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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总工会申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需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4-25 16:17:35 作者: 来源:海勃湾区总工会

(1)参互职工身份证、医保卡和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和医疗费用收据;
(3)住院治疗用药清单和出院证明书;
(4)急诊转住院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急诊相关材料;
(5)门诊治疗需提供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和尿毒症血液透析相关诊断证明。
注:参互职工已身故的,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法医鉴定书、户籍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的复印件。
当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办理申领手续时,需提供与已故参互职工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受益人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等。

(任何银行的银行借记卡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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