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4年11月份水务类事项审批决定的公告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办理结果 | |||||||
概 述 |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4年11月份水务类事项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4-12-03 10:10: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我局对《乌海市第十中学全寄宿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形式审查,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现予以公告。
2024年12月2日
准予行政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规模 | 方案类型 |
乌海市第十中学全寄宿制项目 | 乌海市教育局 | 乌海市乌达区 | 征占地3.33公顷,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 报告表 |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