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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2-06898 发文字号 乌海政发〔2022〕26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成文日期 2022-09-14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9-14 11:32:22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文件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内政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构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为安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奋力谱写乌海全民健身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我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6%以上。实现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300人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1名。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1%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作为推动我市人民高品质生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市场导向。切实优化体育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和企业动力,共建共享健身设施,健全全民健身产业体系。
    (三)坚持消费引领。加快全民健身的供给侧改革,发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引领作用,培育壮大体育企业主体,打造一流全民健身消费环境。
    (四)坚持特色品牌。依托“山、水、沙、城”自然资源优势,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产业特点的全民健身产品和项目,加大全民健身宣传推广和市场开拓,推进体旅、体教深度融合,扩大和提高我市户外运动之城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产业体系,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产品生态化,推进我市全民健身示范市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统筹规划全民健身场地建设用地。制定实施《乌海市全民健身示范市实施方案》《乌海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旅游景区和体育公园绿色空间与健身设施深度融合。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用的健身场地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小型体育场所,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库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改善群众身边的健身条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要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已建成的居住小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城市社区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与商业、文化、娱乐等建设项目综合开发和利用,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乌海市推进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工作方案》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3.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方式,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放力度,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达到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不少于330天。(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财政局、教育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4.推进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按照《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要求,各体育场馆逐步配制完善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完成市体育中心、文体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设施智慧场馆信息化改造,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大数据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丰富全民健身活动载体。持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和运动健身进万家、社区运动会、运动项目联赛等系列赛事活动。不断提升沙滩足球、马拉松、自行车、健步走、帆船、帆板、皮划艇、羽毛球、沙漠越野、大众冰雪运动等赛事活动品质。发展壮大足球、篮球、排球、广场舞、健身操、太极拳、自行车等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妇女儿童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和职工体育运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完善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互动新模式。(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大数据中心、妇女联合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依托“山、水、沙、城”等自然资源,在传统节假日等时间节点,举办“全民健身日”、社区特色运动会等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自治区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持续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广泛开展“三大球”、健身跑、健步走、游泳等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多元化发展。(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3.推广普及全民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深入开展科学健身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弘扬体育文化精神,大力提升全社会体育健身品位。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走基层送健康”志愿服务活动,以健身指导展示、展演等方式,传授健身技能,解决群众“不会健身、不敢健身、健身伤身、难以坚持”的痛点难点问题。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推进青训体系建设步伐,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4.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大力弘扬体育精神,普及全民健身文化,讲好群众健身故事。设置标准统一的科学运动积分体系。与沿黄地区共同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支持陈氏太极、42式太极、三才翻子拳、围棋交流活动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大力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打造中小学生篮球、足球、排球等精品赛事。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进行体育干预,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完善老年人健身保障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升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的体育服务水平。(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发挥体育健身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支持各区、村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健一体化门诊。完善“慢病干预、防治结合、主动健康”的预防机制。实施助残健身工程,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与康复项目。推进职工体育发展,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各类体育协会作用,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工间操和举办比赛活动。推动农民丰收节等农民赛事活动开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局、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3.促进体旅融合。普及推广沙漠越野、沙漠徒步、帆船、帆板、大众冰雪、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开展线上赛事活动、线上群体展演展示活动。鼓励体育明星、健身达人、优秀运动员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送健康”“我帮你”志愿服务工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对体育协会、体育组织给予场地、培训、赛事活动等支持,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镇(街道)、村(社区)全民健身网络建设。(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以A级旅游景区为基础,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乌海湖休闲度假旅游区为发展核心,创建国家级旅游体育休闲区,带动周边旅游区、博物馆等项目发展,打造城市旅游体育单日运动游憩线路。打造水上运动、户外运动、沙漠运动、航空运动等优质体育消费产品,促进线上线下体育消费活动融合发展,创新体育消费新模式,促进各层次人群体育消费增长。(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加快足球事业发展。推动我市足球改革发展,构建青少年训练体系,营造足球浓厚氛围,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校园足球、社会足球体系有效发展,扩大足球产业规模,促进足球事业和足球产业快速发展。沙滩足球竞技水平与全国接轨,为自治区、国家培养输送一批优秀足球人才,城市足球文化逐步形成,推进国家北方沙滩足球训练基地建设,打造中国沙漠运动休闲之城。(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建立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提高全民健身信息收集准确度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支持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发展,开展线上智能赛事活动,实现市民体育健身和体育消费数字化、便利化、智慧化,提升全民健身智慧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财政局、教育局、统计局、大数据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市财政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要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全面健身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等上级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投资、赞助、捐赠等形式参与体育事业,全面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构建体育文化全媒体传播格局,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讲好群众身边健身故事,激发群众健身热情。
   (四)加强安全保障。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落实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制度,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五)加强监督和绩效评估。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加快措施落实。要科学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举措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到2025年对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抄送:市委各部门,乌海军分区,武警乌海支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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