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基础上,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5年版)》,现一并印发,请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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