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落实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医用耗材 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979396D/2023-08995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公开日期 | 2023-10-07 10:07: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局属各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员会关于落实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 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规范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平台采购和使用行为
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在内蒙古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 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制度,做好供需双方对接工作,并按购销协议完成协议采购量。
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 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不得以费用控制、使用产品规格数量限 制及配送企业开户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在协议期 内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优先采购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二 、保障中选产品及时回款、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货款支付主体责任,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 家及省际联盟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预付管理规 定,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医疗机构向市医疗保障局 提出预付金申请,医保基金按年度协议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 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与企业应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三、 调整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26项肝功生化类检测项目实行“技 耗分离”,采取“项目价格+检测试剂”方式进行收费,检测试剂 作为项目“除外内容”单独收费。项目价格实行同城同价,医保 支付等级保持不变,实施范围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零时。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 委员会关于落实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
使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落实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医用耗材
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值医 用耗材治理,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 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 (医保发〔2021〕31 号 ) 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 (内医保发〔2020〕13号)精神,按照《肝功生
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 (JX-HC2022-01)》要求,积极稳妥推动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一)实施范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执行时间:2023年9月27日零时。
二、采购品种
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供应清单(附件1)。
三、采购周期
本次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2年,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
四、规范产品挂网、采购和使用行为
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在内蒙古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 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 自治区将组织签订三方购销协议。医疗机 构要严格落实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制度,做好供需双方对接工作, 并按购销协议完成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 道,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不得以 费用控制、使用产品规格数量限制及配送企业开户等为由影响中 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在协议期内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协议采 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优先采购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协议期外的使用量将不计入协议数量。集采中选产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支付。
五、保障中选产品及时回款
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严格落实医疗机构货款支付主体责 任。各地要根据中选产品的中选价格、各医疗机构与企业协议约 定的采购产品及数量,及时测算协议采购金额。在医保基金总额 预算管理基础上,建立预付机制,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 购协议后,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协议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 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与企业应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六、确保中选产品稳定供应
压实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供应配送责任,中选企业作为产品 质量、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购销协议,提前做好 生产计划,建立生产、销售全流程台账,由专人负责。严格落实 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要求,鼓励中选企业自行 配送。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保障临床使用。
七、专项调整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为巩固耗材降价成效,在专家评审论证基础上,经国家医保 局同意,对部分肝功生化类检测项目价格进行调整。本次专项调 整的26项肝功生化类检测项目,实行“技耗分离”,采取“项目价格+检测试剂”方式进行收费,检测试剂作为项目“除外内容”单独收费。本次调整的项目价格实行同城同价,医保支付等级保持不变(附件2)。
八、加大监管考核力度
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对不按时配送的企业要采取 提醒、约谈、暂停配送或中选资格等措施,保障医疗机构临床需 求。要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执行 协议采购量进度、回款情况等开展监测和督导,对协议量未完成 序时进度、回款缓慢、大量使用非中选产品等行为,要提醒告诫,必要时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医护人员。各地区要指导 医疗机构完善内部管理,严格遵守明码标价、日费用清单等制度 规定,切实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附件:1 . 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供应清单(详见电子版)
2. 肝功生化检测项目价格调整表
附件2
肝功生化检测项目价格调整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 目 名 称 | 除外内容 | 计价 单位 | 最高指导价 (元) | 支付 等级 |
1 | CEAA8000 | 总蛋白(TP)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2 | CEAE8000 | 白蛋白(Alb)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3 | CEEK1000 | 血氨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4 | CEAJ8000 | 前白蛋白(PA)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5 | CGCB1000 | 铜蓝蛋白(Cp)测定 | 检测试剂 | 次 | 3.5 | 甲类 |
6 | CELA1000 | 总胆红素(T-Bil)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7 | CELB1000 | 直接胆红素(D-Bil) 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8 | CEHS1000 | 总胆汁酸(TBA)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9 | CEHT1000 | 甘胆酸(CG)检测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10 | CECA1000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11 | CECB1000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12 | CECC8000 | γ - 谷 氨 酰 基 转 移 酶 (GGT)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13 | CECD8000 | 碱性磷酸酶(ALP)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14 | CECG1000 | 胆碱脂酶(ChE)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 目 名 称 | 除外内容 | 计价 单位 | 最高指导价 (元) | 支付 等级 |
15 | CECH1000 | 单胺氧化酶(MAO) 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16 | CECJ1000 | 5'核苷酸酶(5'NT)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17 | CECK1000 | α-L-岩藻糖苷酶(AFU) 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18 | CECL8000 | 腺苷脱氨酶(ADA) 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19 | CECM8000 | 亮氨酰氨基肽酶(LAP) 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20 | CAEV1000 | 红细胞谷胱甘肽(GSH) 含量测定 | 检测试剂 | 次 | 3.5 | 甲类 |
21 | CECP1000 | 谷氨酸脱氢酶(GDH) 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22 | CECW1000 | 乳酸脱氢酶(LD)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23 | CEHA1000 | 总胆固醇(TC)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24 | CEHB1000 | 甘油三酯(TG)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25 | CEHC1000 |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HDL-C)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26 | CEHD1000 |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LDL-C)测定 | 检测试剂 | 项 | 3.5 | 甲类 |
文件下载: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落实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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