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乌海市第八届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会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会议,乌海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系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印发《乌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乌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明确目标、细化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示范引领。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乌海市乌达区、海南区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市人社局《优环境、提效能、惠民生,奋力开创法治人社新局面》和市农牧局《聚焦服务三农、严格执法为民,用法治‘含金量’保障执法‘高质量’》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市、区两级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实现“破零”。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实评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有效发挥法治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市、区、镇(街道)三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实现全覆盖,先后开展书面调度、实地督察5次,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聚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面抓好立法调研,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小切口”、“小快零”,先后出台《乌海市节约用水条例》、《乌海市促进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3部,启动《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第二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集工作,全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达到16家。二是加强依法决策。严格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重大行政决策5件,均按时限要求完成报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175家,注册公职律师63人。三是加强审核备案。市政府法制机构及司法行政部门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接受备案13件,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市人大常委会备案11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1次、专项清理工作3次,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13件、宣布失效11件。四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报备自治区政策解读855条,较2022年翻一番。强化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实施审计项目64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05件,人大代表满意率99.33%,政协委员满意率达100%。
(三)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一是“放管服”改革再深化。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布市本级首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涉及11家单位71项事项。纵深推进政务服务综合受理改革和“好差评”系统全覆盖,全市进驻事项综合受理率达90%以上,满意率达100%。全区率先实现新生入园入学“一件事”报名零材料、零跑动,首创社保退费“一件事”并在全区税务系统推广。二是诚信建设再强化。将诚信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9466份,归集全市信用数据737万余条,累计指导641家企业完成1067条信用信息修复,共发布1759个“红名单”和474个“黑名单”,获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持续巩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成果,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五条措施。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现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零突破”。
(四)聚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质量水平持续提高。一是聚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1+1+3”组织架构,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全市受理问题线索案件共26件,核查办结26件,办结率100%。二是聚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畅通小程序网上申请、行政复议代办点等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生效裁判执行情况通报机制,我市行政应诉案件124件,负责人出庭应诉12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4%。三是聚力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级累计评查案卷127卷。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15个重点执法部门梳理353项免罚清单全部公开发布。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检查经营主体5281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61件。四是聚力重点领域执法。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处罚企业344家次,累计罚款3000余万元,责令停产42家次。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电子智慧化监管,“明厨亮灶”率实现100%。全力把好水资源“协同共治关”,再生水利用率达90%,获评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五)聚焦全民守法普法,法治社会建设持续深化。一是深入抓好法治意识提升。与中国政法大学加强校地合作,市委党校挂牌全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等制度,全市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200余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好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的通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自治区首个“吾解纷”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平台,汇聚各类调解组织175个、调解人员852名,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创新“12345”热线和“110”两线联动互补运行,万人诉求受理度全区最高,热线“三率”处全区第一方阵。乌海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乌海市乌达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荣誉。三是深入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坚持以宪法宣传为核心,重点组织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宪法、民法典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银发书团结”地书笔会暨民族团结“普法早市”等法治宣讲宣传活动,形成以“法入平常百姓家”为核心,以“普法早市”、“普法大排档”等为特色的“普法品牌联盟”,相关普法活动情况先后被《人民日报》、《内蒙古日报》等国家级、自治区级媒体报道4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自治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实际问题的本领和能力仍需增强。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有待持续提高。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强化。
下一步,乌海市将紧密结合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调度,加强督办落实,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完善科学的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综合性督察和重点领域专项督察,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着力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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