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144108/2025-03838 | 发文字号 | 乌市监办函〔2025〕19号 | ||||||
发文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7-16 16:50: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办理结果:A
同意对外公开
乌市监办函〔2025〕19号
孙艳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中小学周边玩具销售市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校园周边玩具销售市场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具体监管事项上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抓好儿童玩具质量监管,营造儿童放心安全消费环境,守护儿童健康成长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十分赞同。一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儿童玩具质量监管工作,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不断加强监管效能,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妇儿工委、妇联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治理。2024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28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294家次,覆盖全市100%中小学周边商铺。聚焦“萝卜刀”、“水弹枪”等高风险玩具,严查无厂名厂址、无3C认证、无警示标识的“三无”产品,下架违规玩具155件,行政指导整改率达100%。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涉案产品全部查封扣押,罚没款1.44万元。同步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玩具、学生文具质量抽检9批次,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实施100%溯源查处,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二)深化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家长学生防范"免疫力"
市教育局通过开学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指导全市中小学定期摸排教室、食堂、宿舍及隐蔽场所,严防管制刀具、“鼻吸能量棒”等危险玩具入校。深化“进校园、进课堂 、进家庭”宣教,教育部门用公众号、视频号,学校用宣传栏、班会、家长会等渠道,引导学生及家长提升质量安全意识,识别风险、拒买不安全产品,科学选用玩具用品,推动形成“学生拒买、家长拒购、社会拒售”共治氛围。
(三)推动商家自律承诺,压实主体责任"守门员"
推行“监管+普法”双轨机制,深入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指导在前,主动引导商家合规经营,与校园周边商户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公示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禁止销售不符合国标的玩具,督促商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进货源头管控,要求商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玩具来源可溯、资质齐全。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定期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倒逼经营者严格质量把关。
(四)构建全民监督网络,激活社会共治"源动力"
拓宽多元举报渠道,整合12315热线、政务平台、校园信箱等渠道,设立“校园周边安全”专线并实行举报线索24小时响应机制。严格线索处置实效,2024年以来,累计受理校园周边玩具类投诉举报11件,均按程序开展核查处置,实现100%按期办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实的重大线索给予奖励,激发社会监督合力。
(五)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打好校园安全"组合拳"
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2025年“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推进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多元化、常态化。方案明确三项重点:一是全面排查校园周边玩具销售店铺,重点查处危险玩具、三无产品等违规行为;二是通过学校普及危险玩具危害,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发动家长、义警等志愿者参与反馈隐患;三是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儿童玩具安全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监管严查、教育预防、商户自律、社会监督”的全链条治理模式,持续推进“护苗”专项行动,坚决守住校园周边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分管领导:王兵
联系人:敖丽君
联系电话:1584830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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