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落地追溯码工作的公告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979396D/2025-02930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3-24 16:11: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3月底前定点零售药店、4月底前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月底前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分步实现“依码结算”“无码不付”,定点医药机构未扫码销售药品,医保不予结算。各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耗材生产及配送企业要加快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实现药品耗材从生产到医保结算,全过程“来有影、去有踪”,杜绝违规操作的空间。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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