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一是加强防范,严禁供应不合格食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货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杜绝“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过期商品进校园。学校食堂的食品及餐具采购等重点环节都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登记、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并做好详实记录。食品存储均离地离墙,分类分架存放,食品储存室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制作均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烧透,符合餐饮安全的流程和要求。二是全面排查,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每学期开学前,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严格开展食品安全“三个一”专项工作(开展一次留存食材、食品、添加剂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一次餐具、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开展一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专项检查活动),并于每学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次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切实维护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五是加强管理,切实提高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健康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要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人员、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严格贯彻落实各校园食堂、超市“六个不得”(1.不得对外承包;2.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3.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4.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5.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6.每餐每个品种留样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市一中、六中、十中等公办高中学校均安排相关人员对食堂菜单菜品食品等等进行检查。走访询问学生,和调查食堂员工,咨询陪餐领导等等。 各学校每天都安排2名校领导陪餐,每天都有不少于50名教职工在餐厅就餐。 餐厅每天对每个餐品都有食品留样,并做好了食品留样记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检测使用。 市场监管部门也经常对餐厅进行检查,促进规范操作。未发生所反映的问题。 餐厅内在明显处张贴有,有奖举报制度。对学生在食堂就餐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服务问题。菜品质量问题,实行有奖举报,有效的监督餐厅工作。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力度,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同时欢迎广大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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