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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BW-4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5-02541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
概       述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BW-43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5-05-3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05-30 17:54: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BW-4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2025-05-30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臧美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城区烂尾楼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非常有针对性,提案为进一步缓解推动问题楼盘化解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现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楼盘项目,答复如下:

  问题楼盘不仅损害购房业主权益,同时也对我市城市建设造成负面影响。近年来我市下大力气开展问题楼盘化解工作,以先住宅后商业的思路有序化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效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工作,我市在全面理清项目情况后印发《乌海市问题楼盘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市级领导包案化解问题楼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问题楼盘治理的总体思路与具体化解措施,并成立了由市长牵头的化解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坚持“一盘一策”、“一盘一工作组的制度”。同时海勃湾区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印发《海勃湾区问题楼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包案到人要求。

  二是压实属地责任,为强化主体部门责任意识,各区明确属地问题楼盘化解单位,自问题楼盘化解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汇金·外滩、澳林花园、海晨二期、锦绣中华等16个问题楼盘已全部完成化解,截至目前均向业主完成交付。

  三是加强项目监管,我市为防止出现新增烂尾工程,积极总结已形成的问题楼盘的经验教训,对现有在建项目加强问题隐患排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我市已印发《乌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并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将预售条件中项目形象进度要求统一提升至主体结构封顶,进一步提高重点监管资金总额度的受限比例。自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以来,我市房地产项目均如期交付。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局已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为化解房地产市场遗留问题提供文件支撑。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后续问题楼盘化解工作,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依托“办证难”专项化解工作,通过构建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与自然资源、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重点建立行政、司法双轨追责机制,对涉嫌恶意挪用建设资金的开发主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形成法律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现有项目监管,防止出现新增问题楼盘。严格按照《乌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持续做好资金监管工作,规范资金的缴存流程,确保预售资金足额、及时存入监管账户,杜绝开发企业挪用资金现象,最大限度防范烂尾风险。同时加强施工进展调度,按期开展在建项目实地检查,重点核查施工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对滞后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约谈企业负责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30日

  分管领导:张正旺

  联 系 人:刘政良

  联系电话:0473-6987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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