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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25 16:48:12 作者: 来源: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

实施主体:乌达区发改委

咨询电话:0473-3666519

受理条件: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需经人防办批准后方可拆除。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办理材料:1.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申请函

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新达街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2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11路、16路、18路至新达佳苑站下车即到

线上办理流程:https://zwfw.nmg.gov.cn/handle_affairs_detail?item_detail_id=bb44974687c1bbb00187ef17883c410a&regionCode=150304000000

(进入乌达区政务服务网搜索“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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