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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29 16:23:33 作者: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来源: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浏览次数:

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相关要求,现将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4年第一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4年一季度自治区及我市检查发现的4个存在问题政务新媒体已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第二季度政府网站运行情况。目前,全市监测运行的政府网站共31个,其中:区政府网站3个,市直部门网站28个。截至5月底,共下发网站检测信息305次,对日常运维检测、内容质量、错链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网站总体合格率为100%。

  (三)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目前,我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共150个。截至5月底,共下发政务新媒体检测信息359次,开展政务新媒体全面监测检查2次,检查范围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从检查结果看,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需继续优化。个别政府网站仍未按照要求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工作,如乌达区人民政府网站、市公安局网站。

  (二)机构改革涉改单位需尽快完成政务新媒体变更、关停工作。多数涉改单位已按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完成政务新媒体信息变更、注销关停工作,但个别政务新媒体仍未完成相关工作,如“乌海城管”。

  (三)政务新媒体监测信息整改不及时。“乌海网警”微信公众号存在对更新监测信息多次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四)自治区依申请集约化平台答复不及时。市统计局存在多个政府信息依申请件超期未答复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各区、各部门要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按照管理要求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并确保准确权威。对于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时效性和适用性。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各区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积极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监管。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在账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变更后,及时对“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账号信息进行维护更新。

  (三)杜绝依申请超期处理。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因信息资料处理、有关部门审查、征求第三方意见等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长答复期限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延长答复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二季度被通报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以书面形式反馈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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