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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4-04034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发〔2024〕28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
成文日期 2024-06-0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6-03 09:56:47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紧紧围绕自治区六个工程和我市十二项重点工作,聚焦文旅产业、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形成优势互补、多业联动、全域联合的发展格局,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聚焦创建国家旅游休闲城市,将我市优质资源串珠成链、统筹运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中国沙漠越野营地,走出一条具有乌海特色的农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之路2024年,深入推进海勃湾区、乌达区2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加快5个设施农业项目建设,争创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镇、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各1个,升级国家级旅游民宿1新增以农业产业为主的3A级景区1家,重点推介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培育沙漠越野营地等新型经营主体。到2025年底,农文旅产业经济贡献力和消费带动力进一步凸显,高质量完成全市7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全市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露营地、精品民宿、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总量超过9家,初步实现农业、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特色优势,打造农文旅融合四大片区

1.海勃湾区以乡村旅游和葡萄产业为主线,打造城郊出游体验片区。持续提升乌海葡萄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延伸葡萄产业链,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社区直销、校企直供、基地直卖等渠道,扶持葡萄领域农业龙头企业扩大葡萄酒和鲜食葡萄市场份额。依托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乌海直播基地和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乌海展销中心,大力宣传推介葡萄等地产农产品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开展直播带货等活动,打造一站式营销场景。以百美乡村建设项目为契机,发挥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王元地村的带动作用,聚焦城区及周边地区旅游需求,大力发展精品民宿。结合母亲河之旅马拉松赛道、葡园绿道,推出农产品采摘、民宿微度假等产品,开发亲子游、家庭游,打造城郊出游首选品牌。(责任单位:海勃湾区政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局)

2.乌达区以沙漠越野和露营滑雪为主线,打造户外运动体验片区。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要求,依托乌兰淖尔镇、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漠海山境露营基地、四季室内滑雪场、沙枣树下等产业主体持续拓展沙漠越野户外休闲产业建成集越野宿餐饮后勤保障、车辆维修改装等业态为一体的户外运动体验片区。积极引入音乐、美食、休闲、体育等相关业态,建设多样化的主题露营、滑雪基地每年举办35越野拉力赛、滑雪等相关体育赛事。(责任单位:乌达区政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3.海南区以黄河文化和历史文化为主线,打造特色文化体验片区。擦亮黄河入蒙第一站招牌,完善黄河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研学基地观光农产品展厅等基础设施加快西行客栈农文旅产业综合展销馆提升改造,盘活利用小三线工业遗产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造北方海南·游礼城市文创品牌,开发小三线原创文化夺冠第一枪酒三线盲盒黄河文化福河手工面粉衍生产品。加大图海山文化旅游区蒙医沙疗项目扶持力度,打造独具乌海特色的绿色医疗健康旅游品牌。(责任单位:海南区政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4.乌海湖以山海沙城优质资源为主线,打造休闲度假体验片区。加快制定《乌海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提升方案》,以乌海湖景区水上、沙漠游玩项目为基础,打造多元化的户外休闲旅游产品。加强与阿拉善盟合作,共同成立推进环乌海湖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联合工作组,联合开发环乌海湖区域旅游资源推进乌海湖休闲度假旅游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强环湖旅游品质饭店、旅游购物等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集观光旅游、体育竞技、文化活动于一体的黄河休闲旅游带。(责任单位:乌海全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商务局)

(二)聚焦发展重点,实施农文旅融合大行动

1.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1健全农文旅基础设施。加快乌兰淖尔镇、千里山镇、赛汗乌素村等村镇农产品市集改造提升,健全葡萄酒庄、智慧农旅综合体等基础设施加大农区闲置资源盘活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庭院经济引导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利用自身优势条件进一步开发农家乐、休闲采摘、农事体验、研学实践等服务产品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开通连接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周末旅游巴士,构建方便快捷的城市旅游交通网络。加大旅游观光设备、大中型游乐设备、文化演艺设备、数字化设备更新提升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局、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区政府)

2)储备农文旅精品项目。建立农文旅项目库,针对休闲采摘、研学体验、户外运动、康养度假、非遗保护产业储备一批符合乌海市情的农文旅项目围绕政策资金支持领域和方向,综合研判入库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以高质量项目促进农文旅高质量发展,支持各村镇开展示范创建,培育农文旅融合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民宿经济,加大返乡创业支持和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合作局各区政府)

2.产业融合拓展行动
   1增强节庆赛事带动作用。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体育荟品牌,举办全国马拉松赛、沙滩足球四国邀请赛,承办全国沙滩足球巡回赛总决赛、马帮大会以及狂野沙漠·悦享乌达主题定向越野巡游活动、阿诺达杯沙漠越野联赛等赛事活动配套开展采风踩线、自驾越野、招商推介、直播互动等系列活动,实现体育+文旅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政府)

2推进研学游产业发展。整合全市旅游、工业、农业、非遗等资源,推出精品研学旅行线路,策划书法研学沙漠户外生存农产品采摘非遗体验等特色研学课程,加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共青团乌海市委员会,各区政府)

3)打造滨水文旅商业带。借鉴亮马河经验,加快实施沿乌海湖步道亮化改造鼓励发展路亚、骑行、后备箱咖啡等商业模式。依托乌海湖文旅资源,举办河灯节等民俗、商贸内容为主的特色活动,环湖区域打造成新的城市打卡地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海勃湾区政府)

4)打造沙漠越野营地。依托乌兰布和沙漠、金沙湾景区、漠海山境基地等产业主体充分发挥我市资源要素集聚、城市后勤保障完善等独特优势,围绕越野冲沙、徒步穿越、露营度假等市场需求,完善野奢民宿、越野场地、装备生产、救援保障等基础设施配套,支持旅行社、旅游酒店、越野基地、特色餐饮、购物实体店等经营主体进行优化提升。(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商务局、各区政府)

3.文化赋能提升行动
   1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以书法文化艺术节、葡萄酒文化旅游节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文化活动宣传推广作用,促进文化、旅游、商业、助农等消费热点深度融合。开展一刻钟周末欢乐汇、文化公益培训、乌兰牧骑文化服务进乡村、全民阅读、电影进社区北疆文化主题活动等优质文化惠民服务,完善实景演出剧场功能,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政府)
   2创作具有影响力的演艺精品。深入挖掘蒙古马精神三北精神在乌海地区的鲜活事例,讲好乌海故事。组织市内外艺术创编资源,做好主题创作、演出展览等工作,继续创编提升歌舞剧《三线印记》,打造原创交响诗颂《黄河向海》、舞台剧《天边的乌达》等文艺精品。鼓励乡村文艺创作,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旅游演出项目。(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4.旅游消费提质行动
   1)促进旅游消费全面持续增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抓手,在打造营销爆点、丰富四季业态、完善四地配套、提升旅游服务上下功夫更好地引导和满足旅游需求申报内蒙古礼物品牌授权使用商品和红色旅游创意产品。改善旅游消费环境,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项目资金支持,在游客服务中心、机场、车站、旅游景区建设一批经营规范的旅游商品精品店、特色店。(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广电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政府)

2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围绕农区田园景观、特色村落、农业生产活动和特色农产品元素结合生态乡村游、非遗体验、亲子研学游等特色旅游产品策划推出以乌海湖、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葡萄酒庄、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景区为主体1日游、2日游、周边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共青团乌海市委员会,各区政府)
    3完善城市消费场景。鼓励发展智慧商圈和智慧商店,推动知名连锁便利店在我市增设24小时营业门店培育打造12个具有影响力的核心商圈。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进海勃湾区和平街、乌达区先锋街、海南区金海休闲街规划发展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功能于一体特色街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5.品牌营销推广行动
   1打造乡村旅游品牌。结合我市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重点支持乌兰淖尔镇千里山镇创建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镇蒙根花温泉小木屋申报高等级民宿。鼓励发展非遗特色村镇、特色街区。指导具备条件的葡萄酒庄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创建国家3A级景区。打造3C级房车旅居车营地。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局各区政府)

2打造特色饮食文化品牌组织开展八方滋味在乌海美食评选、美食节、美食大赛等活动,以餐饮消费带动文旅消费。支持餐饮商家企业在美团、饿了么等电商平台开展线上营销,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制作播放美食视频,不断提升特色饮食文化品牌知名度、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各区政府)

3)推广沙漠特色农产品品牌。以乌海葡萄品牌促进农商融合提质升级围绕提升拓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重点推进设施葡萄种植,延伸葡萄、葡萄酒产业链。严格按照字标认证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生产,培育储备一批优质企业,引导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及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商务局各区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完善农文旅品牌宣传矩阵。全面推广来沙漠看海品牌,加强在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线上宣传推广力度,制作形式多样的农文旅宣传视频,提高关注度与互动率。加强与银川、阿拉善、巴彦淖尔等周边盟市合作,联合推出区域旅游精品线路,开展跨区域组合营销。(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坚持上下贯通、条抓块统、分级负责,促进力量集中、政策集成、资源集聚,统筹推进全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

(二)落实扶持政策。强化土地、资金、金融等要素保障,推进重大农文旅项目招引、签约、落地、建设、投产等全流程管理。完善酒店出租率、国内游客抽样调查、游客花费测算等统计口径和制度培育扶持市场主体,动态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做好跟踪服务。    

(三)强化总结评估。按照可评价、可验收要求,实时跟进、定期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为全市农文旅融合发展积累经验。

附件: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扶持措施

                   20246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扶持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发展,形成优势互补、串点成线、连线成面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扶持措施。

1.开展非遗示范创建。评定为自治区级、市级非遗特色村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评定为自治区级、市级非遗特色街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2.开展营地(基地)创建。对于新开发建设的沙漠越野营地项目,项目须包含沙漠越野活动中住宿、餐饮、维修、改装、救援、培训、汽车租赁、旅游接待等内容且投资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体量不低于1000米并建成运营的,给予项目运营方或投资主体投资额5%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被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3.鼓励发展民宿经济。对新认定的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4.支持争创A级旅游景区。对新评定为3A级景区的农业园、葡萄酒庄等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培育乡村文艺创。因地制宜开发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民俗旅游演艺项目,鼓励乡村主题文艺创作。对新创小型节目(村歌、村舞、小戏小品等)并演出10场以上的原创文艺作品,给予一次性创作补贴2万元。对新入选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给予一次性创作补贴10万元。对新创入选自治区重点培育旅游演艺精品项目剧目,给予一次性创作补贴30万元。对新创入选自治区精品舞台艺术工程剧目,给予一次性创作补贴50万元。

6.支持特色农业发展。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发展葡萄等特色设施农业原则,新建普通日光温室1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2万元、塑料冷棚2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0.2万元、单体智能温室10亩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对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并融合旅游体验的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奖励20万元用于技术创新、品牌营销等。对成功认证1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奖励。

7.培育新型农文旅融合经营主体。对开发农事体验、乡村研学旅行、农村休闲康养、乡村体育赛事、乡村民宿、农文旅商品购物店等新业态项目,完成投资500万元以上建成并运营的,给予投资主体实际投资额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当年贷款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投资主体依法依规按贷款到位资金利息给予50%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商贸公司对外销售乌海市特色农副产品,对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

8.鼓励盘活农区闲置资源。鼓励村集体采取单独经营或资产入股等多种形式盘活现有资源资产用于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在流转、经营等环节中,对经营主体按照投资额的3%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鼓励发展庭院经济。发展庭院特色休闲旅游,鼓励农户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多种类型庭院经济,促进农文旅融合。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庭院经济示范村,奖励20万元。

10.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对在农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等,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给予贷款利息50%的财政贴息补助。

11.优化土地政策。依法依规保障农文旅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给。支持利用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利用闲置建筑物开发农文旅项目。

12.加强财税支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谋划,将符合条件的农文旅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发挥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鼓励扩大企业经营责任险覆盖范围。落实企业税费优惠和政策支持。用足、用好现有税收政策,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人,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确保落实到位。

13.完善信用体系。扩大信用信息应用场景,通过部门合作、政银企合作等形式,为信用良好的农文旅领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金融扶持政策提供支撑。推广信用承诺制度,通过信用修复,帮助失信企业重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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