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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61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4-01-08 15:36:38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至1月19日。

  联系电话:0471-4632907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路39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17室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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