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针对以下违章停车行为进行张贴告知单(告知单颜色为粉色,此告知单无需缴纳罚款):
在定向停车位中未按照定向停车的行为。
未在施划的停车位范围内停车的行为。
占用非机动车位停车的行为。
在道牙以上乱停车,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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