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乌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压实责任强统筹,法治政府建设高位推进。一是抓实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系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抓实统筹谋划。印发《2025年乌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10个方面31项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规定时限要求、明确年度目标,构建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务实成效。三是抓实考核监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法治督察重要内容,开展述法工作,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行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治理能力。深入各区和重点单位开展实地法治督察,“点对点”制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压紧压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二、规范决策重程序,依法行政源头把控。一是紧扣重点领域立法。出台《乌海市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条例》,持续推进《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修改工作,开展《乌海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启动我市军工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建立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4位专家入选自治区行政立法专家库,实现政府立法更加科学高效。二是紧抓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要求,制定《2025年度乌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备案工作,补充完善47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印证资料。严格落实合同备案审核机制,审核备案政府合同170件,消除法律风险点698个,补充完善内容48项,为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严把审核备案。梳理全市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185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6次,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27件、宣布失效14件。开展合法性审查62次,向人大备案7件,向自治区司法厅备案7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9件,备案6件。四是紧盯制约监督。组织市区两级部门梳理法定公开事项788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3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37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优化服务提效能,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一是立足民生提质效。上线运行国家、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58项,累计办件5.2万件。推出乌海特色“一件事”21项,累计办件9万件。“破路破绿一件事”、“医疗救助一件事”荣获2025数字政务博览会“高效办成一件事典范案例”和“数据要素应用示范案例”,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荣获第六届政务服务软实力“效能提升”改革优秀实践案例“标准建设引领奖”。做好“十公示”信息归集,信息报送及时率、合规率和上报率达100%。二是围绕惠企优环境。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涉企行政检查“无事不扰”白名单72户,2025年度实施无线索不检查。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171次,对企业免打扰592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区率先建成“一件事一次办”掌端审批系统,审批时限压减93%,实现“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组建企服专员队伍,办理涉企服务9285件次。发布“免申即享”惠企政策158条,企业服务空间进驻企业3.1万家,入驻法律和金融服务机构26家。三是立足诚信强发展。2025年全市诚信建设工程36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发布《2024年乌海市诚信建设白皮书》,首次以白皮书形式系统呈现我市诚信建设发展成果。在2025年度全区诚信建设工程第二次调度会上发言,全面介绍我市诚信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在第七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信用筑基、科技助力、乌海打造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新样板》案例荣获全国优秀信用实践奖。
四、规范执法严监督,执法质效显著提升。一是深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时限内办结率100%,行政复议“小切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大场景”作用更加凸显。率先在全区范围内出台《乌海市规范行政行为推动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239份,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狠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印发《关于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全市梳理行政执法事项13503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1250项。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大起底”,依法取消10个不具备资格的检查主体,清退154名不具备资格的检查人员。创新开展“无备案不检查”工作机制,开展涉企行政检查15276次,检查频次同比下降24%,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三是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昆仑2025”、“平安原野—2025”保护野生动植物、“保卫黄河”、毁林毁草、食药领域、矿产资源等专项整治,加大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民生领域执法力度,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着力维护经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五、普法惠民增意识,厚植社会治理底蕴。一是深入抓好法治意识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课程,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49期、培训4250余人次,“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持续提升。二是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各级综治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7881起,调处7614起,调处成功率96.6%。设立4个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助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落地实施“四所一庭”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打造“老付、老程调解室”、“邻里理事会”等一批金牌调解队伍,调解“品牌”作用不断延伸。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实施工作,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26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开展“普法早市”等集中宣传活动24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7万余份,解答咨询420件,惠及群众1万余人次。整合全市法治文化阵地资源,上线“普法地图”智慧平台,访问量突破3万人次。《以“普法地图”助力智慧司法建设》入选2025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2025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法制度落实仍需强化。二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仍需提高。三是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仍待提升。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强化统筹调度、加强督办落实,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一是加强系统谋划,提升学法用法实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课程,建立季度调度、半年调整清单工作模式,切实推动学法制度有效落实。二是深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重点围绕履职能力、服务质效、工作态度、纪律遵守考核内容,组织开展法律顾问履职综合评定,以考核保落实、促提升,有效拓展参与决策的广度、深度、精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质效。三是聚焦能力提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新形势行政执法工作需求,推动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和“扫码入企”系统应用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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