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乌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力度得到新增强。一是聚焦组织领导。印发《乌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乌海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等,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二是聚焦统筹谋划。紧盯中长期规划,研究贯彻举措,制定印发《乌海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落实举措》《乌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乌海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统筹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聚焦督察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等任务纳入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年度考核体系。印发《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调度督察5次。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实现新提升。一是加强行政立法。出台《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立法项目建议报请审定制度、立法项目公开征集制度、基层参与立法联系制度。圆满完成首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遴选工作,共确定10家单位为立法基层联系点。二是加强依法决策。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作为法治督察和年度依法治市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执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今年对21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审核,均严格遵守了法定程序并及时报备。三是加强“外脑”参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出台加强法律顾问、“两公”律师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82家,注册公职律师51人。四是加强审核备案。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管理,截至11月底,政府法制部门及司法行政部门共审核规范性文件53件,接受备案13件,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本级人大备案23件。同时,对现有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1次,专项清理1次,修订1件,废止11件,宣布失效11件。五是加强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报备自治区政策解读336条,同比增长354%。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16件,办复率、满意率100%。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迈出新步伐。一是“放管服”改革再深化。出台《证明事项清单(含告知承诺事项)》,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应用“蒙速办•四办”服务,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减86%、要件压减31%,“一网通办”事项占比达92.6%,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100%,4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获全区推广,“周末不打烊”、入园入学一次办等措施获得市民点赞。12345服务热线受理群众诉求50余万件,办结率达99.7%,今年荣获全国政务热线“服务创新奖”。二是诚信建设再强化。印发《乌海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做到“八个严禁”和“四个坚持”的通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指导87家企业完成112条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工作,88家企业和团体荣获自治区诚信企业。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创新“1+4”护航企业发展模式,着力解决企业反映诉求问题,通过“蒙企通”平台反应的问题全部办结。强化财政金融风险防控,全面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市本级、海南区退出债务红色预警范围。认真落实减免小微企业“六税两费”等政策措施,累计完成留抵退税近30亿元,减税降费2.8亿元。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质量水平得到新提高。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圆满完成行政复议“四室”(接待室、听证室、档案室、办公室)分离,全市共确定4个司法所为行政复议代办点试点。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审限内办结率100%。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并列全区第一。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强化。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提升监督效力。今年以来,各执法部门共录入案件172件,超额完成率286%。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抽查512次,检查4348家。深入推进涉企执法“互联网+监管”模式,对受行政处罚的企业及时进行风险预警,今年共下发线索21条,核查反馈率100%。三是行政执法持续规范。市区两级均挂牌成立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全覆盖。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自查,评查33家单位254份案卷。印发《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圆满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市执法岗位持执法证人员1750人,持监督证78人。
(五)坚持全民守法普法,法治社会建设达到新水平。一是抓好法治意识提升。印发《2022年乌海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总体部署。今年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全市各级开展学习257场次,专题研讨141场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考试61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在9个班次开设9个专题36讲,培训500余人。二是抓好基层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创建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活动,乌海市7个青少年法治基地创建挂牌成功。建成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共107个,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案件成功率99.6%。三是聚焦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重点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七进”、“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乌兰牧骑基层行”等各类法治宣讲宣传活动400余场次,受众达10万余人,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与自治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实际问题的本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水平有待巩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市将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调度,加强督办落实。一是健全完善科学的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综合性督察和重点领域专项督察,持续督促各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争创全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以示范创建牵引带动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三是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通过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逐步建立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贯穿的普法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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