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乌达区发改委
咨询电话:0473-3666519
受理条件: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需经人防办批准后方可拆除。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办理材料:1.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申请函
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新达街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2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11路、16路、18路至新达佳苑站下车即到
线上办理流程:https://zwfw.nmg.gov.cn/handle_affairs_detail?item_detail_id=bb44974687c1bbb00187ef17883c410a®ionCode=150304000000
(进入乌达区政务服务网搜索“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即可)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