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乌海市残疾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的通知》(乌残联〔2014〕29号)和《关于对〈乌海市残疾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相关事宜进行调整和说明的通知》(乌残联发〔2022〕1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乌海市2025年残疾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名单公示如下:
学前教育机构(共4家):乌达区第三幼儿园、乌海市乌达区小金星幼儿园、乌海市乌达区博苑北辰之星幼儿园、乌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残疾儿童(共16人):李天泽、姚佳胜、吴允南、郭乐齐、冯彦、李朗铭、崔思颢、杨家宁、严瑞泽、张景柠、周嘉滢、王思桐、宋雨航、崔灵翰、江楠、白锦岩;
残疾人大学生(共20人):张兆昱、贺腾飞、王寄宁、张旭岩、梁文静、张宏宇、宋鑫雨、奥晨熙、陶昱冰、孔靖雯、申莘、扬程光、李静茹、周慧、王峰宇、史嘉一、王博骅、刘文权、邵博文、李紫玄;
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共13人):张永伟、高俊莲、李红波、高毅、孙伟、潘金革、王秀英、徐行军、蔚伟杰、黄德梅、尹瑞、聂文清、杨耀伟;
补助标准:学前教育机构每招收一名残疾儿童一年给予1000元补贴。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残疾人大学生(参加统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专科生、本科生、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考入大学当年一次性补助4000元。
公示期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473-8992547
乌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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