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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2 10:02:25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1212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德晟晟越洗煤有限公司精煤堆场全封闭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12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12日-202212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2059755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乌海德晟晟越洗煤有限公司精煤堆场全封闭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卡汉火车站岩画公路北侧乌海德晟晟越洗煤有限公司内

乌海德晟晟越洗煤有限公司

内蒙古宝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占地面积26707.6㎡全封闭精煤储棚,精煤年周转存量93.99万t。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煤尘,煤尘主要是煤场堆存、装卸过程中

向大气逸散而形成的污染。

本项目采用全封闭煤场,精煤储煤库最大贮存量2万吨,精煤场地全年储煤量按洗煤厂年总产精煤计算,则精煤场地全年储煤量为93.99 万吨计(含水率约9%),煤场内配套1套降尘喷雾,煤棚四周各安装2组喷嘴,喷洒直径60m,可覆盖整个煤棚;系统堆存过程中开启喷淋设施,可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装卸扬尘产生量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得出的公式计算。

(2)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辆、装载机、斗轮机等设备,这些噪声源强为70dB(A)-85dB(A)。针对上述噪声源,对装载机、斗轮机购买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消声和减振处理;对运输车辆要求进出厂区低速行驶,同时,原有储煤场周边布置有绿化带,能够起到一定的降噪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从而可大大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而且厂界噪声

影响是可以控制达到50dB(A)以下(扣除背景噪声值影响)。故项目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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