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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4年11月份水务类事项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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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4年11月份水务类事项审批决定的公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4-12-03 10:10: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4年11月份水务类事项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打印 保存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我局对《乌海市第十中学全寄宿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形式审查,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现予以公告。

  

  

  2024年12月2日                                        

  

准予行政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规模

方案类型

乌海市第十中学全寄宿制项目

乌海市教育局

乌海市乌达区

征占地3.33公顷,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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