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指导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创新执法方式,开展有温度有力度的执法,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现将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14部门梳理出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免予)行政处罚事项321项清单,其中11部门梳理出的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701项清单;4部门梳理出的不予(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2项清单,经法制审核通过,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