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加速养老服务改革 提升为老服务温情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2-0111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社会救助 | |||||||
概 述 | 加速养老服务改革 提升为老服务温情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1-19 16:59: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改善全市老年人家庭生活居住环境,我市积极组织、精密部署,统筹推进乌海市养老服务改革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扶持,提供有力支撑。我市编制完成《乌海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方案》,出台了《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乌海市进一步推进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乌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乌海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乌海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等扶持保护政策,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是加大机构补贴,释放建设活力。我市规定:建设市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给予每年补贴50万元,新建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给予20--4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年5万元的运营补贴,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10--3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年3万元的运营补贴,新建街道中心厨房给予3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年5万元的运营补贴,对单独设立的社区老年人助餐点给予每年2万元的运营补贴,政府对9类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年400--800元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并按照“早餐2元、午餐4元”的标准给予就餐补贴。在落实自治区对养老机构补贴的基础上,我市对新建、改建、租赁的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4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根据评定等级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00--300元/月的运营补贴。
三是加快居家改造,温暖老人内心。我市按照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实施政府为特殊困难九类老年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截至2021年底,全市安排100万元资金完成2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化改造,每户给予补贴5000元。其中,海勃湾区已完成适老化改造任务,乌达区和海南区适老化改造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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