率。建立工农业统筹互补的节水投入模式,组织实施农业节水项目,通过水权转让的方式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到2025年,农业节水项目实施面积不小于3万亩,节水量不低于500万立方米/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水务局、农牧局)
9.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同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2025年底前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水价管理体制和取用水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水务局、农牧局)
(三)大力开展城乡节水降损
10. 全面推进城乡节水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利用。制定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市节水改造,将城市节水设施改造工作纳入城市更新行动。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到2025年,基本建成节水型城市。建设节水型村(社区),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节水型生活方式。创建农村节水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督指导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11. 实施城乡节水工程。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为主要目标,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大力开展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在实施农区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区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动计量收费。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到2025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9%以下。(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牧局)
12. 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选取节水标杆、推广经验做法。各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进合同节水试点工作,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开展节水设计、改造和咨询等服务,拓展投融资渠道,整合市场资源要素,为节水改造和管理提供服务。到2025年,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建成节水型高校。(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监督指导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13. 强化高耗水服务业节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宾馆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鼓励洗浴、洗车、宾馆等高耗水服务业收集利用再生水等水源,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提高水循环利用率。(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始终坚持生态绿化量水而行
14. 推广适地适生树种。推广选用节水耐旱植被,根据不同的绿化需求,选择适宜的品种栽植,选育适合乌海本地条件、节水抗旱的花种、树种。优化防沙治沙模式,改变大面积乔木造林做法,推动形成乔灌草结合,以当地适生灌木为主的立体生态修复模式,改善地区生态环境。优化矿山复绿方式,坚持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合理确定矿山修复绿化面积,推动矿山治理与生态节水并行。(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监督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15. 科学建立用水制度。分区域开展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对绿化灌溉模式进行精准优化,城镇绿化、防护林建设、城镇卫生全面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科学的生态绿化用水制度,普及智能化灌溉管理,实现精细化管理。根据降水条件、种植品种、土壤成分的不同,分类制定灌溉计划,实现有序浇灌。(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五)持续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
16. 统筹非常规水源配置。实行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矿井水统一配置和联合调度。开展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优先将非常规水源作为园区内的工业用水水源,将区域评估成果落实到园区规划中。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钢铁、火力发电等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或核减其年计划用水总量。到2025年,完成巴音陶亥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海南区石大门沟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和乌海市建设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监督指导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17. 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在各产业园选取试点率先实行,制定“1+N”实施方案。各产业园和污水处理厂积极探索管网改造,坚持以需定供,分质、分对象用水。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园区内企业实现点对点串联用水、分质用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18、加强雨水集蓄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逐步完善城市集蓄雨水管网和相关配套设施,提升雨水资源涵养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探索矿区利用废弃矿坑,通过实施雨洪水集蓄利用等工程措施,减少矿山复绿所用的新鲜水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水库等水利工程措施拦蓄雨洪水,科学合理调度使用雨洪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牧局、能源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考核管理
19. 建立健全节水目标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建立节水考核指标体系,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区、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成员政绩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完善制度建设
20. 完善节约用水制度体系,建立节水奖励制度,提出水资源定额管理、预算管理、水权转让等工作方案。优化节约用水激励机制,强化财政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拓宽节水投融资渠道。推动水市场建设,鼓励引导相关主体转让节水量。建立与节水指标联动的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分质分档用水定价,执行用水定额标准,落实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
(三)大力宣传引导
21. 充分发挥市融媒体中心生力军作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提高节水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发挥乌海科学技术馆、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等平台作用,向社会公众加大力度推广节水标识和节水专题宣传片。建设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依托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千里山水库等水利工程,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实践。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自觉参与节水行动,推动节水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引领全社会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提升节水意识。(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水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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