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乌海湖生态保护规划》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4-01338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发〔2023〕22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公开日期 | 2023-12-29 10:52:2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乌海湖生态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6.2 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77
乌海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辖海勃湾、乌达、海南三个行政区,总面积1754km2,人口56万,地处黄河上游,东临鄂尔多斯,南连银川,西接阿拉善。乌海市属典型大陆性气候,干旱少雨,光热资源充足,多年平均温度9.6℃,年平均降水量159.8mm,年均蒸发量3289mm。乌海市地形地貌形态主要为黄河冲积地貌、堆积侵蚀地貌及山前堆积地貌等。由于境内煤炭资源富集,乌海市素以“乌金之海”著称,是国家重要的焦煤基地,2011年列入第三批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2022年,乌海市GDP总值803亿元,人均GDP14345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50283元。
乌海是黄河流入内蒙古第一站,黄河流经市区105km,平均河宽250m—500m,水深2.5m—11.6m,多年平均径流量269亿m3,左右岸分别是乌兰布和沙漠和甘德尔山。2013年8月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运用,形成了乌海湖水面。海勃湾水利枢纽是一座防凌、发电等综合利用工程,下距三盛公水利枢纽87km,上距青铜峡水利枢纽200km,主要由土石坝、泄洪闸、电站坝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076m,总库容4.87亿m3,电站装机总容量90MW,年发电量3.817亿kW·h,单机额定流量为318.2m3/s,4台机组满发流量为1272.8 m3/s。乌海湖在黄河两岸形成集湖泊、河流、岛屿、沙漠、湿地、大山遥相呼应、湖光山色交相辉映的壮观景象,是乌海城市面貌和生态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一个亮点。
乌海湖既是黄河干流重要水利枢纽形成的库区水域,承担了防凌调度与发电的重要功能,还是乌海市最大的生态源地、调节绿“肾”,更是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宝库,是绿色人居、滨湖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优势禀赋。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对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乌海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遵循,建立市级领导领衔、部门牵头、属地负责、专班推进、督导落实、实绩考核等机制,一体推进“治矿”“治企”“治气”“治水”“治车”“治路”“治场”的“七治”举措,构建了“1+7”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体系,纵深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及任务454个,累计投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资金69.12亿元。
乌海市以“治水”为抓手,坚决扛起黄河入蒙首站首责,统筹推进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安全保障“五水共治”,全力打造深度节水型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逐年提升。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39km2,荒漠化面积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双减少”,连续3年获得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考核优秀等次。首次就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签订了黄河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由于黄河含沙量高,库区淤积严重,水位下降后裸露滩地造成扬尘问题。近年来,乌海市采取多种措施减少泥沙淤积。一方面加强科学调度冲沙减淤。利用黄河发生较大流量的机会,通过调度降低库水位运行冲沙减淤。在易发生扬沙时段,合理调度适当抬升库水面避免产生扬沙,取得了较好成效。另一方面,实施库区生态治理试验段项目。主要是对淤积高程超过1074.5m的区域,采用人工搅沙措施,将淤积泥沙导入主河槽,利用大流量带走泥沙,减少库区裸露淤积面积。2019年汛期采取人工干预方式进行清除淤积泥沙试验,取得了一定经验。
在“治矿”方面,乌海市坚定不移推进矿权整合,狠抓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高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生产作业扬尘智慧管控,排土场火点实现“动态清零”,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苏海图小铁帽子采空区、呼珠不沁希勒矿区等一批历史遗留矿山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利用采煤沉陷区、露天煤矿排土场等闲置土地,建设了5个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实现了板上光伏发电、板下生态恢复、土地立体利用。
全市围绕乌海湖生态保护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实践工作,践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打造滨湖生态长廊,有效促进人水协调、城水相宜、产水相适,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方面走在自治区前列。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对乌海湖生态保护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多次实地考察指导工作,连续多年参加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作出“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要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要积极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锲而不舍推进“三北”等重点工程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要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的颁布施行为乌海湖生态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
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发展,重要立法进程持续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二三号)先后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明确要求,国家坚持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应当加强对河流、湖泊范围内湿地的管理和保护,因地制宜采取水系连通、清淤疏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治理修复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明确提出,国家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施重点水库和河段清淤疏浚、滩区放淤,提高河道行洪输沙能力,塑造河道主槽,维持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组织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建设集防洪、生态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生态走廊。
(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为乌海湖生态保护明确了重点任务。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在完善水沙调控体系、强化环境污染系统治理、推进沙漠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规划纲要》指出,采取“拦、调、排、放、挖”综合处理泥沙,完善以骨干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为主的水沙调控体系,创新泥沙综合处理技术,探索泥沙资源利用新模式;实施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地形地貌重塑、植被重建等生态修复和土壤、水体污染治理,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沿黄城市群。
(4)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为乌海湖生态保护指明了工作方向。
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指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推动内蒙古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明确提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工作任务,要求加大沙化土地治理、光伏治沙等支持力度,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攻坚战;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湿地保护修复、水土保持、退化森林草原修复等的支持力度;加强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
(5)自治区及乌海市的各项政策规划出台为乌海湖生态保护夯实了工作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政发〔2021〕1号)指出,要大力推进黄河生态带建设,加强黄河干支流堤防和防沙控沙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综合治理。《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乌海政发〔2021〕24号)要求,要加强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清淤疏浚、滩区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持续推进乌海湖周边区域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推动以乌海湖为核心的区域城市转型与城市空间布局一体化、产业转型与产业布局一体化、综合交通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政策提质一体化。《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内政发〔2020〕26号)要求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随着乌海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入,乌海湖及周边各项治理措施不断推进,乌海湖生态保护步入“深水区”,水库淤积、风沙策源、矿区环境等问题越来越凸显出复杂性、深刻性与紧迫性,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统筹规划乌海湖生态保护,优化保护策略、创新修复模式,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乌海市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保障。
(1)乌海湖水沙关系不协调,泥沙逐步淤积,水面减少。
2013年8月海勃湾水利枢纽下闸蓄水运用,原始库容4.87亿m3。水流进入库区后,所挟带泥沙由于流速减小而沉积下来,到达库中后多沉积下来,造成水库回水末端处泥沙严重淤积,在大坝上游形成多处大面积河心滩,距坝10km—15km范围内大部分滩地淤积高程已超过1074.5m。截至2022年11月份,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在1076m水位下的库容为2.78亿m3,比原始库容减少2.09亿m3,原始库容累计淤损43.0%。经预测,水库运用20年后基本达到泥沙冲淤平衡状态,正常蓄水位下库容为0.957亿m3(较原始库容减少80.4%)。海勃湾库区坝前6.76km至15.04km泥沙淤积量累计1.21亿m³,占总淤积量的80.8%。冬季防凌运用水位降低至1074.5m时,滩地出露面积显著增加。
根据《黄河干流乌海市海勃湾区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管理范围面积93.67km2,计入坝区管理范围坝后水面,总面积为96.43km2。2015年湖区水面69.37km2(占比72.0%),2018年8月湖区水面较大时已达75.33km2(占比78.1%),随着淤积不断增加,2022年7月水面缩减至53.07km2(占比55.0%),裸露滩地面积达43.36km2(占比45.0%)。2022年水面面积较2018年减少29.6%。
图1.4—1 乌海湖水面及裸露滩地情况对比
乌海湖泥沙逐步淤积、水面减少主要造成两方面问题。一方面,乌海市当前正在大力推动以乌海湖为核心的区域城市转型升级,宜居环境、观光文旅、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依托乌海湖宝贵的水面资源与景观基底,水面大面积萎缩有损城市风貌。另一方面,裸露滩地冬季防凌调度运用时水位降低,导致大面积滩地淤积高程超过1074.5m的区域裸露,成为影响乌海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风沙策源地之一。
(2)矿区开采和废弃矿山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矿山治理难度较大、成效偏低。
乌海市现有各类矿井、露天矿91处,2022年全市原煤产量4962万t,矿产采掘及相关产业链是地方支柱产业。乌海市有8个煤矿集中开采区、2个石灰岩矿集中开采区及若干废弃或历史遗留矿区。乌海市矿山规模小、密度大,距离乌海湖较近的主要是东部集中连片的海勃湾矿区和西部的乌达矿区。截至2021年底,乌海市共有14家矿山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仅占在期生产矿山的15.56%。露天开采矿山造成土地资源占用和地貌景观破坏,海勃湾矿区煤矿采区煤矿用地73.36km2,排土场面积占比59.44%,露天采坑面积占比24.47%,工业场地面积占比16.66%。截至2020年底,乌海市上级财政累计批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2项,累计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8亿元,尚有13处历史遗留及废弃矿山亟待治理。
图1.4—2 乌海市海勃湾矿区地质环境破坏现状
乌海市矿山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矿权小、密、乱,排土区域受限,采空区治理剥挖坑、排土场密集交织分布,很多采坑无法实现内排,排土场高陡散乱,损毁土地不能及时治理,造成土地资源占用和地貌景观破坏,现状土地挖损、占压严重、土壤养分低。加之地区气候干旱,缺水少土,导致矿区沉陷、水土流失、扬尘飞灰、生态退化、环境污染等问题一直难以有效解决,历史欠账较多。
(3)其他问题。
乌海湖及周边区域还存在防风固沙任务重、水污染源头治理不彻底、水土流失、岸线防护和山洪沟道治理不完善等问题,对这些问题作出统筹规划、协同安排也是本次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
(1)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美丽乌海的根本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多次前往内蒙古实地考察指导工作,连续五年参加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
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强荒漠化治理和湿地保护,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
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内蒙古有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沙漠等多种自然形态,是一个长期形成的综合性生态系统,生态保护和修复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上升至战略定位的重要位置。同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提出,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自然和生态资源十分丰富,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集中集聚集约上找出路,加强草原保护,强化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作出“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既着眼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又考虑了内蒙古在国家的生态定位,赋予了乌海市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把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要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加大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力度,发展清洁生产,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022年3月,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内蒙古要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把祖国边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乌海市由工矿城市向生态城市转型的关键五年,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实施乌海湖的系统保护与优化开发,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到实处,是建设美丽乌海的根本需要。
(2)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构建乌海市生态保护格局的迫切需要。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发表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指出要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采取“拦、调、排、放、挖”综合处理泥沙,完善以骨干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为主的水沙调控体系,优化水库运用方式和拦沙能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恢复受损河湖水生态系统,建设黄河流域清水廊道,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深入推动美丽河湖地方实践。
开展乌海湖生态保护,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摆在压倒性位置,构建乌海市生态保护格局,是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迫切需要。
(3)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乌海市中国特色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现实需要。
《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明确提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要求加大沙化土地治理、光伏治沙等支持力度,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攻坚战;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湿地保护修复、水土保持、退化森林草原修复等的支持力度;加强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政发〔2021〕1号)要求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与湿地保护修复,大力推进黄河生态带建设,加强黄河干支流堤防和防沙控沙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综合治理。乌海湖位于内蒙古黄河“几字弯”起点,是黄河生态带上的骨干性水利工程,实施乌海湖保护具有样板示范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号公告)指出要推进河湖湿地休养生息和健康发展,加快构建自治区水网系统,全面提升荒漠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开展以小流域侵蚀沟等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内政发〔2020〕26号)提出要大力实施沿黄生态修复工程,加强乌兰布和沙漠治理,实施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项目,突出抓好水土保持、滩区综合治理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等工程,打造保卫黄河的生态安全屏障。《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乌海政发〔2021〕11号)指出要持续推进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清淤工程,组织开展调度排沙,同步实施人工辅助和机械清淤,到2023年底初步建立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水沙调控运用机制。加快推进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清淤工程和矿区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乌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也明确要求加强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建设,构建水面、沙漠、林草地为一体的立体景观,实施清淤疏浚、滩区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持续推进乌海湖周边区域绿化提质改造工程。
全面提升乌海湖生态系统质量,是乌海市当前主动服务于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生态质量更高、转型步伐更快、创新动力更足、城市功能更强、生活品质更优,走出一条具有乌海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创新道路的现实需要。
乌海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东倚桌子山,与鄂尔多斯高原毗邻,西靠贺兰山,与阿拉善草原接壤,南与“塞上江南”宁夏平原相邻,北与内蒙古河套平原相望。地处乌兰布和沙漠、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交汇处,由北向南延伸,呈椭圆形,南北长约80km,东西宽约30km,总面积约1754km2。地理坐标为东经106º36′—107º05′,北纬39º15′—39º52′,平均海拔1150m。乌海市以黄河为轴,河东为海勃湾区、海南区,河西为乌达区,海勃湾区为市政府所在地。乌海市在黄河流域所处地理位置见图 2.1—1。
图 2.1—1 乌海市地理位置示意图
乌海市地处大陆深处,属于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其气候特征是春季干旱,夏季炎热高温,秋季气温剧降,冬季少雪。春秋季短,冬夏季长,昼夜温差大,日照时间长,可见光照资源丰富。多年平均气温9.6℃,极端最高气温40.2℃,极端最低气温—36.6℃,多年平均日照时间数为3138.6h,年平均接受太阳辐射能155.8kcal/cm2,平均无霜期为156d—165d;历年平均降水量159.8mm,平均相对湿度42%,平均蒸发量3289mm;年平均风速2.9m/s,瞬间最大风速33m/s。乌海市是发展种养业及高效农业光热资源最充足、最理想的地区之一,大部分北方农作物都适宜在这里种植,并产高质优。
乌海市地表水年径流量分布的总趋势是丘陵区大于平原区和山区。山区岩石裸露,地面坡度较大,径流深较大,一般在3mm—5mm;丘陵地区植被差,地面坡度较大,径流深1.5mm—3mm;宽谷沟地植被较多,地面坡度缓,其土壤多为沙壤土,径流深在1.5mm以下,个别地区沙化严重,不产生径流。
黄河干流是乌海市主要的过境河流,自巴音陶亥镇入境,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出境,由南向北经城区而过,流经市区105km,平均河宽250m—500m,水深2.5m—11.6m,多年平均径流量269亿m3。黄河水由于受上游融雪、消水、降水及上游水库调节影响,年内水位变化较大,幅度一般为2m—4m。乌海地下水补给量主要来自降水入渗、少量凝结水、回灌入渗和黄河侧向入渗补给。据内蒙古水文总局初步测算,乌海市地下水资源稳定开采量为11200万m3,可利用水量为9500万m3,并同黄河形成自然互补系统,为发展工农业生产提供较充足的水资源。
除黄河干流外,乌海市内有千里沟、摩尔沟、卡布其沟、恩格尔沟、哈布其干沟、苏海图沟、巴音赛沟等19条黄河一级支流,大多为季节性沟谷河流,流域面积狭小,水源涵养条件差。受地理和气候条件影响,大部分山洪沟只在夏季降雨时有水,其余时候呈现断流状态。乌海市降水产流及消退时间短,地表水资源贫乏且不易开发利用。
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位于黄河干流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境内,左岸为乌兰布和沙漠,右岸为乌海市海勃湾区。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1076m,死水位1069m,总库容4.87亿m3,回水末端终点位置距海勃湾大坝约33km—36km。电站总装机容量90MW。海勃湾水利枢纽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下闸蓄水,2014年8月竣工。
乌海市地形地貌特征为“三山两谷一河”。“三山”为桌子山、甘德尔山和五虎山,其中桌子山、甘德尔山位于黄河以东,以桌子山为最高,主峰海拔2149m;五虎山位于黄河以西,主峰高1396m。三山呈南北走向平行排列,中间形成两条平坦的谷地。黄河沿甘德尔山西谷由南向北穿乌海市市区而过。乌海市地势东西两边高、中间低。山地、低山丘陵面积约占乌海市土地面积的2/3,山前倾斜平原和黄河冲积平原约占乌海市土地面积的1/3。
在区域上,该区地貌形态主要为黄河冲积地貌、堆积侵蚀地貌及山前堆积地貌,海勃湾区外围还分布有剥蚀山地、风成地貌等,各地貌形态基本情况如下:
黄河冲积地貌分布在黄河河床,包括河漫滩、心滩等,地面高程1065m—1072m。
黄河堆积侵蚀地貌分布在黄河两岸的Ⅰ、Ⅱ级阶地,均为上叠阶地。西岸阶面宽阔平缓,多被风积沙丘覆盖;东岸阶面相对较窄,多被山前洪积物覆盖。Ⅰ级阶地高出黄河2m—5m,多被冲蚀,局部残留,前缘陡坎不明显;Ⅱ级阶地高出黄河10m—17m。
山前堆积地貌分布在黄河东岸,为山麓带状冲洪积平原,由山前冲洪积扇相互连接组成,略向西倾斜,地面高程为1070m—1200m。该区零星分布有冲沟,多呈宽浅的“U”型。
剥蚀山地基本沿乌海市海勃湾区东部从北向南展布,主要包括千里山、桌子山和甘德尔山,区内山势陡峻,冲沟发育,切割强烈,基岩裸露,共同形成了中山山地地貌。桌子山位于甘德尔沟东岸,山顶较平坦,最高高程2149.4m,甘德尔山位于甘德尔沟西岸,山顶最高高程1805.2m。
风成地貌主要为乌兰布和沙漠,分布于黄河西岸,多为活动的风积沙丘或半活动沙丘,其相对高差0.5m—15m,为典型的风成沙漠地貌。在黄河东岸,局部地带可见风成沙丘覆盖于山前冲洪积扇上。
截至2022年末,乌海市常住总人口56.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3.75万人,乡村人口2.2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95.94%。
2022年乌海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3.3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92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586.64亿元,增长2.5%;第三产业增加值208.76亿元,增长1.4%。三次产业结构为1:73:26。
乌海市境内资源富集,素以“乌金之海”著称。乌海市煤炭资源丰富,炼焦用煤占内蒙古已探明焦煤储量的60%,经济以能源、化工、建材、特色冶金为主,属于典型的资源型经济。优质焦煤、煤系高岭土、石灰岩、铁矿石、石英砂、白云岩等矿产资源储量大、品位好、易开采、相对集中配套、工业利用价值高。其中,优质焦煤占内蒙古已探明储量的75%,是国家重要的焦煤基地;石灰石远景储量在200亿t以上,煤系高岭土储量11亿t以上,潜在的经济价值在4000亿元以上。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优势为乌海的矿业发展提供了资源保证。近年来,乌海市不断优化工业结构、壮大工业规模,坚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做大经济总量,构建具有乌海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目前逐步打造现代煤化工、硅基新材料产业集群,精细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现代能源、可降解材料产业链群。
2013年8月海勃湾水利枢纽下闸蓄水运用。水流进入库区后,所挟带泥沙由于流速减小而沉积下来,到达库中后多沉积下来,造成水库回水末端处泥沙严重淤积,在大坝上游形成多处大面积河心滩,距坝10m—15km范围内大部分滩地淤积高程已超过1074.5m。截至2022年11月份,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在1076m水位下的库容为2.78亿m3,比原始库容减少2.09亿m3,原始库容已累计淤损43%。海勃湾库区坝前6.76km至15.04km泥沙淤积量累计1.21亿m3,占总淤积量的80.8%。冬季防凌运用水位降低至1074.5m时,滩地裸露面积显著增加。
根据《黄河干流乌海市海勃湾区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管理范围面积93.67km2,计入坝区管理范围坝后水面,总面积为96.43km2。2015年库区水面69.37km2(占比72.0%),2018年8月库区水面较大时已达75.33km2(占比78.1%),随着淤积不断增加,2022年7月水面缩减至53.07km2(占比55.0%),裸露滩地面积达43.36km2(占比45.0%)。2022年水面面积较2018年减少29.6%。
冬季水库防凌运用时水位下降,导致库区部分滩地淤积高程超过1074.5m的区域裸露。冬季风力较大时,库区裸露的滩地淤沙被风吹起,直接进入紧邻海勃湾库区的乌海市区,严重影响了市区居民的生活、出行及生态环境建设。当前水库运用仍处于拦沙期,未来随着库区淤积发展,库区滩地高程将会进一步抬高,同时淤积体逐渐向坝前发展。水位降低时裸露滩区范围将会增加,进一步加重扬沙问题,乌海市扬沙导致的环境问题将进一步恶化。
乌海市地表水资源主要来自黄河干流,其他山洪沟大多为季节性沟谷河流,流域面积狭小,水源涵养条件差。受地理和气候条件影响,大部分只在夏季降雨时有水,其余时候呈现断流状态。综合考虑乌海市的地形地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行政区划分、工农业产业布局等因素,可划分为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3个水资源分区,与行政区划边界一致。
乌海市气候干燥、少雨,境内洪沟均为季节性河流,平时断流,只在汛期降雨较大时才产生地表径流。根据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多年平均(1956年—2013年)水资源总量为13898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170万m3,地下水资源量为13618万m3,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2728万m3,具体见表 2.3—1。
表 2.3—1 乌海市水资源总量 单位:万m3
行政分区 | 地表水资源量 | 地下水资源量 | 水资源总量 |
海勃湾区 | 353 | 6460 | 6604 |
乌达区 | 147 | 4052 | 4116 |
海南区 | 671 | 3106 | 3178 |
合计 | 1170 | 13618 | 13898 |
据统计,规划范围内现状有1处蓄水工程,即海勃湾水利枢纽,水库总库容4.87亿m3,主要任务为防凌调度与发电,但在特枯年份也可作为备用水源使用。
规划范围内引提水工程共16处,均为取水泵站,主要功能为满足黄河岸边农田灌溉、生态补水等需求,近5年年均取水量共约5468.9万m3,具体见表 2.3—2。
表 2.3—2 规划范围现状引提水工程基本情况
泵站名称 | 主要功能 | 近5年年均取水量(万m3) |
滨河扬水站 | 农业 | 1167.00 |
滨河办中河源社区中扬水站 | 农业 | 47.00 |
滨河办中河源社区北扬水站 | 农业 | 67.33 |
滨河办中河源社区南扬水站 | 农业 | 45.00 |
滨河办中河源社区滨河村取水泵站 | 农业 | 28.00 |
乌海市工务段取水泵站 | 农业 | 17.67 |
海勃湾卡布其沟绿化扬水站 | 生态 | 1200.00 |
乌海市甘德尔山绿化扬水站 | 生态 | 1113.33 |
甘德尔陵园取水泵站 | 农业 | 9.30 |
龙游湾湿地取水泵站 | 生态 | 500.00 |
乌达区引黄供水工程取水泵站 | 生态、工业 | 436.67 |
乌达引黄灌溉管理所二号(矿农林公司扬水站) | 农业 | 536.67 |
铁桥扬水站 | 生态 | 219.67 |
乌兰淖尔镇1号(乌达区富民社区绿化取水泵站) | 生态 | 18.30 |
乌兰淖尔镇2号(吉奥尼扬水站) | 生态 | 8.67 |
乌兰淖尔镇3号(补水涵洞去水泵站) | 生态 | 54.30 |
合计 | 5468.90 |
(1)供水量
规划范围主要涉及海勃湾区和乌达区。根据乌海市2018年至2022年水资源公报数据,两个分区近5年供水量在16963万—18730万m3之间,其中地表水平均供水量9321万m3,地下水平均供水量6288万m3,非常规利用水源平均供水量2256万m3,具体见表2.3—3。
表 2.3—3 近5年供水情况 单位:万m3
地表水 | 地下水 | 非常规水 | 供水总量 | |
2018 | 7356.00 | 7357.00 | 2250.00 | 16963.00 |
2019 | 9189.00 | 5711.00 | 2349.00 | 17249.00 |
2020 | 10646.25 | 5947.30 | 2108.06 | 18701.60 |
2021 | 9080.45 | 6459.87 | 2138.89 | 17679.21 |
2022 | 10332.61 | 5963.70 | 2434.08 | 18730.39 |
(2)用水量
根据乌海市2018年至2022年水资源公报数据,海勃湾区和乌达区近5年用水量为16963万—18730万m3,平均用水量17865万m3。近5年农业用水量逐渐减少,生态环境补水量逐渐增加。2022年,生态环境补水量占比达到46.71%。
表 2.3—4 近5年用水情况 单位:万m3
2018 | 3806.00 | 4928.00 | 2913.00 | 5316.00 | 16963.00 |
2019 | 3704.00 | 5523.00 | 2863.00 | 5159.00 | 17249.00 |
2020 | 2725.44 | 5524.18 | 3121.60 | 7330.38 | 18701.60 |
2021 | 2284.92 | 5315.04 | 3123.65 | 6955.60 | 17679.21 |
2022 | 1646.62 | 5391.69 | 2942.97 | 8749.12 | 18730.39 |
农业用水量 | 工业用水量 | 生活用水量 | 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 | 用水总量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划,黄河在乌海划分为4个一级水功能区,分别为黄河宁蒙缓冲区、黄河内蒙古开发利用区、千里沟乌海市源头保护区和千里沟乌海市开发利用区。黄河乌海段水功能区起始断面位置、水质目标详见表2.4—1。
表2.4—1 乌海市水功能区划
黄河 | 黄河宁蒙缓冲区 | 伍堆子 | 三道坎 铁路桥 | 81.0 | Ⅲ | |
黄河内蒙古 开发利用区 | 黄河乌海 排污控制区 | 三道坎 铁路桥 | 下海勃湾 | 25.6 | ||
黄河乌海 过渡区 | 下海勃湾 | 磴口水文站 | 28.8 | Ⅲ | ||
千里沟乌海市 源头保护区 | 千里沟源头 | 千里山 水库入库 | 30.5 | Ⅲ | ||
千里沟乌海市 开发利用区 | 千里沟乌海市工业用水区 | 千里山 水库入库 | 千里沟 入黄河河口 | 25.6 | Ⅲ | |
项目 | 一级水功能区 | 二级水功能区 | 起始断面 | 终止断面 | 长度(km) | 水质 目标 |
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监测结果,乌海市境内4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
黄河内蒙古段自都思兔河河口起至马栅乡,全长843.5km,穿越乌海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与鄂尔多斯市共6个市(盟)的20个县(旗、区),在乌海市内全长约105km。黄河进入乌海市境内前,距离最近的上游国控水质监测断面为平罗黄河大桥断面和麻黄沟断面(省界断面),均位于石嘴山市,现状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黄河出乌海市境内后,下游距离最近的国控监测断面为黑柳子断面和画匠营子断面,分别位于巴彦淖尔市和包头市,黑柳子断面现状达到地表水Ⅰ类水质标准,画匠营子断面现状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黄河干流在乌海上下游国控监测断面均达到地表水Ⅱ类及以上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乌海市境内现状共设5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中,国控监测断面共2个(都思兔河入黄口断面和下海勃湾断面),区控监测断面共3个(拉僧庙断面、乌海湖断面和千里山水库入库断面),水质监测断面位置见图 2.4—1。其中,与乌海湖直接相关的监测断面为乌海湖断面和下海勃湾断面。
图 2.4—1 乌海市水质监测断面位置分布图
(1)乌海湖断面
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监测结果,2022年乌海湖断面共监测11次,现状水质在Ⅱ—Ⅲ类水之间波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目标要求。除总磷浓度在8月—10月超过Ⅱ类水限值外,其余监测指标均低于地表水Ⅱ类限值,现状水质良好。
图 2.4—2 乌海湖断面2022年水质监测结果
(2)下海勃湾断面
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监测结果,2022年共监测下海勃湾断面12次,现状水质在Ⅱ—Ⅲ类水之间波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目标要求。除总磷浓度在10月超过Ⅱ类水限值外,其余监测指标均低于地表水Ⅱ类限值,现状水质良好。
图 2.4—3 下海勃湾断面2022年水质监测结果
乌海市现状共划分六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海勃湾北水源地、海勃湾南水源地、海南西水源地、海南沿黄水源地、乌达新1#水源地和乌达新2#水源地,均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其中,海勃湾南水源地、乌达新1#水源地和乌达新2#水源地位于此次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如下图所示。
图 2.4—4 饮用水源保护区与规划范围相对位置关系
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监测结果,2022年,乌海市6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各月监测指标全部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详见下表。
表 2.4—2 乌海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现状表
海勃湾区 | 海勃湾北水源地 | 海勃湾城区1 | 达标 | Ⅲ类 |
海勃湾南水源地 | 海勃湾区南部净水厂 | 达标 | Ⅲ类 | |
乌达区 | 乌达区新1#水源地 | 乌达区新1 | 达标 | Ⅲ类 |
乌达区新2#水源地 | 乌达区新2 | 达标 | Ⅲ类 | |
海南区 | 海南西水源地 | 海南城区2 | 达标 | Ⅲ类 |
海南沿黄水源地 | 海南城区3 | 达标 | Ⅲ类 | |
行政区域 | 水源地 | 监测点位 | 达标情况 | 水质现状 |
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数据以及实际调查情况,乌海市现状污染物排放源主要为城镇生活源和工业源。乌海市内现状共有6家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16.2万t/d,具体见下表。
表 2.4—3 乌海市污水处理厂情况表
海勃湾区 | 1 | 乌海市污水处理厂 | 6 | A2/O | 一级A |
2 | 海勃湾千里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1 | AnMMOX+O1—A2/O | 一级A | |
乌达区 | 3 | 乌达区污水处理厂 | 2 | 卡鲁赛尔型氧化沟工艺 | 一级A |
4 | 乌达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3.2 | A2/O沉淀池+过滤 | 一级A | |
海南区 | 5 | 海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3 | A2/O+二沉池 | 一级A |
6 | 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A2/O+二沉池+高效沉淀 | 一级A | |
行政区 | 序号 | 名称 | 处理规模(万t/d) | 处理工艺 | 设计出水水质 |
其中,与本次规划相关的污水处理厂主要为乌海市污水处理厂和乌达区污水处理厂。
(1)乌海市污水处理厂
乌海市污水处理厂位于海勃湾区,占地面积约160亩,于2004年投入运行,设计处理规模4万t/d。2010年实施扩建工程,处理规模增加至6万t/d。乌海市污水处理厂2019年实施技术改造工程后,现状运用A2/O处理工艺,主要承担海勃湾北区生活污水的处理任务,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乌达区污水处理厂
乌达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乌达区滨海办事处北侧、滨湖路西侧,占地面积约70亩,设计处理规模2万t/d。2018年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后,现状运用卡鲁赛尔型氧化沟工艺,主要承担乌达城区及棚户区生活污水的处理任务,2021年后实现常态化运行,现状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根据现状调查及资料分析,乌海市再生水利用主要集中在工业和市政杂用水,2021年乌海市再生水回用率为89.42%,其中86.06%用于工业生产,13.94%用于生态用水。
(1)“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乌海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54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①优先保护单元。共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该区域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②重点管控单元。共29个,主要包括产业园区、城市、矿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排放量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以及生态需水补给区等。该区域应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③一般管控单元。共2个,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之外为一般管控单元。该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充分吸纳整合已有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行动计划等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两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即1个乌海市总体准入清单、54个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2)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黄河干流在乌海段位于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31466ha,其中核心区面积6070ha,实验区面积25396ha。保护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该段黄河流经鄂托克旗、杭锦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4个旗的18个乡(镇),全长786km。范围在东经106°31ˊ—110°45ˊ,北纬37°38ˊ—40°40ˊ之间。保护区共设核心区4处,分别是:鄂托克旗碱柜乡河段,长度25km,杭锦旗吉日嗄朗图镇境内河段,长度75km,达拉特旗中和西镇境内乌兰河段,长度24.4km,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大路乡河段,长度49km,其他区域为实验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鲤(黄河)、兰州鲶,栖息的其他物种包括瓦氏雅罗鱼、赤眼鳟、青鱼、草鱼、鲫、鲢、鳙、长春鳊、餐条、北方铜鱼、团头鲂、黄颡鱼、青鳉、黄鮋、克氏鰕鯱鱼、乌鳢、蒙古鮊、麦穗鱼、中华鰟鮍、棒花鱼、犬首鮈、似鮈、北方花鳅、泥鳅、后鳍巴鳅、董氏须鳅、秀丽白虾、中华鳖等。
根据《黄河干流乌海市海勃湾区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管理范围面积93.67km2,计入坝区管理范围坝后水面,湖区总面积为96.43km2。
2009年,湖区水域面积为18.39 km2,2010年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工建设,2013年湖区水域面积仅为16.70 km2,2014年竣工蓄水后水域面积达60.75 km2,2015年湖区水域面积为69.37km2。2018年8月湖区水域面积达到近十年最大值,为75.33km2,占湖区总面积的78.1%,淤积裸露滩地面积仅21.19km2,占湖区总面积的21.9%。近十年由于泥沙淤泥湖区水域面积呈波动式下降趋势,2022年7月水面缩减至53.07km2,占湖区总面积的55%,淤积裸露滩地面积43.36km2,占湖区总面积的45%。2020年11月份观测数据显示,正常蓄水位库容较原始库容减少1.957亿m3,已累计损失40.2%的原始库容。截至2022年11月份,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在1076m水位下的库容为2.78亿m3,比原始库容减少2.09亿m3,原始库容已累计损失43.0%。
表2.5—1 乌海湖水面面积变化表
项目 | 2009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水面面积(km2) | 20.35 | 16.7 | 60.75 | 68.64 | 59.77 | 41.34 | 75.33 | 49.4 | 22.21 | 55.08 | 53.07 |
水面 占比 | 21.1% | 17.3% | 63.0% | 71.2% | 62.0% | 42.9% | 78.1% | 51.2% | 23.0% | 57.1% | 55.0% |
裸露滩地面积(km2) | 76.08 | 79.73 | 35.68 | 27.79 | 36.66 | 55.09 | 21.1 | 47.03 | 74.22 | 41.35 | 43.36 |
裸露滩地 占比 | 78.9% | 82.7% | 37.0% | 28.8% | 38.0% | 57.1% | 21.9% | 48.8% | 77.0% | 42.9% | 45.0% |
图 2.5—1 乌海湖卫星遥感影像变化年际对比图
(1)湿地
规划区内天然湿地多位于库区南部滩地及滨湖浅水区,主要包括河流湿地、沼泽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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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5—2 河流湿地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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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5—3 沼泽湿地现场照片
湿地动物资源丰富,其中种类和数量以鸟类最多,尤其是在迁徙季节,数量可达几万只。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有:黑鹳、金雕、遗鸥,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有13种,为白琵鹭、大天鹅、小天鹅、白头鹞、白尾鹞、棕尾鵟、普通鵟、大鵟、草原鵰、红隼、红脚隼、蓑羽鹤、白枕鹤。湿地鱼类资源也十分丰富,大型鱼主要有草鱼、鲤鱼、白鲢、鳙、鲶等;小型鱼主要有泥鳅、麦穗鱼等,数量多且分布广,是鸟类的天然饵类。
湿地主要有盐生灌木、草本沼泽、水生植被3种植被型。盐生灌木主要以白刺灌丛为主;另有碱蓬、小芦苇等盐生植物。草本沼泽主要为湿生植物、沼生植物和挺水植物,如芦苇、香蒲等;水生植被有沉水植物和浮叶植物,如两栖蓼、水葫芦等。
乌海湖湿地位于全球8大候鸟迁徙路线之一的东亚至澳大利亚西迁飞线上,是连接其北乌梁素海、其南青铜峡库区的重要湿地节点,是我国中西部重要鸟类、两栖类、鱼类等生物生存繁衍的理想场所,目前库区浅水区及滩地已经演替出较高的植被群落覆被,主要植物种有芦苇、香蒲、盐爪爪、两栖蓼、披碱草、芨芨草和苜蓿等;零星分布有低矮的天然次生乔木,主要植物种有柽柳、沙柳、沙枣、杨树、胡杨树等。
表 2.5—2 乌海湖浅水区及滩地主要植被种
类型 | 植被种 | ||||||
灌草 | 芦苇 | 香蒲 | 盐爪爪 | 两栖蓼 | 披碱草 | 芨芨草 | 苜蓿 |
phragmites australis | typha orientalis | kalidium foliatum | polygonum amphibium | elymus dahuricus | neotrinia splendens | medicago sativa | |
乔木 | 柽柳 | 沙柳 | 沙枣 | 杨树 | 胡杨树 | ||
tamarix chinensis | Salix cheilophila | elaeagnus angustifolia | Populus | Populus euphratica |
图 2.5—4 乌海湖湿地典型植被
湖区鸟类是最为常见的,种类和数量最多,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9种,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大鸨、白尾海雕、黑鹳等5种;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疣鼻天鹅、蓑羽鹤、大天鹅、灰鹤、白琵鹭、白腹鹞、白尾鹞、白头鹞、纵纹腹小鸮、雕鸮等24种。水生动物群落有鱼类、甲壳类、两栖类,其中鱼类38种,虾类2种。主要鱼类品种有鲤鱼、草鱼、鲢鱼、鲫鱼、团头鲂、长春鯿、鲶鱼、青鱼、餐条、雅罗鱼、赤眼鳟、麦穗鱼、青镪、黄铕、黄鳟、棒花鱼、中华螃蟹、花鳅、泥鳅等。珍稀水生生物14种。珍稀鱼类有刺鮈、兰州鲶、黄河鲤、赤眼鳟、红鳍鲌、黄颡鱼、北方铜鱼、大鼻吻鮈、瓦氏雅罗9种,其中北方铜鱼、大鼻吻鮈列入《中国野生动物红皮书》;刺鮈、瓦氏雅罗鱼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色名录》,兰州鲶、黄河鲤列入自治区地方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贵经济鱼类。虾类有米虾、淡水青虾、秀丽白虾3种。底栖动物有黄河河蚌、田螺等。水生动物有中华北鳖1种。常见的昆虫类动物为龙虱、水蜈蚣、蜈蚣、蜻蜓幼虫、水蚯蚓。
浮游植物总量788mg/L,优势种类为硅藻、蓝藻、绿藻;浮游动物总量为0.69mg/L,优势种类为枝角类、桡足类和轮虫。
(2)植被覆盖
2000年,乌海湖周边整体植被覆盖较低,主要植被集中在乌海湖南部湿地区域以及乌海湖左岸,整体平均NDVI(归一化植被指数)为0.137,其中NDVI最大值为0.84,乌海湖管理范围平均NDVI为0.238,其中NDVI最大值为0.788。
2014年,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建成蓄水。2015年植被生长状况优于2000年,整体平均NDVI为0.167,其中NDVI最大值为0.995,乌海湖管理范围平均NDVI为0.057,其中NDVI最大值为0.882。从图可看出,湖区内整体植被指数升高,但植被发生区域差异化,西北部植被指数呈增加趋势,而南部湿地发生萎缩,植被指数减少,基本全部为水体(NDVI<0)。
而到2020年,乌海湖规划范围植被指数发生骤降,整体平均NDVI为0.092,其中NDVI最大值为0.619,湖区平均NDVI已经降为—0.118,其中NDVI最大值为0.520。西北部沙漠化湖区植被依然呈现增加趋势,而南部湿地萎缩现象并无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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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5—5 规划范围NDVI年际间(2000年, 2015年, 2020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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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5—6 规划范围NDVI年际间(2000年, 2015年, 2020年)对比
乌海湖西北部毗邻乌兰布和沙漠,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干旱少雨,昼夜温差大,季风强劲。地貌形态以流动沙丘、半流动沙丘、半固定沙丘、固定沙丘为主。该区域自然生态脆弱、植被类型简单,多为沙生、旱生、盐生类灌木和小灌木,如梭梭、胡杨、沙冬青、柠条等。由于当地土壤贫瘠,地表裸露,缺少植被覆盖,在风沙作用下土地沙化严重。资料显示,上世纪60年代初,乌兰布和沙漠东部边缘距乌海尚有近30km,目前,乌达区已经有近1/3的土地被乌兰布和沙漠吞没。乌兰布和沙漠东部边缘已经由黄河西岸的阿拉善盟扩展到黄河东岸海勃湾区,侵蚀面积近100km2。
乌海湖北部地区土地沙化面积不断扩大,存在风沙入湖,导致湖区库容减少的可能。乌海湖北部沙漠是乌海市主要的风沙策源区,干旱缺水,土地贫瘠,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加大防沙治沙力度,实施精准治沙,构建规模化、立体化乔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林体系是当务之急。
乌海市境内资源富集,素以“乌金之海”著称。全市矿区总面积827.31km2。矿区具有半个多世纪的开采历史,现有各类矿井、露天矿91处,年生产原煤量85.83Mt。已经形成完整的煤炭生产、加工、转化产业链,成为带动地区的支柱产业。乌海市内主要包括海勃湾矿区、乌达矿区与海南西来峰矿区。生产矿山空间狭小,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滞后。
乌海市矿山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矿权小、密、乱,排土区域受限,采空区治理剥挖坑、排土场密集交织分布,很多采坑无法实现内排,排土场高陡散乱,损毁土地不能及时治理,造成土地资源占用和地貌景观破坏,现状土地挖损、占压严重、土壤养分低。加之地区气候干旱,缺水少土,导致矿区沉陷、水土流失、扬尘飞灰、生态退化、环境污染等问题一直难以有效解决,历史欠账较多。
乌海市水土流失以水蚀和风蚀为主,侵蚀模数2000 t/ (km2·a)—7000 t/ (km2·a)。其中水蚀类型区主要分布在境内的中低山区,风蚀类型区主要位于境内的浅山丘陵、沙地及黄河两岸的冲洪积扇上。侵蚀形态为面蚀和沟蚀。面蚀主要发生在农耕地和坡度较缓的荒山坡面上,表现为层状面蚀和细沟状面蚀;沟蚀主要发生在土层深厚的耕地中下部,大部分为浅沟和切沟侵蚀。侵蚀发生的面积大,侵蚀程度轻,但侵蚀的大部分是肥沃的表土层;沟蚀面积相对较小,但是侵蚀量大,速度快,侵蚀程度强。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实施,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也在不断加大。乌海市水土流失面积 1080km2,占总面积的61.6%。
规划区内典型小流域有凤凰岭、卡布其沟等,年平均侵蚀模数为3270t/(km2·a),为中度侵蚀。凤凰岭小流域、卡布其小流域均属于黄河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乌海市相关规划的划分,均属于桌子山西麓低山丘陵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其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为主。由于植被覆盖率较低,坡面裸露,在降雨条件下极易侵蚀,成为河道泥沙来源,同时造成土层变薄,养分流失,保水能力变差。凤凰岭小流域土地总面积1215.07ha,水土流失面积 1080.53ha,占小流域总面积88.93%。其中轻度水土流失149.72ha,占流失面积 13.86%;中度水土流失930.81ha,占流失面积 86.14%。凤凰岭小流域年平均侵蚀模数为 3749t/(km2·a),为中度侵蚀,年土壤侵蚀总量4.05万t。卡布其小流域土地面积1776.88ha,水土流失面积1553.12ha,占小流域总面积87.41%。其中轻度水土流失1289.79ha,占流失面积83.05%;强烈水土流失263.33ha,占流失面积16.95%。卡布其小流域年平均侵蚀模数为2865t/(km2·a),为中度侵蚀,年土壤侵蚀量4.45万t。
乌海位于沿黄地区,黄河流经乌海105km,远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繁衍生息于此,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最为代表性的桌子山岩画,是继阴山岩画之后,我国古代北方文化遗存的第二次重大发现,也是古代黄河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研究古代游牧民族的早期信仰、生活习俗、经济活动有着重要意义。乌海地区也是鄂尔多斯高原西部等草原地带,在古代经常有各少数民族在这里生活繁衍、交流或征战。自夏朝起,乌海境域内先后成为鲜卑、乌桓、羯、氐、羌、柔然、突厥、吐蕃、党项、蒙古等北方少数民族活动的场所。这里也是中原王朝与北方各少数民族交往交融的重要通道。境内分布秦代长城、汉代古城、明代烽燧、清代庙宇及摩崖经文石刻等,反映了当时南北民族,或金戈铁马或和平往来的绵长历史。
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乌海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全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分别为桌子山岩画群、秦汉长城遗址、明长城遗址;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分别为海勃湾新石器时代文化聚落遗址、新地古城遗址及周边墓葬群、巴音陶亥扬水站、渡口扬水站、满巴拉僧庙;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分别为巴音陶亥墓葬群、三坝墓葬群、东方墓葬群、三道坎墓葬群、马堡店佛塔。
乌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多样性、遗存传承性等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格局中占有突出地位。全市共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7个,包括烫画、挂毯织造技艺、唐卡装裱技艺、蒙医沙疗、三才翻子拳、汉字书法——太极书法、十三太保武术内养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5个;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0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9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5名。
乌海市共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3个,其中国家4A级旅游景区5个,分别是金沙湾生态旅游景区、蒙根花休闲农业园、阳光田宇酒庄、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乌海湖休闲度假旅游区;3A级旅游景区4个,分别是汉森庄园、图海山文化旅游区、黄河西行客栈、汉森葡萄酒庄园;2A级旅游景区14个;国家沙漠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1个,分别为金沙湾国家沙漠公园、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海片区)。此外,胡杨岛、高山草甸、桌子山岩画博物馆为正在建设景区。
采用相关规范计算方法,将湖区及周边主要规划范围列为评价范围,对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负荷指数和环境限制指数进行叠加计算,确定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综合评价规划区域生态环境现状。
通过遥感影像对评价范围内生境类型进行分析,数据来源2022年Landsat卫星遥感影像数据。使用ISO聚类非监督分类对遥感影像进行解译,并进行人工校正,最终得到土地利用类型分类结果。从解译结果来看,由于评价范围主要涉及乌海湖及其周边区域,因此土地利用类型以水域为主,占比为48.73%,接近评价范围总面积的一半;其次为草地和未利用地,大片草地表明乌海湖周边区域绿化较好,草地占比达到15.13%;未利用地主要来自乌海湖西北部边缘的乌兰布和沙漠,占比12.57%,是风沙策源地之一;耕地、林地和建设用地面积相对较小,占评价范围总面积比例均未达到10%,解译成果具体如表 2.8—1和图 2.8—1所示。
表 2.8—1 评价范围土地利用类型解译成果表
耕地 | 1018.65 | 5.58 |
林地 | 1692.87 | 9.28 |
草地 | 2760.47 | 15.13 |
水域 | 8888.94 | 48.73 |
建设用地 | 1587.11 | 8.70 |
未利用地 | 2293.42 | 12.57 |
合计 | 18241.45 | 100.00 |
土地利用类型 | 面积(ha) | 占比(%) |
图 2.8—1土地利用类型分布图
根据地类分析结果计算得到规划范围生物丰度指数为108.17。
采用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对评价范围内现状植被覆盖状况进行分析,结果详见图2.8—2。由于评价范围内水域面积较大,可能对NDVI值造成较大干扰,因此通过剔除异常值、负值归零等手段排除水面等由于高反射可见光造成的负值影响。经处理后得出,评价范围现状NDVI的值介于0—0.4049之间,均值为0.0530;乌海市现状NDVI的值介于0—0.6814之间,均值为0.0176。规划范围的NDVI值相对较高,反映出在乌海湖作用下,评价范围内的现状植被覆盖度水平和生长状态较乌海市而言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根据MOD13的5月—9月象元NDVI月最大值均值,计算得到规划范围现状年植被覆盖指数为28.05,大于乌海市现状植被覆盖指数25.02。综合来看,评价范围内建设用地等面积相对较低,且乌海湖水面有效带动了周边区域的植被生长,因此植被覆盖指数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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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8—2NDVI空间分布图
通过河渠长度、水域面积和水资源总量3个方面分析区域内水丰富程度。其中,河渠长度和水面面积根据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解译得到,水资源总量数据参考近5年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公报。
据计算,评价范围现状水网密度指数约为123.21。
规划范围涉及阿拉善高原山地防沙生态维护区和鄂乌低山丘陵保土蓄水区,区域内土壤侵蚀以风力侵蚀为主。其中,阿拉善高原山地防沙生态维护区位于规划范围西北部,涉及规划范围面积5580.05ha,该区域风力侵蚀严重,易形成沙化土地,同时威胁大气环境;鄂乌低山丘陵保土蓄水区位于规划范围东部和南部,涉及规划范围面积12661.40ha,该区域同样以风力侵蚀为主,是对黄河输沙“贡献”最大的区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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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解译结果,土壤侵蚀严重区域主要集中在乌海湖西北部附近乌兰布和沙漠处。经计算,评价范围现状年土地胁迫指数为15.46。
图 2.8—3 规划范围土壤侵蚀分布图
污染负荷指的是经由各种不同途径进入受纳水体的污染物(点源和面源)的量,定量研究污染负荷对于某一区域的污染控制,对该区域的水环境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现场调查和《内蒙古2022年环境质量公报》,计算得到评价范围域污染负荷指数为7.11。
环境限制指数是生态环境状况的约束性指标,指根据评价范围内出现的严重影响人居生产生活安全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项,如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等,对生态环境状况类型进行限制和调节,具体见表2.8—2。根据现状调查和收集资料,评价范围近年来未发生过环境限制因素事件。
表 2.8—2 环境限制指数约束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 | 特大环境事件 |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区域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特大、重大、较大或一般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若评价区域发生一次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则以最严重等级为准 | 生态环境不能为“优”和“良”,且生态环境质量级别降1级 |
重大环境事件 | |||
较大环境事件 | 生态环境级别降1级 | ||
一般环境事件 | |||
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 | 环境污染 | 存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的或国家媒体报道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包括公开的环境质量报告中超标区域) | 存在国家环境保护部通报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生态环境不能为“优”和“良”,且生态环境质量级别降1级;其他类型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生态环境级别降1级 |
生态破坏 | |||
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 存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或挂牌督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 生态环境级别降1级 | |
被纳入区域限批内容 | 被环境主管部门纳入区域限批的区域 | 生态环境级别降1级 | |
分类 | 判断依据 | 约束内容 |
根据以上结果计算得到,评价范围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85.32。参照相关规范中对EI的分类(见表2.8—3),规划范围生态环境状况属于“优”的级别,即“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这主要得益于乌海湖水面及湿地的生态调节作用,使规划范围内的生物丰度指数和水网密度指数均处于较高水平。此外,乌海湖对周边植被生长起到促进作用,植被覆盖多集中于黄河沿岸,规划范围植被覆盖指数高于乌海市。泥沙淤积会导致水面面积不断下降,造成不利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土地胁迫主要来自乌海湖北侧的乌兰布和沙漠,它不仅是冬季的风沙策源地,影响大气环境质量,也是黄河泥沙的重要来源之一。
利用上述方法计算规划范围内矿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得到EI值为29.01,显著低于湖区及周边评价范围EI值85.32。矿区现状生态环境状况为“较差”,根据分类标准,处于“植被覆盖较差,严重干旱少雨,物种较少,存在着明显限制人类生活的因素”。这主要是由于矿山区域内大部分为建设用地,土地裸露,生物多样性相对较差,土壤侵蚀较为严重。同时,矿山区域缺乏水资源,周边基本无河流水域,植被生长条件差,植被覆盖指数低。
表 2.8—3 生态环境状况分级分类
描述 | 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 | 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适合人类生活。 | 植被覆盖度中等,生物多样性一般水平,较适合人类生活,但有不适合人类生活的制约性因子出现。 | 植被覆盖较差,严重干旱少雨,物种较少,存在着明显限制人类生活的因素。 | 条件较恶劣,人类生活受到限制。 |
级别 | 优 | 良 | 一般 | 较差 | 差 |
指数 | EI≥75 | 55≤EI<75 | 35≤EI<55 | 20≤EI<35 | EI<20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相结合,有机统一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创新乌海湖生态保护模式,推动乌海湖及周边矿山资源要素空间置换、有机整合、协同聚能,构建资源共享、要素互补、产业互动的生态保护新局面,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2)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坚持长远结合、久久为功,整体规划、总体设计、分期部署、分区实施,推动保护与治理系统升级。
(3)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考虑乌海市自然禀赋与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山海特色,提高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和典型性。
(4)尊重科学,创新驱动。追根溯源,提高诊断精度,利用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解决关键问题,以科技创新推动治理升级。
(5)战略融合,全面推进。将乌海湖生态保护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等深度绑定、一体推进,注重高效益、低成本、轻管护。
(1)规划范围: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管理及保护范围、库区周边外约0.5km—6.0km范围、海勃湾矿区、乌达矿区及其他区域。规划总面积320km2。
(2)现状年2022年,近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总思路,锚定“生态安全、环境宜居、产业繁荣”总目标,通过各项任务系统规划、统筹推进,到2030年,乌海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环湖生态景观带和生态防护带基本建成,探索实施库区清淤与周边矿山生态修复,有效延缓乌海湖泥沙淤积,促进湖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31年—2035年,实现乌海湖全面复苏,湖区淤积持续改善,乌海湖生态保护水平迈上新台阶,展现“上善黄河水 大美乌海湖”的壮美画面。
本规划严格落实乌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根据乌海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节点城市、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定位,与乌海市构筑安全绿色国土空间、建设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等目标相协调,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态优先、全域统筹、强心提质等战略相适应,符合空间底线等指标管控要求。
坚持保护与开发辩证统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构建“一心、两带、三协同”乌海湖生态保护新格局。以乌海湖为核心生态源地,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系统保护湖区水生态环境,统筹建设环湖生态岸线景观带和西北部沙漠生态防护带,构建入湖沟道水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典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治水、治沙、治山全要素协同,探索库区清淤与周边矿山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创新乌海湖生态保护模式,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向良性互动,助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显著提高乌海湖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一心”:乌海湖生态核心;
“两带”:以湖区滨河岸线综合提升与绿道建设为主体的环湖生态景观带,以沙漠防风固沙体系建设为主体的湖区西北部沙漠生态防护带;
“三协同”:治水、治沙、治山全要素协同。
根据乌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成果,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用空间红线约束无序开发,守住生态底线。在禁止开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湖区生态空间完整,生态格局基本稳定,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以乌海湖生态保护红线为生态安全底线和警戒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管理,构建乌海湖生态安全总体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完善“三线一单”,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科学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区。三类管控区要建立相对应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完善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及产业目录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提出优布局、调结构、控规模、保功能等调控策略及环境治理要求。
对于优先保护单元(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水源地保护区),管控重点为:降低农牧业开发强度,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保护沙区湿地,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和雨水集蓄利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加大水土保持和矿山修复力度,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要求管控,要严格保护和限制开发,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区要严格环境准入、深化污染防治、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空间约束,明确污染物排放管控,提出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一般管控区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严控高污染高风险的项目准入。逐步建立完善“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政策,探索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排放清单、排污许可、执法审批数据与“三线一单”和功能区划成果融合,形成“三线一单”数据标准、技术规范、配套管理政策。
以改体制、定制度、建机制、促投入、抓基层、强队伍为主线,以生态空间管理机制建设为重点,以生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生态信息化建设为统领,强化生态空间管理及生态空间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生态空间监管运行保障,建立与新时期生态空间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生态空间监管执法体系,全面提高乌海湖生态空间监管能力水平,推进“创新、信息、基础、保障、人才”五大工程建设,实现生态空间监管能力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精准化。以建立完善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体系和实现监管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为重点,强化生态监管。
(1)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强化水生态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作为刚性约束,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着力保障生态基本需水,统筹规划农业灌溉取水水源。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生态”,水资源短缺地区严控高耗水项目,合理规划粮食产量和种植面积,生态建设工程要合理确定林草种植密度和种类,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封闭超采区除保障基本民用水的其他水井,严禁超采地下水。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将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写进农用地使用、建设用地规划或方案中。加强湿地保护,全面实施退耕还湿、植被恢复、栖息地修复、湿地修复、水资源保护和富营养化治理等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大破碎化湿地的恢复力度,全面监测评估天然湿地丧失和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变化情况,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加强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倡导宜林则林、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近自然理念,因地制宜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科学经营经济林。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畜牧业经营方式转变,走集约高效、优质绿色、少养精养的现代畜牧业新路子。实施沙地重度危害区综合治理,加大对封禁沙地的治理和保护力度,加强乌兰布和东部等沙地治理,建设沙漠锁边林灌草带,遏制沙漠扩张。通过种植灌木或播撒草种,增加植被覆盖,阻止流沙移动,固定沙丘。严肃查处毁林开荒。
(2)加强生态系统监管
实施生态空间分类管控制度。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现状调查,设置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点,及时掌握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规划实施,以典型生态系统、典型区域以及公众熟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为重点,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掌握保护状况、威胁因素、动态变化,形成重点区域及重点物种保护政策建议。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草原、荒漠和沙地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
强化对资源开发类项目监管。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生态环境影响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问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大对湿地保护修复、荒漠化防治等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力度,强化生态修复区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确保生态建设和恢复治理成效,同时杜绝次生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
(3)全面提高河湖区监管水平
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干扰破坏。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蒙古乌海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切实承担起保护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湖区内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清退与河湖区功能定位不符的各类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开展科学评估,及时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和保护成效情况,发布评估结果,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
规划范围内入乌海湖的山洪沟主要包括海勃湾区的卡布其沟、查干沟、忠德河,以及乌达区的巴音赛沟、乌尔图沟、苏海图沟等。①卡布其沟总长18.4km,城区下游部分已完成河道整治,上游已完成6.2km,剩余6.1km未进行治理;②查干沟为卡布其沟的一级支流,长度6.5km,全段未治理,河道中沙场弥补,治理难度较大;③忠德河长度1.9km,需对全段进行综合治理;④巴音赛沟总长15.6km,已治理河道长度3.14km,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和溢流坝,剩余7.46km需要进行治理;⑤乌尔图沟总长27km,已治理河道长度4.24km,包括河道疏浚和堤防,剩余河段需要进行治理;⑥苏海图沟总长28km,全段未治理,需对上游开展综合治理,下游进行河道治理。各山洪沟床为砂砾石,沟道平时为干沟,汛期洪水漫溢。近年来高强度短时间降雨导致各区山洪沟均暴发洪水,城区及周边交通道路、工矿企业、公用设施、民房等大范围受灾。
依据库区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蓝线规划等,充分考虑乌海市防洪保安与滨河城市发展需要,对海勃湾水利枢纽下游右岸、乌达区乌海湖左岸岸线进行综合提升建设,通过护岸工程、防汛道路、岸坡提升改造、生态景观等措施,有效减少塌滩塌岸,消除险情隐患,完善环湖生态景观带体系,促进滨河绿色发展;对入黄山洪沟道卡布其沟、查干沟、忠德河、乌尔图沟、苏海图沟和巴音赛沟进行综合治理,完善环湖流域防洪体系,补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规划海勃湾水利枢纽下游右岸综合提升治理工程自海勃湾水利枢纽下游右岸800m处起沿现状滩岸布置,终点为沿黄公路起点下游与林荫大道(规划道路)交汇处,治理长度3.3km。规划乌达区乌海湖左岸综合提升治理工程,工程布置沿老乌达黄河大桥段往下游10.9km,其中规划近期工程布置沿乌兰淖尔镇以东苏三路往下游2.9km,远期实施剩余8km。规划入黄山洪沟道综合治理为海勃湾区的卡布其沟、查干沟、忠德河,海勃湾区的三沟发源于甘德尔山,其中卡布其沟和查干沟在海勃湾区交汇后形成甘德尔河入黄;以及山洪沟巴音赛沟、乌尔图沟、苏海图沟在乌达区入黄。规划海勃湾区的卡布其沟治理长度6.1km,查干沟治理长度6.5km,忠德河治理长度1.9km;规划乌达区的巴音赛沟治理长度7.46km,乌尔图沟近期治理长度8.5km,远期治理长度14.26km,苏海图沟近期治理长度11km,远期治理长度17km。
河湖岸线综合提升工程主要包含海勃湾水利枢纽下游右岸及乌达区乌海湖左岸。海勃湾水利枢纽下游右岸岸线综合提升治理长度3.3km,其中人字垛17座,平顺护岸1.9km;新建宽7m的沥青混凝土防汛道路2.5km;生态景观提升工程13.5万m2。乌达区乌海湖左岸岸线综合提升治理长度10.9km,近期加固护脚2.9km,生态景观提升工程11.9万m2;远期治理长度8km,其中人字垛41座,平顺护岸4.6km,新建宽7m的沥青混凝土防汛道路8km,生态景观提升工程32.7万m2。
图5.2—1 河湖岸线综合提升工程布置图
护岸工程是依堤防或滩地的走向、地形修建,无控导河势的作用,主要作用为保堤护滩。根据相关规程规范,结合工程区实际情况,本次规划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因此确定护岸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本次护岸工程建筑物包括坝垛和护岸两种型式,护岸平面及断面如下图 5.2‑2至5.2‑5。
图 5.2‑2 坝垛及护岸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 5.2‑3 护岸典型断面一
图 5.2‑4 护岸典型断面二
图 5.2‑5 护岸典型断面三
路基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安全、环保、和谐、经济的设计指导理念,借鉴项目区其他工程设计、施工的成功经验,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建设生态道路的指导思想,以实现路基构造物设计的安全性、自然性、人性化的设计要求和特点。选择合理的路基横断面结构形式及边坡坡率,侧重于路基边坡的生态防护,采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排水工程措施和病害防治措施,防止路基病害的产生,确保路基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尽量减少工程实施对土壤、水、生态等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及破坏。规划工程路面设计年限为10年,设计标准轴载BZZ—100。路面结构如图5.2‑6。
图 5.2‑6 路面结构示意图
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采用“生态修复、功能赋予、形象提升”三大设计手段,对河道滩地、岸坡进行生态修复,赋予河道亲水游玩、观赏河景、休闲健身等多重功能,同时通过河岸滩地、岸坡及滨河绿地的综合提升整治,提供丰富的滨水体验、提升岸线吸引力,营造具有最大生态效能、最小化环境冲击、最丰富功能体验的滨河空间。生态景观提升效果如下图 5.2‑7至5.2‑10。
图 5.2‑7 生态景观提升效果图一
图 5.2‑8 生态景观提升效果图二
图 5.2‑9 生态景观提升效果图三
图 5.2‑10 生态景观提升效果图四
规划乌海湖周边山洪沟道治理任务共6条,其中海勃湾区和乌达区各3条。海勃湾区卡布其沟治理长度6.1km,查干沟治理长度6.5km,忠德河治理长度1.9km;乌达区巴音赛沟治理长度7.46km,乌尔图沟近期治理长度8.5km,远期治理长度14.26km,苏海图沟近期治理长度11km,远期治理长度17km。
图5.3—1 河湖岸线综合提升工程布置图
对山洪沟进行防洪、河道治理、清淤疏浚、生态景观等综合治理,结合拦沙坝、排洪渠及堤防等工程措施,河道断面采用矩形或梯形断面,矩形断面采用迎水侧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护砌,铅丝石笼或格宾石笼护脚;梯形断面采用浆砌石护坡、格宾护坡;堤顶铺环保砖,背水坡种草护坡等。山洪沟道治理断面如下图 5.3‑2至5.3‑5。
图 5.3‑2 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断面
图 5.3‑3 格宾护坡断面
图 5.3‑4 拦沙坝示意图
图 5.3‑5 环山排洪渠示意图
乌海市当地地表水资源较为匮乏,地表水现状供水量大部分来自黄河干流。为满足农业、生态用水需求,黄河干流沿岸共分布有53座取水泵站。其中,乌海湖周边现状共有16座,近5年年均取水量共约5468.9万m3,泵站位置具体如图 6.1—1所示。
图 6.1—1乌海湖周边泵站分布位置
据调查,乌海湖周边泵站数量多,分布散乱。部分泵站建设年代久远,建设不规范,同时存在取水设备老旧,自动化程度低,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随着黄河河道演变,部分泵站目前已无法正常取水,影响正常功能发挥,严重制约乌海市水资源高效利用。此次规划对乌海湖周边泵站进行整合改造,提高泵站的供水保证率、运行管理效率和自动化程度,保障正常灌溉和生态用水需要。同时,为确保特枯年份农业及生态用水安全,将乌海湖作为应急备用水源,调节水量,保障供水安全。
规划将海勃湾水利枢纽下游右岸的7座泵站(滨河泵站,中河源社区南、中、北泵站、滨河村泵站、龙游湾湿地泵站、升源水务泵站)整合为中河源整合泵站,整合后泵站年取水量645万m3,改善农田灌溉面积3550亩,生态补水面积47000亩。整合后泵站位置如图 6.1—2所示。
图 6.1—2整合后泵站位置示意图
乌海湖周边分布有大面积农田,主要为旱地,耕地总面积约1018.65ha,占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的5.58%,现状主要种植玉米等作物。耕地总体沿黄分布,大部分集中于乌海湖左岸乌达区范围内,海勃湾区滨河码头附近也分布有零散耕地,耕地基本情况及分布位置具体见表6.2—1和图6.2—1。
表 6.2—1 乌海湖周边现状耕地情况
海勃湾区 | 96.58 | 0 |
乌达区 | 922.07 | 348.84 |
合计 | 1018.65 | 348.84 |
行政区 | 耕地面积(ha) |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ha) |
图 6.2—1规划范围内耕地分布图
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农田中的泥沙、营养盐、农药及其他污染物,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可能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等方式进入苏海图沟和黄河干流,导致水体氮磷浓度升高,威胁乌海湖水质。本次采用《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推荐的“标准农田法”估算农田径流面源污染。参考相关报告,标准农田源强系数取COD10kg/亩·年,氨氮2kg/亩·年,总磷0.5kg/亩·年。在此基础上根据规划范围内耕地实际情况,按表6.2—2进行源强系数修正。
表 6.2—2 非标准农田源强修正系数
坡度 | <25° | 1.0 |
>25° | 1.2—1.5 | |
农作物类型 | 旱地 | 1.0 |
水田 | 1.5 | |
其他 | 0.7 | |
土壤类型 | 砂土 | 0.8—1.0 |
壤土 | 1.0 | |
粘土 | 0.6—0.8 | |
化肥施用量 | <25kg | 0.8—1.0 |
25—35kg | 1.0—1.2 | |
>35kg | 1.2—1.5 | |
多年平均降雨量 | <400mm | 0.6—1.0 |
400—800mm | 1.0—1.2 | |
>800mm | 1.2—1.5 | |
主要因素 | 修正类别 | 修正系数 |
规划范围内耕地大体平坦,总体四周低中间高;农作物类型为水浇地,土壤主要为砂土;乌海市近年来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改进施肥方式、调优施肥结构、配方施肥,保持化肥用量负增长,现状主要农作物化肥亩均用量15kg左右;乌海市降水量少且年内、年际分配不均匀,多年平均降水量约164mm。因此,根据乌海市的地理、气候条件,非标准农田产污修正系数取值如下:坡度修正系数取1.0,农作物类型修正系数取1.0,土壤类型修正系数取0.8—1.0,化肥使用量修正系数取0.8—1.0,年均降雨量修正系数取0.6—1.0。
根据《流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术与示范》,农田径流污染的入河系数取0.01—0.1;根据《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农田径流污染的入河系数取0.1—0.3。
因此,综合相关规范和文献后,取乌海湖流域农田径流污染的入河系数为0.1,据此计算现状农田面源污染物入河量。
表 6.2—3 现状水平年农田面源污染入河量统计表
行政区划 | 入河量(t/a) | ||
COD | 氨氮 | 总磷 | |
海勃湾区 | 9.04 | 1.81 | 0.45 |
乌达区 | 86.26 | 17.25 | 4.31 |
合计 | 95.30 | 19.06 | 4.76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自治区实施控肥增效,深入推进化肥负增长行动,推广增施有机肥。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亩均使用量保持负增长。预测规划水平年农田面源污染物入河量COD为84.71t/a、NH3—N为16.94t/a、TP为4.24t/a,具体见表6.2—4。
表 6.2—4 规划水平年农田面源污染入河量统计表
行政区划 | 入河量(t/a) | ||
COD | 氨氮 | 总磷 | |
海勃湾区 | 8.03 | 1.61 | 0.40 |
乌达区 | 76.68 | 15.34 | 3.83 |
合计 | 84.71 | 16.94 | 4.24 |
总体来看,农田面源污染具有污染源分散且隐蔽,污染发生的时间和空间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
(1)工程措施
规划在乌达区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充分利用现有沟渠进行改造。常用的沟渠有混凝土沟渠、土质沟渠和生态沟渠3种形式,具体见表6.2—5。相比传统的混凝土沟渠和土质沟渠,生态沟渠在防洪安全性、污染物截留净化和改善生物栖息地等方面效果显著。
表 6.2—5 不同类型沟渠生态效果比选
比选项目 | 混凝土沟渠 | 土质沟渠 | 生态沟渠 |
防洪安全性 | 高 | 低 | 高 |
污染物截留净化 | 低 | 中 | 高 |
改善生物栖息地 | 低 | 高 | 高 |
因此,本次农田面源污染治理选择生态沟渠,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将原有沟渠改造成生态拦截型沟渠,使之在原有排水功能基础上,增强沟渠对排水中污染成分的净化功能,并增添生态性。通过配置水生植物群落,减少农田N、P排放。针对不同沟渠的特点,合理设计沟渠的形式与规模,并根据沟渠中所布置植物的特性,充分利用其吸收径流养分的特点,对农田排水的氮磷等污染物进行有效拦截,以控制入河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生态沟渠中的植物可由人工种植和自然演替形成,结合乌海市气候特点,沟壁植物以自然演替为主,人工辅助种植如狗牙根、黑麦草等;沟中种植香蒲,黄菖蒲等,也可全年在渠底种植菹草、马来眼子菜、金鱼藻等对N、P营养元素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植物,种植密度为9—12株/m2。
图 6.2—2 生态沟渠典型断面图
参考《农田径流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塘构建技术规范》(DB32/T2518—2013),生态沟渠的布设密度应能满足农田排涝要求和生态拦截需要,考虑为每1ha农田布置75m生态沟渠,并结合农田原有排灌沟渠、田间道路和受纳水体,此次规划生态沟渠主要布设在基本农田范围,总长度共4.5km,布设范围具体如图6.2—3所示。
图 6.2—3 生态沟渠布设范围
(2)非工程措施
①控肥增效
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行动,大力推广缓释肥料。鼓励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根据作物需肥特性和土壤供肥能力等,通过合理调节化肥施用量,实现施肥量、施肥时期与作物需肥、吸肥的有机协调耦合以及各养分之间的平衡,实现化肥源头减量,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有效利用乌海市光热条件,优化种植结构,发展特色葡萄产业。利用间作、套种、轮作等种植技术,做好休耕轮作,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结合乌海湖淤泥资源化利用相关研究,开展农田土壤盐渍化改良应用,优化土壤抗侵蚀性能,降低面源污染发生风险。
②控药减害
大力推行绿色防控,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广高效生物农药,因地制宜合理应用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等措施,达到经济、安全、有效控制病虫害的目的。同时,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组织开展农药高效施用培训活动,全面普及农药减量增效知识,推动农药科学配置,通过提升农药使用效率降低施用量。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农药的渗漏污染,加强对农作物农药残留监测与管制等各项管理。
③控膜提效
深入实施地膜回收处理行动,建立农膜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提高废弃农膜回收率。积极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有效防控农田“白色污染”,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健全政府扶持、市场主导的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处理责任,推动形成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农膜回收利用机制。
④节水灌溉
对农田灌溉水进行系统有效规划,严格控制灌溉的时间、总量和速度,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灌溉方式。在乌达区农田集中区域积极推动实施微灌滴灌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和配套安装用水计量、计费设施工程,推行先进节水和再生水利用技术,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通过高效利用水资源有效解决农作物用水问题,防止污染物迁移。
⑤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治理体系
加强农业污染面源遥感识别、汇入水体的流量与污染物浓度监测、受纳水体水质和流量监测等,形成完整监测体系,推动实现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
乌海市现状有6座污水处理厂,规划范围内污水处理厂主要为乌海市污水处理厂和乌达区污水处理厂。乌海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承担海勃湾区生活污水处理任务,现状处理规模6万m3/d;乌达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承担乌达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任务,现状处理规模2万m3/d。根据《乌海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推进方案》(乌海政办发〔2022〕15号)和实地走访调查,乌海市现状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存在大马拉小车现象,现状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仅为设计能力的47%左右。
根据相关规划,2035年乌海市总人口规模将达到67.1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97.4%。其中,海勃湾区人口规模占全市总人口规模的55%左右,城区常住人口约为35.97万人;乌达区人口约占25%左右,城区常住人口约为16.35万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 385—2020)和《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城市居民生活需水定额取120L/(人·d),农区居民生活需水定额取75L/(人·d)。参考《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污水量取给水量的80%,日变化系数取1.2,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预测2035年海勃湾城区产生生活污水量3.73万m3/d,乌达城区产生生活污水量1.70万m3/d。因此,乌海市污水处理厂和乌达区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能够满足规划水平年处理需求。
虽然乌海市现状污水处理设施满足处理需求,但结合现场实际调查情况和《乌海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推进方案》,城区现状排水体制为不完全截流式合流制,部分老城区存在雨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排水系统效能不高等问题,污水处理率总体偏低。部分污水经截流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部分污水进入合流管道随雨水排入水体,未做到污水应收尽收。本次规划主要结合现状,按照管网提质增效要求,清除空白区,夯实管网效能,增强雨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雨污水污染控制能力,完善配套管网工程。现状海勃湾和乌达城区逐步改造为分流制,滨河新区及其他新增建设用地采用分流制,充分利用地形,保障污水排放达标。
(1)工程措施
依托乌海市污水处理厂和乌达区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污水收集支线管网和出户管连接建设,更新运行时间较长,老化严重的城市老旧城区污水管道,将收集的污水处理后回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和再生水利用能力。此次结合乌海市排水管网现状情况,在海勃湾区和乌达区分别布置规划工程。
①海勃湾区
规划完善海勃湾区生活污水收集利用系统,形成“集中收集、分散供水”的生活污水收集利用格局。通过更新完善雨污水管网,将海勃湾老城区、东部平房区和滨河二期等区域的生活污水收集至乌海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回用于工业企业。
改造提升沿黄滨河区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包括滨河大街5893m,世纪大道607m,宜化街268m,君正街427m,蒙西街222m,和谐路630m。
滨河二期片区目前还未形成完整的排水体系,主要新建雨水管道10.7km,污水管道6.45km,雨水泵站及其他配套工程。
②乌达区
规划完善乌达区生活污水收集利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工业废水回用系统,形成“集中收集、分散供水”模式。新建城区和铁路西区域的生活污水收集至乌达区污水处理厂,乌达产业园排放的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工业企业。
在瑞德小区及滨海小区新建雨水管网3.99km,并将区域内污水检查井井盖更换为自锁井盖,完善管网系统,避免城市内涝。乌达产业园内新建浓盐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能力0.9万t/d,从源头减少工业污染排放量。
(2)非工程措施
①推进生活垃圾治理
生活垃圾中含有有机物及病原体等,在雨季,生活垃圾可能会随着雨水进入河流和土壤,对乌海市地下水水质及土壤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必须科学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通过清理整治河道、路旁和乡镇周边的垃圾堆,统筹布局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可利用垃圾回收点,在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完善环卫长效保洁制度,建立相对固定保洁队伍,根据实际需要新建改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等措施,最终形成完整的生活垃圾处理网络。在达到生活垃圾全面收集目标的基础上,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开发适合于生活垃圾资源化的实用技术,包括利用垃圾进行沼气发酵、制作堆肥,或生产有机无机复混肥等,真正实现垃圾的收集、管理与资源化的统一。
②提升监管能力
强化对片区排水、企业排水、园区排水的监督监管,加大对乌海市现状82家重点排污单位的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强化对工业园区纳管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加强对乌海市污水处理厂、乌达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监管,实时监督污水处理的安全和管理维护情况,将国内外成熟的管理经验、安全可靠的生产工艺综合运用到污水产生、污水收集、污水处理以及污水、污泥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保证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和再生水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根据自治区要求和乌海市实际情况,乌海市现状疑似存在344个入河排污口,需针对性开展入湖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及监督管理,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按照“查、测、溯、治”原则,系统推进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纳污水体—入湖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体系。
(1)排查溯源
排查厘清入湖排污口分布、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和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并按照“边排查、边监测”原则,建立健全排污口监测体系,实时监测统计排污口排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受纳水体水质。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分类建档,实施清单管理。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
(2)分类整治
工业企业通过完善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回用于工矿企业、园区绿化和矿区洒水等,难以集中处理的企业根据实际建设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严禁新增直排水体的工业排污口,对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溯清源头,开展规范化整治,完成建档、立标工作,每月开展监测;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新建改建统一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实现尾水资源化利用,同时摸清城镇雨洪口排水情况,分类施策,全面推行雨污分流制度;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封堵,对禁养区外的规模化养殖场应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收集、贮存、处理、回用。
(3)强化监管
要建立“一口一档”监督管理台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对排污口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新改扩建的排污口在三个水文年内实施跟踪监测。强化对主要入湖污染物和重点排污口的监测,水质不达标的排污口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标的依法取缔。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乌海市现状共有3座码头,分别为滨河旅游码头、兰亭广场码头和开元贵宾码头,同时规划建设5座码头,大部分位于此次规划范围内,相对位置具体见图6.5—1。
图 6.5—1乌海市码头位置与规划范围相对位置图
乌海市现状和规划码头建设均以充分利用乌海湖旅游资源为目的,主要具有旅游观光、客运、水上娱乐等功能,分布于乌海湖沿岸,并在沿河航道设置旅游航线。在船舶运输过程中,船舶旅客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排放、船舶意外溢油、动力柴油机废气排放等都可能对乌海湖环境造成直接影响,需通过完善船舶污染防治体系,推进污染防治一体化等综合管理措施强化船舶污染防治,避免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污染库区。
(1)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
全面推行船舶生活污水采取船上存储、交岸接收的处置方式,推进滨河旅游码头等旅游码头配套建设污水存储、垃圾接收暂存设施,在码头建立船舶污染物排放通道,实现船舶污染物集中接收转运,最终分别纳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进行净化处理,避免船舶油污、垃圾、生活污水等排入乌海湖。
(2)提升监管水平
全面摸排船舶污染问题,严把船舶检验关,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推进不达标船舶升级改造。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监管,做好日常船舶防污染跟踪维护和监控。旅游点附近的重点航段实行不定期现场巡查,抽查抽测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和排放情况,加大处罚力度。
(3)强化应急管理
加强船舶溢油应急回收和清除能力,建立专业化的溢油应急设备库,提升设备库对溢油等污染物的应急回收和处理能力。建立船舶污染事故预警监测系统,构建船舶污染现代化监管系统,船舶污染事故发生时及时预警并发出污染事故报告。建立健全内河船舶防污染应急工作机制,相关部门接收事故报告后,提升应急反应决策速度,派遣应急队伍,避免船舶溢油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损害。
乌海湖西北部毗邻乌兰布和沙漠,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干旱少雨,昼夜温差大,季风强劲。地貌形态以流动沙丘、半流动沙丘、半固定沙丘、固定沙丘为主。该区域自然生态脆弱、植被类型简单,多为沙生、旱生、盐生类灌木和小灌木,如梭梭、胡杨、沙冬青、柠条等。由于当地土壤贫瘠,地表裸露,缺少植被覆盖,在风沙作用下土地沙化严重。资料显示,上世纪60年代初,乌兰布和沙漠东部边缘距乌海尚有近30km,目前,乌达区已经有近1/3的土地被乌兰布和沙漠吞没。乌兰布和沙漠东部边缘已经由黄河西岸的阿拉善盟扩展到黄河东岸海勃湾区,侵蚀面积近100km2。乌海湖北部地区土地沙化面积不断扩大,存在风沙入湖,导致湖区库容减少的可能。在乌海湖北部加强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大湖岸沿线沙漠聚焦带治理力度是防止乌海湖北部生态恶化的迫切需求和建立乌海湖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手段,是持续深入推进北方防沙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重要探索,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三北工程建设等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举措,是开展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
图 7.1—1乌海湖北部沙漠
乌海湖东部为桌子山和甘德尔山,呈南北向带状延伸。中间为宽谷沟地,由桌子山、甘德尔山西麓的冲积洪积扇与黄河冲积阶地构成,气候为典型的中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区大陆性气候,年平均风速为3.1m/s—4.7m/s,最大风速为28m/s;全年降雨稀少,年平均降水量为159.8mm;日照时间长,蒸发量大,平均蒸发量约为3289mm。该区域属于干旱荒漠区,生态环境脆弱,森林资源匮乏,天然树种主要有四合木、沙冬青、樟子松、柠条、霸王、锦鸡儿、红砂等,覆盖率不足15%,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为主,项目区平均侵蚀模数为3270t/(km2·a)。区域内草地荒漠化、土地沙化退化,且因山体高差大,植被稀疏,水源涵养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汛期在降雨条件下极易形成沟蚀。此外,由于该区域紧邻海勃湾区城区,交通便利、工业发达,洪水会冲毁农田、村庄、道路等设施,对当地工农业生产与人民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在乌海湖东部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有效控制土地沙化的重要手段,是科学保护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区的必然需求,是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乌海经济发展和维持地区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图 7.1—2凤凰岭小流域上游坡面侵蚀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尊重流域治理规律,从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深入做好乌海湖周边生态功能修复和治理工作,通过完善乌海湖北部沙漠防风固沙带建设,采用综合措施完善网带片、乔灌草结合的区域性防风固沙综合体系,与已建成的金沙臻堡路以东库区防风固沙带形成拱卫之势,共同筑牢乌海湖西北部生态隔离屏障,提升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生态服务功能。
乌海湖北部沙漠防风固沙治理工程东西长约4.3km,南北宽约500m,工程总面积约251ha。通过沙障草方格、道路边坡植草固化、土地改良、给水管网等综合措施,完善网带片、乔灌草结合的区域性防风固沙综合体系,有效防止乌兰布和沙漠侵移、减少风沙危害。
项目通过在坝区周边设立高立式树枝沙障拦截阻滞外围风沙;在项目中心种植防风固沙林降低地表风速及阻挡外来沙源;在项目内部设置栅栏、草方格、土方格沙障、多孔防风沙网板、固沙砖构建复合型防风固沙体系等多种措施,以建设生态防护林为基本框架,多林种、多树种并举,网带片、乔灌草结合的区域性防风固沙综合体系,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1)沙障又称机械沙障、风障,是用柴草、秸秆、粘土、树枝、板条、卵石等物料在沙面上做成的障蔽物,是降低风速、固定沙表的有效的工程固沙措施。主要作用是固定流动沙丘和半流动沙丘。根据沙障防沙原理和设置类型,沙障又分为平铺式和直立式两种类型。本项目中在乌海湖北部大坝管理区以南布设沙障,其中靠近乌海湖布设500m宽的低立式网格状沙柳沙障,规格为1m×1m,500m沙障带以外布设平铺式网格状沙柳沙障,规格为1.5m×1.5m。
图 7.2—1网格式沙障
(2)草方格沙障是一种防风固沙,涵养水分的治沙方法,多用麦草,稻草,芦苇等材料在沙漠中扎成方格形状。在流动沙丘上扎设成方格状的挡风墙,以削弱风力的侵蚀。一方面能减小风力,另一方面可以截留水分,如雨水,提高沙层含水量,有利于固沙植物的存活。
图 7.2—2草方格固沙
生态防护林是指为降低风速,固定流沙,改良土壤而营造的防护林。在风沙灾害严重地区,通常需先栽植沙生植物(包括灌木及草本植物)来固定流沙。如先在格状沙丘上设置生物沙障,栽植柠条、沙蒿等固沙灌木,以阻止沙粒被风吹移动,并使沙地湿度提高,有机质增加,使沙地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在此基础上栽植乔木树种,逐步达到防风固沙,改造沙地的目的。规划乌海湖北部防风固沙措施为乔灌草结合的区域性防风固沙生态缓冲带。生态缓冲带东西长约4.3km,南北宽约500m,工程总面积约251ha。其中灌木选择梭梭、柠条、沙棘等,草本以紫花苜蓿为主。
图 7.2—3防风固沙林
以乌海湖周边海勃湾区山地小流域为重点,对桌子山西麓低山丘陵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实施典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提升为目标,侧重水力侵蚀防治,从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出发,通过封育保护、水保林建设、拦沙坝建设等综合治理措施,改善坡面裸露现状,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有效拦截小流域泥沙,逐步恢复和提升乌海湖以东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规划海勃湾区凤凰岭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面积963.68ha,新增乔木林7.26ha,灌草混交林79.44ha,封禁治理876.98ha,新建塘坝1座,配套护岸建设540m,新建谷坊58座。海勃湾区卡布其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面积1036.59ha,新增灌草混交林316.05ha,封禁治理720.54ha。海勃湾区甘德尔山忠德河片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面积300ha,新建拦沙坝9处,新建环山排洪渠2km。
项目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封禁治理措施结合的综合治理手段对凤凰岭、卡布其沟流域及忠德河片区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其中,凤凰岭小流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63.68ha。新增乔木纯林(樟子松)7.26ha,新增灌木混交林(梭梭+沙拐枣混交57.12ha、柠条+沙冬青混交22.32ha)79.44ha;封禁治理面积876.98ha,设置封禁标志牌5个,警示牌1个,管护人员3名。另外新修塘坝1座,配套护岸建设540m,导流渠(包含收集口)843.50m;新建谷坊58座。卡布其小流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36.59ha,其中新增灌木混交林(梭梭+沙拐枣混交170.43ha、柠条+沙冬青混交145.62ha)316.05ha;封禁治理面积720.54ha,设置封禁标志牌5个,警示牌1个,管护人员2名。忠德河流域新建宾格网护岸河道1.9km,新建拦沙坝9处,新建2km环山排洪渠。
(1)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通过改变一定范围内(有限尺度)小地形(如坡改梯等平整土地)的措施,拦蓄地表径流,增加土壤降雨入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充分利用光、温、水土资源,建立良性生态环境,减少或防止土壤侵蚀,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而采取的措施。本规划中主要包括塘坝工程、谷坊、护岸工程、拦沙坝和排水渠工程。
①塘坝工程:本项目规划在凤凰岭东部建设1座塘坝,为钢筋砼重力坝。利用现状地形坑洼辅以人工开挖,作为塘坝库区,项目建成后可保障周边耕地浇地及畜牧用水。并在塘坝两岸修建护岸540m,配套设置导流渠(包含收集口)843.50m。
图 7.3—1塘坝工程
②谷坊:由于受雨水冲刷和人为活动的影响,近年来流域内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土壤侵蚀的沙石随径流进入,并最终进入黄河,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遏制流域内沟道下切和沟岸扩张侵蚀,抬高侵蚀基准面对沟道泥沙进行有效拦蓄,在流域各沟道内,根据地形条件,按谷坊布设选址的原则,选择合理的位置设置谷坊,对沟道泥沙进行节节拦截,对沟道侵蚀进行有效治理。在凤凰岭流域内选择有必要治理的9条沟道,总共布设谷坊58座。
图 7.3—2拟建谷坊位置
③宾格网护岸工程:护岸工程属于沟道工程,目的在于防止沟道底部下切,固定并抬高侵蚀基准面,减缓沟道纵坡,减小山洪流速。沟床的固定对于沟坡及山坡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稳固忠德河河岸,沿忠德河两岸修建宾格网护岸工程,防止水土流失。
图 7.3—3宾格网护岸工程
④拦沙坝:是以拦山洪及泥石流(荒溪)中固体物质为主要目的,防治泥沙灾害的挡拦建筑物。拦沙坝是黄土高原地区沟道治理的主要工程措施,沙坝在减少泥沙来源和拦蓄泥沙方面能起重大作用,既可以免除泥沙对下游的危害,便于下游对河道的整治,并能减缓坝上游淤积段河床比降,加宽河床,使流速和径流深减小,从而大大减小水流的侵蚀能力。规划在忠德河沿岸新建6处拦沙坝拦截泥沙。
⑤排水渠工程:修建排水渠的作用在于防止山洪或泥石流危害沟口冲积锥上的房屋、工矿企业、道路及农田等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防护对象。经过实地勘察检测,项目计划在忠德河片区修建环山排洪渠两条共计2km,将忠德河和原有排洪渠联通。
(2)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的选择本着“适地、适树、适草、因害设防”的原则,根据项目区土壤条件和气候特点,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的,与地方产业相结合,选择防护效益好、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进行林草措施设计。
依据上述原则,根据项目区气候特征及不同区域立地条件,经实地调查,适宜本区域的树草种见下表。
表 7.3—1 项目区乡土树(草)种生物特性表
类型 | 树种 | 生物学特性 |
落叶乔木 | 新疆杨 | 生命力强,生长迅速、有抗旱,抗风沙,耐贫瘠等特点,主根发达,根幅较大。 |
旱柳 | 喜光,耐寒,湿地、旱地皆能生长,但以湿润而排水良好的土壤上生长最好;根系发达,抗风能力强,生长快,易繁殖。 | |
常绿乔木 | 油松 | 喜光、深根性树种,喜干冷气候,在土层深厚、排水良好的酸性、中性或钙质黄土上均能生长良好。 |
樟子松 | 喜光性强、深根性树种,能适应土壤水分较少的山脊及向阳山坡,以及较干旱的砂地及石砾砂土地区,多成纯林或与落叶松混生。 | |
灌木 | 山杏 | 适应性强,喜光,根系发达,深入地下,具有耐寒、耐旱、耐瘠薄。 |
山桃 | 喜光,耐寒、耐旱,怕涝而萌蘖力强,对土壤要求不严,贫瘠、荒山均可生长。 | |
沙枣 | 生命力极强,具有抗旱,抗风沙,耐盐碱,耐贫瘠等特点。 | |
柠条 | 根系发达,有根瘤,萌芽力强。耐瘠薄土壤,耐旱性强,喜生于通气良好的沙地、沙丘及干燥山坡地。 | |
沙棘 | 喜光,耐寒,耐酷热,耐风沙及干旱气候。对土壤适应性强。 | |
沙柳 | 沙柳抗逆性强,较耐旱,喜水湿;抗风沙,耐一定盐碱,耐严寒和酷热。 | |
草本 | 紫花苜蓿 | 抗逆性强,适应范围广,能生长在多种类型的气候、土壤环境下。性喜干燥、温暖、多晴天、少雨天的气候和干燥、疏松、排水良好,富含钙质的土壤。 |
白沙蒿 | 抗风沙,耐旱、耐寒、耐瘠薄性能极强。 | |
红豆草 | 适于干旱地区栽培,被誉为“牧草皇后”,是优良的蜜源植物。其根上有根瘤,固氮能力强,对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增加土壤养分,促进土壤团粒结构的形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 |
无芒雀麦 | 优良牧草,营养价值高,适口性好,耐寒旱,耐放牧,也是建立人工草场和环保固沙的主要草种。 | |
草木樨 | 生长在山坡、河岸、路旁、砂质草地及林缘。 | |
披碱草 | 多生于山坡草地或路边,该种性耐旱、耐寒、耐碱、耐风沙。 | |
蒙古冰草 | 草原区旱生植物,具有很强的抗旱性和抗寒性,不耐涝。 |
对地形完整、地面坡度较缓的梁峁顶直接造林;对地形较陡、坡面破碎的沟坡采用穴状整地方式,可强化拦截坡面径流,保持苗木栽植带的土壤肥力,增加土壤入渗,提高坡面径流利用率和造林成活率。
(3)封禁治理措施
封禁措施是扰动小、植被与生态环境恢复成效显著的措施之一,影响封禁措施最重要的条件是降水,实践证明,在降水量大于300mm的地区,植被是完全可以恢复的。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大、治理任务繁重的实际出发,在推进治理的同时,在项目区大面积实施封禁措施,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达到保持水土的目的。具体思路为:在植被较好的地方,采取封禁保护措施,减少人畜破坏;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在植被稀疏的地方,采取人工抚育、补植补种等措施,同时设置宣传牌和网围栏,加强封禁保护,促进植被自然恢复。凤凰岭及卡布其沟流域封禁治理总面积1597.52ha,选择疏林地和荒草地进行封禁治理,促进林地生态修复。封禁标志牌和警示牌布置在有疏林地的道路旁。
海勃湾水利枢纽于2010年4月动工修建,于2013年8月下闸蓄水,工程主体施工任务于2014年8月全面完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076.0m(黄海高程),死水位1069.0m,水库总库容4.87亿m3,死库容0.44亿m3,水库淤积10年后的调节库容为1.87亿m3,淤积平衡20年后的调节库容为0.96亿m3。
采用断面法计算2007年(建库前原始地形)、2016年、2019年、2022年库容曲线,如表8.1—1和图8.1—2所示。
海勃湾水库运用至2016年7月,正常蓄水位1076m高程以下库容减少0.456亿m3。水库运用至2019年3月,1076m高程以下库容减少1.498亿m3。水库运用至2022年11月,1076m高程以下库容减少2.088亿m3,原始库容已累计淤损43.0%。
图8.1—3为海勃湾库区泥沙淤积量沿程分布情况,由图可知水库投入运用以来海勃湾库区坝前6.76km(D9断面,位于乌海湖大桥上游900m)至15.04km(D18断面,断桥处)泥沙淤积量最多,该库段累计淤积泥沙1.21亿m3,占总淤积量的80.8%。库区距坝10km—15km范围内泥沙淤积严重,滩地淤积高程超过1074m,淤积平面分布见图8.1—4。
表 8.1—1 不同高程库容对比表 单位:亿m3
高程 | 2007年 原始 | 2016年 7月 | 2019年 3月 | 2022年 11月 | 累计淤积量 | 2007—2016年淤积量 | 2016—2019年淤积量 | 2019—2022年淤积量 | ||
截至2016年7月 | 截至2019年3月 | 截至2022年11月 | ||||||||
1064 | 0.002 | 0.002 | 0.006 | 0.003 | 0.000 | —0.004 | —0.001 | 0.000 | —0.004 | 0.003 |
1065 | 0.008 | 0.007 | 0.015 | 0.005 | 0.001 | —0.007 | 0.003 | 0.001 | —0.008 | 0.010 |
1066 | 0.027 | 0.016 | 0.029 | 0.011 | 0.011 | —0.002 | 0.016 | 0.011 | —0.013 | 0.018 |
1067 | 0.078 | 0.035 | 0.052 | 0.021 | 0.043 | 0.026 | 0.057 | 0.043 | —0.017 | 0.031 |
1068 | 0.206 | 0.096 | 0.095 | 0.040 | 0.110 | 0.111 | 0.166 | 0.110 | 0.001 | 0.055 |
1069 | 0.443 | 0.253 | 0.176 | 0.065 | 0.190 | 0.267 | 0.378 | 0.190 | 0.077 | 0.111 |
1070 | 0.804 | 0.520 | 0.324 | 0.105 | 0.284 | 0.480 | 0.699 | 0.284 | 0.196 | 0.219 |
1071 | 1.278 | 0.899 | 0.528 | 0.190 | 0.379 | 0.750 | 1.088 | 0.379 | 0.371 | 0.338 |
1072 | 1.840 | 1.408 | 0.819 | 0.372 | 0.432 | 1.021 | 1.468 | 0.432 | 0.589 | 0.447 |
1073 | 2.488 | 2.061 | 1.256 | 0.712 | 0.427 | 1.232 | 1.776 | 0.427 | 0.805 | 0.544 |
1074 | 3.213 | 2.797 | 1.829 | 1.248 | 0.416 | 1.384 | 1.965 | 0.416 | 0.968 | 0.581 |
1075 | 4.006 | 3.583 | 2.552 | 1.931 | 0.423 | 1.454 | 2.075 | 0.423 | 1.031 | 0.621 |
1076 | 4.867 | 4.411 | 3.369 | 2.779 | 0.456 | 1.498 | 2.088 | 0.456 | 1.042 | 0.590 |
图 8.1—1 海勃湾水库断面位置示意图
图 8.1—2库容曲线对比
图 8.1—3库容淤积量沿程分布
图 8.1—4海勃湾库区距坝10km—15km现状淤积平面分布图
(1)纵剖面
图8.1—5为海勃湾库区历次测量深泓套汇图。由图可以看出,坝前6.76km(D9断面,位于乌海湖大桥上游900m)至15.04km(D18断面,断桥处)泥沙淤积量最多,该库段内主槽深泓点已淤高近1072m。
图 8.1—5海勃湾库区深泓对比
(2)横断面
海勃湾水库运用以来,淤积速度较快,河床抬高迅速,图8.1—6至图8.1—8分别为库区不同断面位置的河床形态套汇图。坝前6.76km(D9断面,位于乌海湖大桥上游900m)至15.04km(D18断面,断桥处)范围内泥沙平行淤高,断面主槽平均淤高约5m—6m,滩地淤积至1074m以上。
图 8.1—6海勃湾水库距坝2.50km处断面对比
图 8.1—7海勃湾水库距坝10.11 km处断面对比
图 8.1—8海勃湾水库距坝17.77 km处断面对比
(3)库区淤积预测
①计算条件
水库计算初始地形边界采用2019年3月实测地形。断面间距按照布设断面位置读取。计算水沙条件采用1968系列,系列长度为50年,入库年均水量、沙量分别为246.41亿m3和0.98亿t。
②预测成果
采用库区平面二维水沙数学模型预估了未来海勃湾库区冲淤变化趋势。经预测,未来水库正常运用期冲淤平衡后,库区主槽形态见图8.1—9,库段主槽淤积至1069m—1073m,滩地淤高至1076m—1078m,形成稳定的主槽加两侧滩地的格局。距坝10km—15km扬沙问题严重区域的主槽淤积至1071m—1073m,滩地淤积高程将淤高至1078m。D8断面(乌海湖大桥)、D18断面(距坝15km扬沙问题严重区域)的预测断面淤积见图8.1—10、8.1—11。
图 8.1—9海勃湾库区水库冲淤平衡后主槽形态示意图
图 8.1—10库区典型断面D8淤积对比
图 8.1—11库区典型断面D18淤积对比
(1)水面面积萎缩严重
以湖区总面积96.43km2计,2014、2015年水面面积为60.75 km2、69.37km2,2018年水面面积较大时为75.33km2(占比78.1%),随着库区淤积加剧,河床抬高,乌海湖大桥至原乌达黄河大桥区域河床大面积裸露,水面呈减少趋势,2022年7月水面缩减至53.07km2(占比55.0%),裸露滩地面积达43.36km2(占比45.0%),水面较2018年减少29.6%。乌海湖水面面积萎缩不利于城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削弱了乌海湖生态源地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景观风貌的同时也降低了群众亲水体验的获得感。
(2)裸露滩地形成风沙策源地
冬季海勃湾水库防凌运用,水位下降后,大面积淤积河床裸露为滩地,此时滩地植被多凋亡或无覆被,已成为乌海市冬季的主要风沙策源地。冬季风力较大时,裸露滩地的细沙被风吹起,飘入紧邻库区的乌海市区,形成沙尘天气。以海勃湾城区为例,2022年12月沙尘天气4天,31天中有24天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84μg/m3)、细颗粒物(30μg/m3)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贡献率分别达到29%、21%。沙尘天气不利于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易引发呼吸道、眼部及皮肤疾病,是乌海市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3)淤积影响水库功能发挥,仅依靠调度排沙效果有限
至2022年11月,海勃湾水库库容为2.78亿m3,库区累计淤积2.09亿m3,年均淤积泥沙0.26亿m3。为保障内蒙古黄河干流防凌安全,海勃湾水库必须长期保持5000万—8000万m3的应急防凌库容,且防凌库容越大调控效果越好。海勃湾库区地形呈“上窄下宽,上陡下缓”分布,近坝段地形开阔,天然比降小,为0.18‰,泥沙易于淤积,而难以冲刷,对水库排沙不利。库区泥沙运动素有“淤积一大片,冲刷一条线”的规律,由于海勃湾水库近坝段库区河床宽浅,利用常规洪水冲刷,主要恢复河槽部分库容,对于滩地淤积泥沙效果有限。在当前淤积情势条件下,通过科学手段尽量减缓水库淤积速度,长期维持适宜的有效库容,可为水库防凌运用创造更好条件,是应对库容淤损问题的核心。
《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调度规程》由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于2019年5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复。2023年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调度规程》修订工作,10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复。
根据《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调度规程》,泥沙调度任务为尽可能减缓水库淤积,长期保持水库有效库容,以满足水库应急防凌需求,同时兼顾发电等综合效益的发挥。
(1)调度原则
从入库水沙条件、减缓水库淤积速率、长期保持水库有效库容等方面考虑,通过提前预泄并适当降低水位,利用流量大于1200m³/s的洪水过程进行排沙;并对入库平均含沙量3kg/m³以上的水沙过程,适当降低泄洪排沙水位,来加强水库排沙调度。
为了减轻水库的泥沙淤积,保持调节库容和保证发电机组安全运行,应遵循发电服从排沙、排沙兼顾发电的原则。应在汛前定期进行泄水闸门的试提及门前清淤,确保闸门启闭自如。
(2)调度时段
泥沙调度时段主要为7月—10月。结合黄河上游来水的丰枯变化特点,利用汛期上游流量大于1200m³/s的长历时洪水过程,海勃湾水库相机降低水位排沙。
(3)泥沙调度与其他调度的结合方式
泥沙调度要减缓水库淤积速率、长期保持水库有效库容,与防凌、发电运用相协调,同时处理好与上、下游水库调度的衔接问题。
(4)排沙水位及其控制条件
7月—10月,按库水位不超过1074.00m控制,降水位速率小于2m/24h。
(5)调度方式
预报入库流量Q入<1200m³/s,或Q入≥1200m³/s但持续时间T<5d 时:
①当连续3日入库平均含沙量S入<3kg/m³时,库水位按不超过1074.00m 运行;
②当连续3日入库平均含沙量3kg/m³≤S入<5kg/m³时,库水位最低降至1073.00m运行;
③ 当连续3日入库平均含沙量S入≥5kg/m³时,库水位最低降至1071.00m运行;
预报连续5日入库流量1200m³/s≤Q 入<1500m³/s 时;
①当连续3日入库平均含沙量S入<3kg/m³时,库水位最低降至1071.00m运行;
②当连续3日入库平均含沙量S入≥3kg/m³时,库水位最低降至1069.00m运行;
预报连续5日入库流量1500m³/s≤Q入<2000m³/s时:
①当连续3日入库平均含沙量S入<3kg/m³时,库水位最低降至1069.00m运行;
② 当连续3日入库平均含沙量S入≥3kg/m³时,库水位降至1069.00m后按敞泄运行;
预报连续5日入库流量Q入≥2000m³/s 时,不考虑含沙量,库水位降低至1069.00m后按敞泄运行;
若在平枯水年不满足排沙条件时,降低排沙调度启动的入库流量阈值为“连续5日入库流量Q入≥1000m³/s”开展降低水位排沙。另外,结合青铜峡水库排沙过程相机降低水位排沙。
(6)注意事项
做好水库水位升降过程中的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加强来水预报及水、沙总量计算。及时掌握上游来水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及时进行当日水量和沙量计算,对排沙效果进行评估;降水速率小于2m/24h,避免水库水位骤降对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排沙前要及时通知上下游相关单位。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乌海湖水面面积,提质城市发展,建设幸福乌海湖的需要。
乌海湖是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宝库,随着近年来淤积问题加剧,库容降低的同时也侵占了库区水域面积,淤积滩地持续增加。截至2022年11月,库区正常蓄水位库容已累计损失43%,水面面积缩减至53.07km2,较2018年减少29.6%,裸露滩地面积达43.36km2。乌海湖大桥至原乌达黄河大桥区域河床大面积裸露,且淤积正逐步向乌海湖大桥以北推进。水面面积萎缩严重影响乌海湖生态源地功能发挥、城市景观风貌和群众亲水体验。
探索库区清淤,有效减缓淤积,降低水面萎缩速度,维持适宜的水面面积,是发挥乌海湖生态功能,支撑海勃湾主城区、滨河新区、乌兰淖尔特色小镇等环湖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好、发挥好乌海湖在绿色人居、滨湖文旅、产业发展等优势作用的重要抓手,是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进一步获得广泛社会认可,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乌海湖的必然需要。
(2)有效治理冬季风沙源,协同推进周边矿山生态治理,践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的需要。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前往内蒙古考察,亲自部署了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弯”攻坚战,重点解决沙患、水患、盐渍化等区域生态问题。乌海市是黄河入内蒙古第一站,位于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中的库布齐—毛乌素沙地综合治理区,既着眼于乌海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又要提高站位、更好地服务于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京津冀风沙源治理。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防风治沙和矿区治理是乌海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关键领域。
一方面,冬季海勃湾水库防凌运用,水位下降后造成淤积河床裸露滩地,已成为全市冬季的主要风沙策源地。冬季风力较大时,裸露滩地的细沙被风吹起,飘入紧邻库区的乌海市区,形成扬沙天气,不利于空气质量环境稳定达标,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通过人工机械清淤较洪水冲刷更有利于解决滩地淤积泥沙问题,有效改善库区周边生态环境,减少沙尘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居家出行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乌海市内分布众多矿山集中开采区、若干废弃及历史遗留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一直难以有效解决,历史欠账较多,是全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乌海市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仅占在期生产矿山的15.56%,历史遗留及废弃矿山治理推进较慢,露天开采矿山造成土地资源占用和地貌破坏同时,还会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和扬尘飞灰。目前矿区生态治理的症结之一就是缺土,排土场复绿、废弃矿山生态恢复等均需要大量客土,受限于地质土壤条件的经济性,大规模从市外远距离运输土壤不可持续。而库区淤积的泥沙在粒径组成、养分含量方面是十分利于矿山修复的,加之矿区与库区直线距离仅为10km—20km,探索利用库区清淤将淤积泥沙输运至周边矿区,为矿山生态治理提供优质用土,在改善库区淤积状况的同时促进矿区生态修复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双赢”治理手段。
(3)减缓水库淤积,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的需要。
黄河是一条自然条件复杂、河情极其特殊的多泥沙河流。“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是黄河复杂难治的症结所在。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围绕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科学调控水沙关系,采取“拦、调、排、放、挖”综合处理泥沙,全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挖”是提高河槽排洪、排沙、排凌能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水库有效库容重复利用的重要措施。
2021年12月,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发布了《黄河流域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将“开展泥沙资源化利用”列为重要任务,提出推进重要河段疏浚、重点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实施;开展禹潼、河口、黄河下游畸形河段等河道疏浚工程及三门峡、小浪底、海勃湾等水库清淤试点研究。2022年5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提出研究探索水库淤损库容恢复技术,开展三门峡、小浪底、海勃湾、刘家峡、巴家咀、汾河水库等干支流水库清淤试点,恢复有效防洪库容。黄河流域重要河道水库清淤疏浚工作,不仅是增强泄洪排沙能力、保持水库有效库容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泥沙资源利用的有效措施,对缓解黄河内蒙古段水沙矛盾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对于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内蒙古黄河干流防凌安全,海勃湾水库必须长期保持5000万—8000万m3的应急防凌库容,且防凌库容越大调控效果越好。至2022年11月,库容为2.78亿m3,库区累计淤积2.09亿m3,年均淤积泥沙0.26亿m3。水库的快速淤积,特别是滩地淤积的泥沙难以通过洪水冲刷进行持续性恢复,对水库有效库容保持十分不利。库区泥沙运动素有“淤积一大片,冲刷一条线”的规律,由于近坝段库区河床宽浅,利用常规洪水冲刷,主要恢复河槽部分库容,对于滩地淤积泥沙效果有限。在吸取以往有关黄河宁蒙河段防凌、防洪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内蒙古河段防凌形势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趋势,考虑海勃湾水库独特的地理优势和有限的库容条件,探索通过人工机械清淤是减缓淤积的强化手段,是恢复水库有效库容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充分发挥海勃湾水库防凌作用,尽可能长期维持较大的有效库容,更好支撑海勃湾水库持续发挥综合效益。
考虑到黄河水沙情势与工程建设运行实际,现阶段海勃湾水库泥沙淤积是不可逆的总体趋势。水库淤积速率的快慢(即拦沙期的长短)与入库水沙条件、水库调度运用等有关,水库淤积是一个动态过程,清淤要考虑长期、反复、综合治理。
统筹考虑水库淤积量、淤积库段分布、淤积断面形态、冲淤变化等分析结果及周边矿区生态修复需求,按照试点先行、示范推广、分期实施的思路,探索库区清淤与周边矿山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
库区清淤可选择挖泥船等机械清淤方式,尽量提高施工效率,避免施工过程中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清淤区域应远离库区堤防、护岸、涵闸等防洪工程。清淤区域应与涉水基础设施,如桥梁、码头、取排水口等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大于涉水设施的保护范围。
可采用管道输沙方式,将疏浚泥沙通过全封闭管道加压输送至海勃湾矿区、乌达矿区的矿山排土场和历史遗留废弃地,为生态修复提供用土,以实现泥沙优化配置和可持续资源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综合效益。输沙水通过输送管道随泥沙进入矿区,经沉砂池水沙分离后余水可沿就近河道排回入黄。
矿山排土场治理可采用边缘排土方式,分层碾压后覆土复绿。根据条件使用固化剂等措施加强土层固化、防风抑尘、抗冻胀等,提高植被修复效果,确保泥沙上山后不产生二次扬尘危害。可利用整治后的排土场顶部平台建设光伏发电站,开展“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示范。
历史遗留矿废弃地可根据实际条件采用危岩清理、削方放坡、回填平整等多种方式修复地形,并采用绿化一体化技术进行复绿修复。
库区清淤与周边矿山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公益性强,为保障资金支持和项目落地,建议拓展资金渠道,创新项目运作模式。
EOD模式以生态环境的优化推动区域内土地资源升值,进而反哺生态环境修复。通过将清淤、矿山修复与光伏等产业开发项目联合经营、一体推进,在改善规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提升关联产业价值,从而提高本次项目的财务可持续性。主要资金渠道如下:
(1)财政出资
按照《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0〕19号)、《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100号)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支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属于共同财政事权的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乌海湖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位于“三区四带”重点生态区、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区域、三北防护林工程区域,生态区位重要、生态问题突出,相对集中连片,典型代表性强、工作基础好,建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矿山企业出资
除历史遗留地外,矿山企业为开采中矿山生态修复的第一责任人,建议相关企业加快改造升级,创新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和矿业经济增长的新途径,以矿山修复为契机,积极争取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在矿产资源、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享受更多政策倾斜支持。
(3)其他资金渠道
①利用好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地方专项债、绿色债券等优惠性政金金融工具,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拓展EOD、WOD、PPP、ABO等生态保护模式,结合土地政策优化、经营主体激励、生态补偿机制等手段建立科学高效的项目投资融资体系。排土场治理完成后建设光伏电站将带来稳定的光伏发电效益。此外,根据相关政策,可允许社会投资主体获得修复后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特许经营权、相关指标收益等。
②争取专项资金补贴。此次项目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生态效益明显,可申请水利、环保、自然资源等专项治理资金。项目包含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内容,属于“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撑作用大、实施必要性强、实施基础好、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可申请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等也可申请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支持。通过申请国家资金补贴,能够有效降低政府财政负担,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黄河泥沙具有二重性,其有害的一面为泥沙含量高导致河道淤积、湖面萎缩。但同时,黄河泥沙也是一种得天独厚的优质资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提出:“创新泥沙综合处理技术,探索泥沙资源利用新模式,合理开发利用黄河河道泥沙资源”;《黄河流域保护治理实施方案》中也提出:“创新泥沙综合处理技术,探索泥沙资源利用新模式。推动泥沙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持续开展泥沙综合利用创新技术研发及新模式探索”。结合黄河泥沙特性和已有研究,探索开发清淤泥沙水土保持治理综合利用、改良盐碱地、开发新型建筑材料等多种泥沙资源化利用途径。
清淤过程中,可结合机械扰沙提升水力输沙动能,并采用生态清淤装备将高含沙泥浆远距离输运至乌海湖周边矿区及山洪沟道处。利用泥沙不仅可解决地形修复用土来源问题,而且还可有效改善土壤肥力。同时,可利用泥沙资源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通过固化技术工艺建设拦沙坝,实施优化矿区及沟道侵蚀基准面等工程建设,为林草植被种植和自然恢复提供优质用土,系统强化减蚀能力,提高水土保持治理效能。
黄河泥沙与黄河流域土壤在元素成分上存在同一性,以泥沙为原料直接或经过处理后加入土壤中,可有效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有机质含量、植物必需营养元素含量、阳离子交换量、土壤孔隙度、土壤含水率等)。清淤泥沙和盐渍土壤充分混合后,能够降低土壤积盐,实现盐碱地改良与生态修复。同时,黄河泥沙富有氮、磷、钾、有机质等营养物质,可有效促进农作物生长。试验表明,经清淤泥沙改良后的土壤氮、磷等养分含量可增加2.3—4.5倍。利用泥沙改良土壤同时具有平整土地、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降低表层土壤碱化度等多种效果,可以达到增加可耕地面积,提高作物产量的目的,是盐碱地改良的常用方法之一。
黄河泥沙的主要成分为硅、石英、长石等矿物质,且具有颗粒细、含泥量大的特点,是一种较好的矿物原料。乌海市建筑用沙稀缺,物理特性适宜的泥沙资源经特定工艺加工后可制成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建筑材料,如泥沙砖、备防石、建筑瓦、水泥、玻璃、陶瓷和保温材料等。近几年来,材料科学工作者和水利工作者联合攻关,对黄河泥沙的资源情况、物理化学性能和工艺性能,以及工业应用等进行了较系统的探索。泥沙粒径≥40目—60目(0.25mm—0.38mm之间,中、粗砂)的,可用于商用混凝土或铸造行业;粒径在40目—60目与80目—120目之间(0.16mm—0.38mm之间,中、细砂)的,可用于制作加气混凝土砖或外墙保温用材料。清淤泥沙还可用于堤防加固。此外,利用泥沙制备新型的环保材料来修复污染水体或土壤也是近年来新兴的技术,如利用底泥制备的陶粒不仅在硬度上满足工艺需求,并且对于水体净化也有良好的效果;利用清淤泥沙制备的碳材料,既能用于土壤改良,也能用于水质净化,是一种理想的绿色环保材料。
紧紧围绕国家“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充分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以乌海湖生态、水利、产业建设管理实际需求和业务应用为导向,深化和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建设,协调推进应用体系建设,提升水生态环境、水安全、水产业的管理服务能力,促进乌海湖保护利用开发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增强管理效能,协同推进乌海湖生态保护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建设包含监测站点管理、水质在线监测和查询、水质评价、河流水质模型、超标预警、排水口与入河排污口管理、排水监察、水污染事故管理等主要功能的智慧化水环境监管平台。加强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监管。综合运用天地空一体化手段,积极推进对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的生态质量监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评估体系。开展对乌海湖生态状况、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评估,全面掌握乌海湖生态状况变化及趋势。对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定期评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等。
推进海勃湾水库全覆盖、全要素、全天候、全周期“四全”管理,实施水库监管全覆盖,掌握水库运行全要素,实现水库管控全天候,强化水库管理全周期。完善体制、机制、法治、责任制“四制(治)”体系,完善水库管理体制,健全水库管理机制,强化水库依法管理,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包括雨水情和工情监测预报、汛情险情预警、水库防洪仿真预演和调度规程及应急预案等。加强管除险、管体检、管维护、管安全“四管”工作,及时实施水库除险,常态化开展水库安全体检,加强水库维修养护,强化水库安全保障。充分利用智慧水利、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等相关成果,建设海勃湾智慧水库管理平台,推进数字孪生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强化信息感知、资源共享、决策支持、泛在服务等体系构建,推进水库数字化、监控自动化、调度智能化建设。
本规划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构建“一心、两带、三协同”乌海湖生态保护新格局。以乌海湖为核心生态源地,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系统保护湖区水生态环境,统筹建设环湖生态岸线景观带和西北部沙漠生态防护带,构建入湖沟道水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典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治水、治沙、治山全要素协同,探索推进库区清淤与周边矿山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创新乌海湖生态保护模式,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向良性互动。
本规划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精神,在“多规合一”的引领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充分遵循自然规律、生态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规划以《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二三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规划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规划布局、规划任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加强重点区域荒漠化治理,持续推进沙漠防护林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治沙先进技术和产业;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采煤沉陷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开展黄河流域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示范;科学调控水沙关系,创新泥沙综合处理技术,探索泥沙资源利用新模式。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恢复受损河湖水生态系统,建设黄河流域清水廊道,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深入推动美丽河湖地方实践。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加强沿黄生态带建设。科学合理建设滨水绿地等缓冲区,逐步恢复岸线生态功能;实施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巩固湿地面积,恢复退化湿地生态系统,增强河道自净能力。
本规划综合考虑乌海湖生态定位和治理需求,立足于国家和自治区相应规划,按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战略导向,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基本原则,构建乌海湖生态保护新格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划和政策。
《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内政发〔2020〕26号)提出大力实施沿黄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清淤工程和矿区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工程。
《乌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要深入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和治理力度,打造矿区整合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区,实现联排联治;推进露天采坑内排和井工矿回填,提高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标准,因地制宜进行修复治理,最大限度恢复矿山原生态状况。
《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乌海政发〔2021〕11号)提出持续推进沿黄生态修复行动,持续推进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清淤工程,组织开展调度排沙,同步实施人工辅助和机械清淤;加快推进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清淤工程和矿区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
本次规划以提升乌海湖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乌海湖湖区和乌海市矿区协同治理,通过水污染防治、防沙治沙、湿地保护、山洪沟治理等措施,总体有利于提升乌海湖及黄河干流河流健康水平,支持乌海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地方相关规划和政策相协调。
(1)水文水资源调查与评价
根据乌海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乌海市多年平均(1956年—2013年)水资源总量13898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170万m3,地下水资源量13618万m3,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2728万m3。按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计算,乌海市人均水资源量为248m3,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规划范围主要涉及海勃湾区和乌达区。根据乌海市水资源公报,两个分区近5年供水量在16963万—18730万m3之间,其中地表水平均供水量9321万m3,地下水平均供水量6288万m3,非常规利用水源平均供水量2256万m3。乌海市当地地表水资源较为匮乏,地表水现状供水量大部分来自黄河干流。
(2)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
基于对2022年Landsat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的解译结果,规划范围总面积18241.45ha,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水域面积最大,占总面积的48.73%;其次为草地和未利用地,占比分别达到15.13%和12.57%;占比最少的为林地和建设用地,占比分别为9.28%和8.70%。
此次规划范围主要涉及乌海湖及其周边区域,因此水域占比排在首位。在乌海湖作用下,除乌兰布和沙漠区域外,乌海湖周边植被覆盖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草地占比排第二。未利用地占比排第三,主要来自乌海湖西北部乌兰布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导致的扬尘天气及风沙入湖等问题均是区域生态环境威胁。
表 10.3—1 规划范围土地利用类型表
耕地 | 1018.65 | 5.58 |
林地 | 1692.87 | 9.28 |
草地 | 2760.47 | 15.13 |
水域 | 8888.94 | 48.73 |
建设用地 | 1587.11 | 8.70 |
未利用地 | 2293.42 | 12.57 |
合计 | 18241.45 | 100.00 |
土地利用类型 | 面积(ha) | 占比(%) |
图 10.3—1规划范围土地利用类型图
(3)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
乌海市境内资源富集,素以“乌金之海”著称。乌海市煤炭资源丰富,炼焦用煤占内蒙古已探明焦煤储量的60%,经济以能源、化工、建材、特色冶金为主,属于典型的资源型经济。优质焦煤、煤系高岭土、石灰岩、铁矿石、石英砂、白云岩等矿产资源储量大、品位好、易开采、相对集中配套、工业利用价值高。其中,优质焦煤占内蒙古已探明储量的75%,是国家重要的焦煤基地;石灰石远景储量在200亿吨以上,煤系高岭土储量11亿吨以上。但乌海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上比较传统粗放,在长期矿山开采及洗煤过程中形成大量排土场、煤矸石场及矿坑,矿山累计占用、损毁土地面积大,固体废弃物堆积存量大,影响矿山生态环境和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统计,乌海市海勃湾区辖区内现有各类矿山39个。其中煤矿23个,非煤矿16个。采坑与排土场总计损毁土地面积为5228.40ha,其中排土场占地面积3748.21ha,采坑占地面积1480.19ha;历史遗留地共有7处,总面积567.18ha。
乌达区主要包括苏海图矿区和五虎山矿区,苏海图矿区总面积15.84km2,五虎山矿区总面积24.37km2。
(1)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①水功能区划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划,黄河在乌海划分为4个一级水功能区,分别为黄河宁蒙缓冲区、黄河内蒙古开发利用区、千里沟乌海市源头保护区和千里沟乌海市开发利用区,具体如表10.3—2所示。本次规划范围主要涉及黄河内蒙古开发利用区。
表 10.3—2 乌海市水功能区划
黄河 | 黄河宁蒙缓冲区 | 伍堆子 | 三道坎 铁路桥 | 81.0 | Ⅲ | |
黄河内蒙古开发利用区 | 黄河乌海排污控制区 | 三道坎 铁路桥 | 下海勃湾 | 25.6 | ||
黄河乌海 过渡区 | 下海勃湾 | 磴口水文站 | 28.8 | Ⅲ | ||
千里沟乌海市 源头保护区 | 千里沟源头 | 千里山 水库入库 | 30.5 | Ⅲ | ||
千里沟乌海市 开发利用区 | 千里沟乌海市工业用水区 | 千里山水库入库 | 千里沟 入黄河河口 | 25.6 | Ⅲ | |
项目 | 一级水功能区 | 二级水功能区 | 起始断面 | 终止断面 | 长度(km) | 水质 目标 |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监测结果,乌海市境内4个重要水功能区现状水质全部达标。
②地表水水质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监测结果,乌海市境内现状共设5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中,国控监测断面共2个(都思兔河入黄口断面和下海勃湾断面),区控监测断面共3个(拉僧庙断面、乌海湖断面和千里山水库入库断面),监测断面位置如图10.3—2所示。
图 10.3—2乌海市现状水质监测断面位置
据分析,与本次规划直接相关的水质监测断面为乌海湖断面和下海勃湾断面,近5年监测结果均达到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水质情况良好。断面监测结果具体如表10.3—3所示。
表 10.3—3 规划范围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2022年监测结果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
乌海湖 | Ⅱ | Ⅱ | Ⅱ | Ⅱ | Ⅱ |
下海勃湾 | Ⅱ | Ⅱ | Ⅱ | Ⅱ | Ⅱ |
③地下水水质
乌海市现状划分六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海勃湾北水源地、海勃湾南水源地、海南西水源地、海南沿黄水源地、乌达区新1#水源地和乌达区新2#水源地,均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其中,海勃湾南水源地、乌达区新1#水源地和乌达区新2#水源地均位于此次规划范围内,具体见图10.3—3。
图 10.3—3饮用水水源地与规划范围相对位置关系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监测结果,2022年,乌海市6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各月监测指标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水质类别均为Ⅲ类,达标率为100%。
(2)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近5年乌海市空气质量总体呈稳中向好形势,各项污染物浓度见表10.3—4。除2018年以外,其余年份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均在80%左右。乌海市空气首要污染物为PM10,连续五年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余污染物浓度均低于二级标准限值。
表 10.3—4 乌海市近5年空气质量状况表
2018 | 35 | 30 | 123 | 43 | 1.8 | 165 | 68.77% |
2019 | 32 | 29 | 92 | 32 | 1.6 | 153 | 81.10% |
2020 | 26 | 28 | 81 | 32 | 1.8 | 146 | 83.10% |
2021 | 22 | 25 | 81 | 26 | 1.5 | 151 | 79.70% |
2022 | 23 | 28 | 79 | 29 | 1.5 | 146 | 83.60% |
SO2年平均浓度(μg/m3) | NO2年平均浓度(μg/m3) | PM10年平均浓度(μg/m3) | PM2.5年平均浓度(μg/m3) | CO—24h平均浓度(mg/m3) | 臭氧日最大8h平均浓度(μg/m3) | 优良天数比例 |
(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乌海市近5年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均低于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二级限值(55dB),整体处于较好状态。2022年,乌海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3.6dB,较2021年下降1.2dB。全市功能区昼间达标率达到98.1%,夜间达标率达到94.2%。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4.4dB,较2021年下降0.5dB,达到一级水平。
(4)生态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2018年—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近5年乌海市生态质量指数变化幅度不大,生态环境质量基本处于较差和一般状态。乌海市地处西北内陆地区,属于干旱、半干旱气候,全年降雨量很少,水资源量偏低。同时,乌海市地处乌兰布和沙漠边缘,土壤侵蚀面积大,自然环境较为恶劣。这导致乌海市植被覆盖度和水网密度指数较低而土地胁迫指数较高。此外,乌海市属于工业城市,且周边均为工业园区聚集地,污染负荷较大,以上各种不利因素造成乌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处于较低水平。
①陆生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乌海湖流域范围内乔木和灌木种类主要包括樟子松、刺槐、国槐、新疆杨、臭椿、沙枣、梭梭、白刺等,草地植被种类主要包括沙蒿、冷蒿、针茅、半日花、四合木、沙冬青等。根据《内蒙古珍稀濒危植物名录》,半日花、四合木、沙冬青被列为一级保护植物,樟子松被列为二级保护植物。林地主要分布在规划范围东部和西南部,总面积约1692.87ha,占比9.28%;草地分布范围较广,总面积约2760.47ha,占比15.13%。经计算,规划范围内平均植被覆盖度(FVC)约为0.62,属于中高植被覆盖区。
表 10.3—5 植被覆盖度等级划分
0—0.30 | 低植被覆盖区 |
0.30—0.45 | 中低植被覆盖区 |
0.45—0.60 | 中等植被覆盖区 |
0.60—0.75 | 中高植被覆盖区 |
0.75—1 | 高植被覆盖区 |
FVC | 植被覆盖程度 |
乌海湖沿黄湿地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包含野生脊椎动物5纲26目58科184种。其中,两栖类1目1科1种,爬行类2目5科12种,鸟类16目38科132种,哺乳类4目8科22种。鸟类是其中最为常见的,种类和数量均最多,占湿地全部脊椎动物种类的71.7%,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9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5种,包括大鸨白尾海雕、黑鹳等;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24种,包括疣鼻天鹅、蓑羽鹤、大天鹅、灰鹤、白琵鹭、白腹鹞、白尾鹞、白头鹞、纵纹腹小鸮、雕鸮等。
②水生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海勃湾水库及上、下游河段浮游植物量有较明显的差别。上游河段由于水流急、泥沙含量大,浮游植物的数量和生物量很少。水库中部水面开阔,入库的河水流速降低,泥沙开始沉淀,浮游植物数量和生物量均有所增加,库中浮游植物数量为每升115.3万个,生物量为0.5646mg/L。水库下游河段河水泥沙含量较低,浮游植物数量和生物量明显提高,水库下游河段浮游植物数量为每升237.6万个,生物量为1.261mg/L。
浮游植物主要以硅藻门、绿藻门、金藻门等藻类为主,常见种类有放射针杆藻、小环藻、衣藻、栅列藻等,其他各藻门藻类数量生物量均较少。从近几年海勃湾库区情况看,浮游植物总体呈上升趋势。
黄河海勃湾水库及上、下游河段浮游动物量有一定差别。上游河段由于水流急、泥沙含量大,大型浮游动物的数量很少,而原生动物数量相对较多。水库中部水面开阔,入库的河水流速降低,泥沙开始沉淀,大型浮游动物中轮虫的数量有所增加,原生动物数量有所下降。水库下游河段出库河水泥沙含量较低,大型浮游动物轮虫的数量和生物量明显提高,原生动物数量较水库中部有所下降。
大型浮游动物中包含少量的轮虫,枝角类、桡足类数量很少,常见种类包括砂壳虫、筒壳虫,轮虫中的臂尾轮虫、龟甲轮虫等。
从大型底栖动物的组成、丰度和生物量的分布来看,乌海湖流域主要以清洁型水生昆虫为主,耐污种类水丝蚓很少。大型底栖动物的丰度和生物量偏低。
乌海湖流域黄河干流的水流较为平缓,河道平展,河面宽阔,在近岸的浅水区和缓流的河湾中,生长着较为丰富的水生维管束植物,这些植物不仅对河床的水土流失起着良好的保护作用,而且也是鱼类觅食和繁殖产卵的良好场所,对鱼类的产卵孵化、隐蔽、生长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对鱼类繁衍生息十分重要。
经现场调查并查阅历年资料,目前黄河内蒙古段水生高等植物群落只有11种,其中沉水性植物主要以狐尾藻群落和菹草群落为优势种群,其他几种水草群落虽然分布也较为广泛,但在资源量上不占优势。
乌海湖流域鱼类主要包括鲤科、鲇科、鳅科、鰕虎鱼科、鳢科、青鳉科、塘鳢科、鲿科、斗鱼科9个科,其中鲤科包括鲤亚科、雅罗鱼亚科、鮈亚科、鳅鮀亚科、鲌亚科、鳑鮍亚科6个亚科,共38种鱼类,主要包括黄河鲤、兰州鲶、瓦氏雅罗鱼、赤眼鳟、鲫、长春鳊、餐条、北方铜鱼、鲶鱼、黄颡鱼、红鳍鲌、大鼻吻鮈、泥鳅等。
(5)环境敏感区调查与评价
①生态保护红线
据统计,乌海湖流域内生态红线面积共计58.82km2,约占总面积的32.25%,主要涉及乌海湖水域。
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乌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结果,规划范围内涉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3个,分别为海勃湾南水源地、乌达区新1#水源地和乌达区新2#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共105.89ha,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20.22ha,二级保护区面积为85.67ha,具体见表10.3—6 。
表 10.3—6 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情况表
1 | 海勃湾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1.08 |
2 | 海勃湾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85.67 |
3 | 乌达区新1#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7.14 |
4 | 乌达区新2#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12 |
合计 | 105.89 | |
序号 | 饮用水源保护区名称 | 面积(ha) |
③种质资源保护区
此次规划范围涉及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等40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08〕047号),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该段黄河流经鄂托克旗、杭锦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4个旗的18个乡、镇、苏木,全长786km。保护区范围在东经106°31ˊ—110°45ˊ,北纬37°38ˊ—40°40ˊ之间,共设核心区4处。核心区是指在保护对象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场所设立的保护区域,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表10.3—7;核心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实验区。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黄河鲤、兰州鲶。
黄河干流在乌海市境内均被划定为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本次规划范围涉及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相对位置关系见图10.3—4。
表 10.3—7 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
Ⅰ号核心区 | 鄂托克旗碱柜乡河段 | 东经106°45ˊ—106°50ˊ,北纬39°52ˊ—40°07ˊ之间 | 25km |
Ⅱ号核心区 | 杭锦旗吉日嗄朗图镇境内河段 | 东经107°72ˊ—108°26ˊ,北纬40°46ˊ—40°47ˊ之间 | 75km |
Ⅲ号核心区 | 达拉特旗中和西镇境内乌兰河段 | 东经109°12ˊ—109°27ˊ,北纬40°29ˊ之间 | 24.4km |
Ⅳ号核心区 | 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大路乡河段 | 东经110°56ˊ—111°22ˊ,北纬40°04ˊ—40°15ˊ之间 | 49km |
序号 | 位置 | 范围 | 长度 |
图 10.3—4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与规划范围相对位置关系
乌海湖流域在相关国家级、区域级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定位详见表10.4—1。
表 10.4—1 乌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
国家级 |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 乌海湖流域不涉及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 |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 乌海湖流域涉及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包括西鄂尔多斯—贺兰山—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防风固沙重要区和鄂尔多斯高原防风固沙重要区。西鄂尔多斯—贺兰山—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防风固沙重要区内植被在涵养水源和防风固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求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与监管力度。鄂尔多斯高原防风固沙重要区要求建立以“带、片、网”相结合为主的防风固沙体系和能有效保护耕地的农田防护体系,同时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恢复力度。 | |
区域级 | 《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 重点开发区:乌海湖流域涉及沙漠防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开发区。沙漠防治区要求重点采取生物和工程措施,通过飞播造林、围封禁牧,建设沙漠锁边防护林体系、人工沙障和无人区,逐步控制沙漠化。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征得供水单位的同意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及环保部门的许可,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建设活动。 |
层面 | 规划名称 | 生态环境保护定位 |
根据乌海湖流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及环境敏感目标保护要求,结合规划目标,从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等角度出发,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保障乌海湖水环境安全,避免湖库富营养化,维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确保规划范围内涉及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环境敏感区,加强乌海湖及周边区域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保护重要湿地资源。改善雨污水收集现状,提升乌海湖周边人居环境,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对象见表10.4—2。
表 10.4—2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1 | 生态保护红线 | 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共计5882.02ha。 |
2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共计3个,均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3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处 |
序号 | 环境敏感保护对象 | 说明 |
本次乌海湖生态保护规划措施主要包括岸线综合提升和山洪沟道治理、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
岸线综合提升和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可保障乌海湖两岸的防洪安全,尽可能降低山洪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增强居民稳定感和幸福感。但工程占地将破坏原有植被,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防洪工程的永久占地影响是不可逆的,但其面积相对较小,且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因此对整个流域土地利用结构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有利于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城乡生活污染,维持乌海湖及其周边区域河流、湖库水域功能和水质达标,在改善流域人民生活、生产条件,提升流域生态环境的同时,推动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来看,工程仅在施工期间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短期不利影响,并且会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工程建设对环境的总体影响,有利影响占主导地位,不利影响可消除或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甚微。
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通过建设乌海湖生态岸线、建设防风固沙带、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增加乌海湖及周边区域植被覆盖率和防风固沙生态功能,提升周边小流域水源涵养能力,维护生物多样性,推动流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总体来看,对环境是有利的。
湖区清淤及泥沙资源化利用工程推动库区清淤及矿山修复二者协同一体化治理,有利于减少海勃湾库区泥沙存量,维护湖面面积,调节湖区及周边区域小气候。同时,矿区排土场及历史遗留地综合治理有助于提升植被覆盖率,减少扬尘,维护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矿区整体风貌。但湖区清淤不可避免会对乌海湖及黄河干流造成影响,工程施工会扰动底泥,可能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上升,同时施工期间生产生活废水可能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需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局部河道地形的改变还可能会扰动水生生物生境,干扰水生生物正常生活。工程范围涉及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后续需进一步论证工程建设合理性。
根据流域环境特征和规划内容,在对主要规划内容进行环境影响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列表分析了规划方案实施后对各环境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具体见表10.4—3。
表 10.4—3 主要规划内容环境影响分析
水文情势 | 流量、水位、流场等 | —1S | ||||
水环境 | 水质、生态流量 | —1S | +3L | +2L | —1S | —1S |
生态环境 | 陆域生态 | —1S | +1L | +2L | +1L | —1S |
水生态 | —1S | +2L | +3L | —1S | —1S | |
环境敏感区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2S | ||||
生态保护红线 | —2S | —1S | —1S | —1S |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S | —1S | —1S | —1S | ||
社会经济 | 社会经济 | +3L | +2L | +2L | +2L | +3L |
环境因素 | 环境因子 | 岸线综合提升和山洪沟道治理 | 水污染综合防治 | 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 湖区清淤及泥沙资源化利用 | 环湖产业 升级发展 |
注:+:有利;—:不利;3:大;2:一般;1:小;L:长期;S:短期
根据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乌海湖及其周边区域整体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结合乌海市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等管控要求,本次规划工程(主要包括岸线综合提升和山洪沟道治理、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湖区清淤及泥沙资源化利用、环湖产业升级发展等)在资源利用及环境质量等方面不存在制约因素。
经初步分析,乌海湖库区内生态红线面积较大,且黄河干流在乌海段被整段划为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本次规划中的岸线综合提升、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湖区清淤、环湖产业升级工程都会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岸线综合提升工程永久占地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且实施后有利于保障流域防洪安全,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及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相关管理规定。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湖区清淤等工程仅在施工期对生态环境造成短期不利影响,且在采取减缓措施后其影响可以减小到最低,工程建成后有利于维护乌海湖水质,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不属于保护区内禁止开发利用活动,但后续需进一步论证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总体来看,本次规划在生态保护方面不存在重大制约因素。
(1)施工期
岸线综合提升和山洪沟道治理工程等涉及黄河干流和周边山洪沟,施工过程中,施工围堰设置等活动会导致河道断面缩小,水位升高,同时产生短距离的壅水,不可避免会对河流水文情势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在枯水期施工、缩短涉水施工工期等方式,尽量减小工程对水文情势造成的影响。
(2)运行期
本次岸线综合提升和山洪沟道治理工程主要对原有河道岸坡进行防护,防止河岸坍塌和水流冲刷,工程不改变河道原有断面形态,仅影响近岸流速场,对水流结构影响较小,不会对河道径流、洪水及其过程产生明显影响。护岸(堤防)工程建设后,河道边坡糙率将发生一定的变化,但对水流没有约束作用,因此不会改变主流方向,水流仍会平稳下泄,对水文情势基本无明显影响。
(1)施工期
本次规划岸线综合提升和湖区清淤工程直接涉及乌海湖,在施工期可能造成底泥扰动,导致局部水体悬浮物指标升高,对水环境产生短期不利影响。同时,泥沙中本身可能吸附有重金属等污染物质,施工过程中污染物质解吸也可能造成水体的二次污染。在下一阶段设计过程中应通过选取合适的施工时间和方式,尽量减少施工造成的短期水体污染。
工程施工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若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将对水质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对污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基本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2)运行期
本次规划通过水污染综合防治,完善排水管网,减少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排放,有利于避免周边生活污水排放、废弃物随意丢弃等人类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从而维持乌海湖水质,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同时,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湖区清淤及泥沙资源化利用等规划通过防风固沙带建设、排土场生态修复、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措施提高乌海湖周边区域林草植被覆盖率,减少泥沙与污染物的入河量,有利于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因此,本规划实施仅在施工期可能造成局部水体暂时性的浑浊度升高,运行期将有助于通过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等减少入河污染物,维护乌海湖水质达标。
(1)陆生生态
①施工期
本次规划施工期对陆生生态的影响主要来自工程施工扰动及临时占压。工程临时占地将会扰动、破坏地表植被,短期内造成土地利用形式的改变,破坏地表植被。水污染综合防治、岸线综合提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工程施工期将对建设区域造成扰动,短期内干扰陆生动物的正常生活,同时土方开挖和临时堆放等工程活动将导致陆生植物生物量暂时下降,并新增一定水土流失,需通过表土剥离、植被恢复等工程措施及时恢复,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土地资源的不利影响。
规划范围内分布有半日花、四合木等保护植物,工程施工对其分布的影响需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进一步调查评估。
②运行期
此次规划立足于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有利于加强水土保持,对流域生物多样性及水源涵养保护等产生积极影响。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在现状排土场和历史遗留地的基础上修复边坡种植植物,有效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扬尘发生。防风固沙带建设工程在乌兰布和沙漠边缘构建植物带,一方面阻止乌兰布和沙漠继续扩张,另一方面有助于调节区域小气候,营造适宜生境,构建良好生态系统。
总体来看,规划仅在施工期扰动土地,对动植物造成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土地利用结构和性质并未发生改变。工程建设完成后,通过表土回覆、植被恢复等措施能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建设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长远来看,规划工程对乌海湖周边区域的陆生生态系统良性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水生生态
①施工期
清淤和岸线综合提升工程均直接涉及乌海湖水域。清淤过程中,局部河道地形的改变可能会导致河道局部水流流态和泥沙输移发生变化,从而对该河段局部水生生物生境造成一定扰动。同时,清淤过程会造成局部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水体透明度降低。悬浮物在重力、波浪、风力等因素作用下扩散、运动,对沿岸浮游生物造成一定影响,可能使施工区附近水域浮游生物的种类组成和群落结构发生改变,造成浮游生物种类和数量减少,同时影响到附近水域底栖动物的呼吸、摄食等生命活动。悬浮的细泥沙可能会磨损鱼类体表黏液,堵塞鳃耙和鳃丝,降低其生长速率和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此外,施工产生的持续机械噪声将对施工区鱼类等产生惊吓,表现为“驱散效应”,使施工区域鱼类资源量下降。但鱼类趋避活动能力较强,受惊扰后会自动转移到附近受施工影响较小的区域,因此,在“驱散效应”和避让鱼类繁殖期等措施的共同作用下,施工期对鱼类的影响仅是局部的、暂时的,工程建成运行后,该影响将逐步消失。本次规划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且距离此次规划工程最近的保护区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位于乌海巴彦陶亥万亩滩河段,距工程区域超过25km。因此,规划工程总体上不会对水生生态系统功能造成大的影响。
②运行期
运行期对水生生态产生影响的主要为岸线综合提升工程。护岸(堤防)建成后,可能造成沿线生境的改变,但工程对水文情势影响较小,且呈线性分布、布置分散,占地面积相对较小,对生态环境影响有限。
(1)施工期
清淤及泥沙资源化利用工程会扰动湖区泥沙,在施工运输堆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扬尘,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工程规划利用管道运送泥沙,泥沙运输至矿区后,利用土壤成岩剂使泥沙快速固结,对大气环境影响相对较小。水污染综合防治、岸线综合提升、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工程施工期涉及土石方的开挖、物料的运输装卸、交通运输、燃油机械废气排放等活动,都可能对大气造成污染,污染物主要为SO2、NO2、TSP等。尤其是在有风的时段,可使周围空气中TSP浓度明显升高,对施工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会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且在采取洒水、加强施工车辆及机械的保养维护等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免。
(2)运行期
清淤及泥沙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完成后,在矿区现状排土场和历史遗留地上形成植被覆盖。植被增加有利于吸收空气污染物,降低PM10等大气污染物浓度,提升大气质量。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通过强化湿地保护、建设防风固沙带、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措施,有效提升植被覆盖面积,有利于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合成有机物,从而将碳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同时释放氧气,减少由于工业发展导致温室效应的不利影响。
(1)规划合理性分析
乌海湖存在现状水沙关系不协调,泥沙淤积、水面减少的趋势在加剧;淤积裸露滩地是冬季风沙策源地,加剧乌海市大气污染;乌海矿业发达,矿区开采活动造成地表破坏、草原退化、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因此,本次规划坚持系统治理等原则,涵盖岸线综合提升和山洪沟道治理、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湖区清淤及泥沙资源化利用、环湖产业升级发展等方面,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构建乌海湖生态保护新格局,总体布局合理。
规划实施后,能够有效减少乌海湖泥沙存量,维护乌海湖湖面,保护湖区重要湿地;同时增加植被覆盖面积,实现矿区生态修复,减少扬尘问题,最终使乌海湖湖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本次规划方案将生态治理放在首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体是有利的。经初步识别,岸线综合提升、湖区清淤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种质资源保护区,后续需进一步论证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但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改善乌海湖湖区及周边区域人居环境,提升水环境水生态质量,调节局部小气候,具有长远的生态环境效益。
总体上,本次规划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且长久来看具有巨大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规划方案基本合理。
(2)优化调整建议
①涉及生态红线和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工程,工程建设前细化工程建设范围与环境敏感区的相对位置关系,明确环境影响范围、程度等,尽可能通过优化工程布置不占或少占环境敏感区。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论证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和工程对环境敏感区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应急措施及建设后生态恢复措施,尽可能将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并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环境敏感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②清淤及泥沙资源化利用需进一步细化工程布置,识别环境保护对象,尽可能少穿越公路、铁路等,并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本次规划的具体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进一步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实施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到最低。
(2)针对环境敏感区开展环评专题研究
规划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生态空间保护要求,按照“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定保护水生和陆生生态。针对清淤、岸线综合提升等目前识别到可能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工程,实施前应进一步细化论证项目选址,尽可能避让环境敏感区。无法避让的,应开展专题论证其不可避让性,并明确工程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方式、时间、范围等,有针对性地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具体措施,使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降到最低,并按照有关保护要求履行占压利用等相关审批手续。
(3)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
此次规划涉及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项目较多,实施过程中需重视工程建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涉水工程在水生生物产卵期(4月—8月)的扰动强度,避免直接影响鱼类产卵场所在河道地貌,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建设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繁殖生长造成的不利影响,并适时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施工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并在边界处设置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及机械车辆进入划定范围以外的区域,通过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来减小工程建设对保护区的影响。为减少工程施工对鱼类的伤害,涉水施工前采用超声波对鱼群进行驱赶,将鱼类驱赶到远离施工的安全区域。
规划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营地,减少占地和施工影响面积。施工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需要经过妥善处理后回用生产、绿化或达标后排放,避免因施工对乌海湖湖区及周边支流水质造成污染。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严控噪音污染,加强施工人群防疫、健康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管理制度。
(4)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及应急处理
在工程建设区域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为工程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污染事故,施工单位应会同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和道路管理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进行演习。
(5)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体系
乌海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动态过程,其影响历时长、范围广、错综复杂,需要在规划范围内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评价和评估,及时掌握环境变化,为规划的环境保护对策实施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有效保障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质量。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乌海湖生态保护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上位规划及乌海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综合考虑了乌海湖湖区及周边区域的资源环境特点,规划坚持生态优先,重视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有利于保障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此次规划能够助推乌海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在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但通过采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可以接受,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且规划实施后有利于保护和改善乌海湖湖区及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总体来看,规划实施有利影响占主导地位,不利影响可消除或减缓,对环境保护总体利大于弊。从环境角度出发,乌海湖生态保护规划总体上是可行的。
统筹考虑乌海湖生态保护迫切性、财力保障、前期工作基础等因素,本规划按照近期、远期两个阶段安排实施。
乌海湖生态保护规划工程总投资25.10亿元,近期投资16.78亿元,远期投资8.32亿元。
详见规划项目投资匡算表11.1—1。
表11.1—1 乌海湖生态保护规划项目投资匡算表
1 | 黄河海勃湾滨河段生态护岸综合治理工程 | 海勃湾区 | 治理长度3.3km,其中人字垛17座,平顺护岸1.9km;新建宽7m的沥青混凝土防汛道路2.5km;生态景观提升工程13.5万m2。 | / | 1.93 | / | 1.93 | 水务局 |
2 | 乌海湖左岸岸线综合提升治理工程 | 乌达区 | 治理长度2.9km,全段加固护脚;生态景观提升工程11.9万m2。 | 治理长度8.0km,其中人字垛41座,平顺护岸4.6km,新建宽7m的沥青混凝土防汛道路8km,生态景观提升工程32.7万m2。 | 1.69 | 4.68 | 6.37 | 水务局 |
3 | 山洪沟道综合治理工程 | 海勃湾区、乌达区 | 海勃湾区卡布其沟6.1km,查干沟6.5km,忠德河1.9km,乌达区巴音赛沟7.46km,乌尔图沟长度8.5km,苏海图沟长度11.0km。主要包括堤防、拦沙坝和河道断面整治、生态化治理等。 | 乌达区乌尔图沟14.26km,苏海图沟17.0km。主要包括堤防、河道断面整治、拦沙坝和生态化治理等。 | 3.68 | 2.71 | 6.39 | 水务局 |
4 | 海勃湾区水资源节约集约项目 | 海勃湾区 | 将海勃湾水利枢纽下游右岸的7座泵站整合为中河源整合泵站,整合后泵站年取水量约645万m3,改善农田灌溉与生态补水。 | / | 2.00 | / | 2.00 | 水务局 |
5 | 乌达区重点农田区生态沟渠建设 | 乌达区 | 优化断面形态、建设生态护坡、合理布置生态拦截设施、植物种植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共2.6km。 | 优化断面形态、建设生态护坡、合理布置生态拦截设施、植物种植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共1.9km。 | 0.10 | 0.08 | 0.18 | 水务局 |
6 | 乌海市沿黄河西片区雨污水设施及集约利用建设 | 海勃湾区 | 建设滨河二期西片区雨水管道10.7km、污水管道6.45km、雨水泵站及其他配套工程。 | / | 1.69 | / | 1.69 | 住建局 |
7 | 乌海市沿黄滨河区生活污水设施改造 | 海勃湾区 | 沿黄滨河区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包括滨河大街5893m,世纪大道607m,宜化街268m,君正街427m,蒙西街222m,和谐路630m。 | / | 0.37 | / | 0.37 | 住建局 |
8 | 乌海市乌达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工程 | 乌达区 | 在瑞德小区及滨海小区新建雨水管网3.99km,同时将区域内污水检查井井盖更换为自锁井盖。 | / | 0.10 | / | 0.10 | 住建局 |
9 | 乌达产业园浓盐水处理工程 | 乌达区 | 计划新建浓盐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能力0.9万t/d。 | / | 2.77 | / | 2.77 | 乌达产业园区管委会 |
10 | 乌海湖北部沙漠防风固沙治理工程 | 阿拉善左旗 | 治理面积251ha,通过沙障草方格、道路边坡植草固化、土地改良、给水管网等有效防止乌兰布和沙漠侵移、减少风沙危害。 | / | 0.35 | / | 0.35 | 自然资源局 |
11 |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海勃湾区 | 实施范围为凤凰岭小流域963.68ha、卡布其沟小流域1036.59ha,忠德河小流域300ha,主要措施有林草植被生态建设、封禁保护、塘坝、谷坊等。 | / | 0.90 | / | 0.90 | 水务局 |
12 | 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能力提升与智慧水库建设 | 海勃湾区、乌达区 | 建设数字孪生海勃湾工程。 | 完善水库监管全覆盖、“四预”体系建设。 | 1.20 | 0.85 | 2.05 | 水务局 |
合计 | 16.78 | 8.32 | 25.1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区 | 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 | 近期 投资 (亿元) | 远期 投资 (亿元) | 总投资 (亿元) | 主管部门 | |
近期(2023—2030) | 远期(2031—2035) |
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稳妥做好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内规划项目安排。
积极争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等专项奖补和试点资金支持。
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拓展EOD、WOD、PPP、ABO等保护模式工具;创新投融资机制,利用好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地方专项债、绿色债券等优惠性金融工具,结合土地政策优化、经营主体激励、生态补偿机制等手段建立科学高效的项目投资融资体系。
在规划期内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统筹落实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水土保持、沙化土地封禁等生态保护补偿政策。
(1)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城镇公共文化空间,对传承文化、涵养居民精神生活有着重要意义。河湖曾是重要的城镇公共文化空间,河边湖畔既是重要的公共生活空间,又是重要的社交空间。规划实施有利于维护乌海湖大桥以北库区水面,同时提升乌海湖及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激活河湖的公共空间属性,建设幸福河湖。
(2)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乌海湖紧邻海勃湾区和乌达区城区,规划实施有利于改善乌海湖周边人居环境,有效满足城镇居民感观、心理和精神的多重需求。清新的空气和洁净的水均有助于公众的身心健康,能够使居者乐居、商者乐商、游者乐游,打造一派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和谐景象。环湖生态景观建设将为居民茶余饭后的休闲娱乐提供好的去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城镇生活新格局,极大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彰显人水和谐之美。
(3)带动和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通过乌海湖保护,拉开了乌海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城市转型升级的新序幕,有助于推进以乌海湖为核心的区域城市转型与城市空间布局一体化、产业转型与产业布局一体化、综合交通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政策机制一体化。规划实施后,乌海湖周边将拥有集黄河治水文化、地域特色文化、城市文化于一体的人文环境优势,以及沿岸周边住宿、娱乐等丰富业态,逐步形成集餐饮休闲于一体的传统服务产业带,引导推进城区建设和改造进程,使乌海市整体呈现出健康、持续发展的良性态势,展现乌海鲜明地域文化特色,逐步形成黄河流域的旅游品牌,促进社会经济高速稳定发展。
(1)推动光伏产业建设
本规划探索利用整治后排土场顶部平台建设光伏电站。乌海市太阳能资源总量丰富,水平面总辐射稳定,最佳利用时间集中,适合光伏电站的建设。以新能源光伏基地建设为契机,探索“光伏治沙”新模式,逐步形成矿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通过“生态农牧业+光伏产业”新型矿区产业发展模式,在获得稳定光伏发电效益的基础上,优化调整乌海市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新能源产业长远发展,助力绿色工业、绿色农业和绿色服务业,保障全市经济总量实现低碳可持续稳定增长。
(2)助力特色旅游业发展
根据乌海市总体规划,乌海湖湖区作为乌海市环湖环山核心发展区,是乌海市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主要用于建设居住区、公共设施、旅游区等,是集中展现乌海文化的绿洲型城区。乌海湖下游右岸的海勃湾区是乌海市委市政府驻地,人口规模最大、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程度最高,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聚集地。本次规划一是改善了乌海湖及其周边的生态、人居环境,增加了水面湿地面积,打造了风景优美的休闲亲水场所,为游客提供了游览休憩之处。二是以沿黄生态文化旅游廊道建设为契机,发挥乌海独特景观优势,结合乌海特色文化创意,特色城市休闲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规划了多种主题分区,能够将城市的发展与黄河自然景观、文化风貌有机融合,塑造文化和旅游特色品牌,有利于促进乌海市旅游业蓬勃发展。三是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新业态、积极融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和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加大宣传与文化交流等措施,充分发挥以乌海湖为核心的文旅产业在城市转型和产业转型中的带动作用,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据估计,规划实施后,近期可新增吸引旅游人口85.55万人,远期可新增吸引旅游人口71.78万人,近期年均旅游收益将达到1.06亿元,远期年均旅游收益将达到1.42亿元。
(3)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乌海湖左岸为乌达区,右岸为海勃湾区,两个区常住人口总数约占乌海市常住人口总数的80%左右。本次规划实施后,有利于保障乌海湖及周边区域处于长期良好生态状况,为城区居民提供健身、休闲的场所,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同时,乌海湖两岸土地开发利用价值得到提高,规划实施有利于维护乌海湖湖面面积,使沿岸居住区和行政办公区成为水景房,大幅提升沿岸土地、生活区、办公区等的土地和建筑使用价值。乌海湖综合保护将有助于打通生态和经济循环圈,吸引更多的优质资源和社会资金,发展多元化产业,从而拉动内需,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就业,拓宽当地人民的增收渠道,促进乌海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推动经济繁荣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
规划实施后,直观的生态效益包括局部小气候的调节、环境的净化美化和水生态的良性发展。其中调节局部小气候,主要是利用水体较大的热容量值,通过乌海湖清淤后增加的水面缓解城市的热岛效应,配合灌木、乔木提高空气湿度;乌海湖湖区湿地水生植物、水底土壤的生物代谢过程和物理化学过程,能够将雨污或河流水体中的部分有机和无机溶解物、悬浮物截留下来,将许多有毒有害的化合物分解转化为无毒或有用的物质,澄清水体,提高水质,达到净化环境、美化环境的多重效果;在保障乌海湖水质的基础上,综合采取小流域水土保持、周边山洪沟道治理等措施,为控制水生态恶化提供基础条件,使乌海市水系逐步趋向良性发展。
生态系统服务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一个国家的生态价值不仅取决于其自然环境的优劣,还取决于社会对生态环境状况的认识水平、掌握程度以及生态破坏的治理程度。我国学者提出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这一概念,旨在建立一套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相对应的、能够衡量生态系统状况的统计与核算体系。
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是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各种生态产品的价值总和,主要包括生态系统提供的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价值。根本目标是在于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也是对各地方进行考核的重要生态文明指标。
此次规划实施带来的生态效益主要为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包括以下5个方面:
(1)海勃湾水库清淤的洪水调蓄价值:即生态系统通过调节暴雨径流、削减洪峰,减轻洪水危害的功能,规划工程实施后,共新增库容11500.64万m3,近期新增7617.86万m3,远期新增3882.78万m3。经计算,洪水调蓄价值近期约为5365.85万元/年(海勃湾区1358.64万元/年,乌达区4007.21万元/年);远期约为4375.92万元/年(海勃湾区1107.99万元/年,乌达区3267.93万元/年)。
(2)防风固沙带及矿山生态修复带来的防风固沙效益:即生态系统通过增加土壤抗风能力,降低风力侵蚀和风沙危害的功能。以防风固沙价值量核算,近期约为5454.54万元/年(海勃湾区5253.78万元/年,乌达区83.10万元/年,防风固沙带区域(阿拉善盟地区)117.66万元/年),远期约为4744.51万元/年(海勃湾区4565.84万元/年,乌达区178.67万元/年)。
(3)防风固沙带及矿山生态修复的土壤保持效益:即生态系统通过其结构与过程保护土壤、降低雨水的侵蚀能力,减少土壤流失的功能。以生态系统土壤保持价值量计算,近期约为856.29万元/年(海勃湾区824.77万元/年,乌达区13.05万元/年,防风固沙带区域(阿拉善盟地区)18.47万元/年),远期约为744.82万元/年(海勃湾区716.77万元/年,乌达区28.05万元/年)。
(4)矿山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的氧气提供效益:即生态系统通过光合作用释放出氧气,维持大气氧气浓度稳定的功能。以生态系统释氧价值量计算,近期约为1.16万元/年(海勃湾区1.12万元/年,乌达区0.02万元/年,防风固沙带区域(阿拉善盟地区)0.02万元/年),远期约为1.01万元/年(海勃湾区0.97万元/年,乌达区0.04万元/年)。
(5)乌海湖清淤和湿地保护的气候调节效益:即生态系统通过植被蒸腾作用、水面蒸发过程吸收太阳能,降低气温、增加空气湿度,改善人居环境舒适程度的生态功能。以生态系统气候调节价值量计算,近期约为5195.90万元/年(海勃湾区4088.77万元/年,乌达区1107.13万元/年);远期约为3247.44万元/年(海勃湾区2555.48万元/年,乌达区691.96万元/年)。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乌海湖生态保护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乌海湖生态保护的各项部署。
成立乌海湖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的同时,强化政府的综合协调能力,做好项目支持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乌海湖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指导推动项目实施,研究规划、政策、重大项目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联动和组织动员,强化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逐项抓好落实,加快推进、早见成效,切实解决部门职能交叉造成的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执法不统一等问题。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二三号)等相关法律,要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加大水利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力度,让严格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健全乌海湖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制保障体系,为乌海湖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衔接相关法律法规,立足乌海湖生态保护和工作需求,吸纳国内外先进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有序完善乌海湖水面维持、淤积资源化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信息发布和共享等法规制度标准。广泛运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开展相关法律宣传解读和培训,增强市民乌海湖保护法律意识,形成知法守法、依法保护、合法开发的乌海湖生态保护新局面。
依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乌海湖长效管控保护与发展。创新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压实河湖长制责任,强化乌海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经费,确保工程建后有人管、有钱修,保障长期效益。完善部门协作制度,建立乌海湖生态保护主要部门之间的例会和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按照流域及自治区统一部署,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协调落实乌海湖清淤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探索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生态补偿机制及监测体系建设。
积极争取上下游、左右岸地市行政区间生态保护补偿,推动协商或按照市场规则,采用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保护补偿。鼓励乌海湖周边区域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通过协商或者市场机制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探索利益相关方社会资金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乌海湖保护补偿基金。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投向生态保护、库区清淤及矿山修复。
采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措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并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坚持把乌海湖生态保护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大地方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有效整合地方财政资金。积极争取各类各级专项奖补和试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金、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地方专项债、绿色债券等优惠政策性资金支持,创新EOD、WOD、PPP、ABO等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建立完善政府补贴、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等机制,引导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国企、民企通过多种投融资模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吸引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多种融资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建立资金落实责任制度,加强对资金落实和安排使用的督促检查,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稽查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及其他生态产业开发。
提升乌海湖综合治理领域科技创新水平,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基础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标准规范建设,推进服务于乌海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水沙利用的重点实验室、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科研示范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加强河湖清淤高端智能装备、水土保持和黄土固结新材料、生态环境大数据监测评估、数字孪生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实用技术推广和高新技术应用。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良性循环机制,推动信息化与生态水利现代化深度融合。
构建乌海湖监测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强运用物联网和遥感、遥测技术,通过改建、增设、整合水信息自动感知监测站点,形成覆盖整个乌海湖流域的实时准确、同步共享的水信息感知体系,科学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完善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高效整合各部门信息,建立面向社会公众、水利行业、政府机构的服务体系。按照智慧水利和全国水利“一张图”建设要求,将海勃湾水利枢纽纳入数字孪生流域建设范畴,逐步实现乌海湖流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采用高标准技术要求,强化管理、严控风险,推动乌海湖生态保护工作的管理提升,严格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推行和完善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明确工程管理办法和项目组织管理、方案设计、实施建设、资金及投资管理、竣工验收、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定,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考核,规范工程项目实施。
根据乌海湖生态保护规划总体规划目标,建立污染防治、防风固沙、生态保护、文化保护和景观控制等工程建设效果监测体系,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政府管理机构依托项目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分解、落实项目年度目标和部门分工,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计划。将乌海湖生态保护各项任务纳入对各区、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内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加大考核和督导检查力度,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组织协调、工程建设、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各层各级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乌海湖生态保护工作中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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