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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9929/2023-0662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
概       述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3-05-17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8-21 16:28:4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2023-05-17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交复字〔20235                   

关于市人大二次会议

093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A

李龙、慕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 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精神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智慧、道德的进步状态。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的发展有巨大的能动作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作为城市的窗口和名片,在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着引领作用市交通运输局也加强在行业领域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以下工作:

一、成立非公党建党委,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在客运、货运、出租行业领域成立市交通运输行业党委,由党组书记、局长任行业党委书记,分管副局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非公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行业党委委员,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任流动党支部书记,企业负责人任联合党支部书记。行业党委成立以来,累计慰问企业司机党员30余次。成立非公党委2个,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党支部9个,涵盖48家交通运输企业,吸纳党员70名。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3个,纳入党员41名。深入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23次、政策讲解6次,建立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发行业从业人员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城市公共交通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日常工作

乌海市城市公交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把文明创建标准融入公交日常管理,从细节和小事着手抓规范文明行为的养成,提高文明水平。打造2条文明公交线路,及时将老旧破损标语更换。在公交车厢标识牌内张贴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并在公交车载电视播放主题公益广告,积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车辆卫生“一日一清洁,一趟一清扫”的工作标准,及时清洁运营车辆,杜绝脏车上路,保持车容车貌完好;加强公交场站环境卫生整治,对站内设备设施进行常态化巡查和维护,确保不留死角,为乘客营造干净、舒适、温馨的乘车环境。

二是服务质量方面,乌海市城市公交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强化公交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和服务意识,有针对性开展培训教育工作,督促驾驶员自觉规范驾驶行为,维护安全、文明行车秩序;对公交车辆实施动态监控管理,通过车载监控视频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监控,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

三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助力文明创建升温常态化开展进场站、进车厢等文明乘车引导、安全乘车、清洁公交车等志愿服务活动,加深市民对文明乘车的认知度,让公交站点和车厢成为传播文明出行的阵地,让文明乘车成为一种行为习惯,影响和带动更多的群众加入到文明乘车行列中来。

四是积极参与文明出租车、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公司评选。2022年公交公司2台出租车荣获“文明出租车”荣誉称号;8台公交车荣获“文明公交车”荣誉称号;乌海市城市公交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车分公司荣获“文明出租车公司”荣誉称号。

三、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提高交通行业文明程度

针对个别车辆驾驶员日常不文明的驾驶行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非公党建党委的作用,加强文明宣传引领作用,不断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强化从业人员素质,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对不文明行为坚决予以处理,对举报反馈的不文明行为,一经查实坚决调离驾驶员岗位。

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宣传活动,通过文明大讲堂、身边好人、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实现质的突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贺建敏

人:高轶萍       

联系电话:2052155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 517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5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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