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0-04671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发〔2015〕34号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5-07-15 00:00:00 公开日期 2015-07-15 11:40:44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的通知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政办发〔201534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的通知

各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2〕67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2〕83号)的精神,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我市工业化、 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工艺的广泛应用, 致灾因素不断增多,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任务日益艰巨。2015年1月至7月,全市共发生火灾368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93.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12.88%,因灾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上升10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0.49%,火灾形势总体不容乐观。 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基础建设,提升火灾防控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34号)要求,经乌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切实把消防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进工作落实。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分管消防工作的副职为主要负责人, 落实消防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区及规划、发改等部门要按照内政发〔2012〕67号乌海政办发〔2012〕83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社会综合治理范畴, 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落实预防火灾事故、 保障消防事业发展和考核评价消防工作三项责任。 各区要依据《乌海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预〔2012〕1849号)要求,各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区级消防业务经费要达到内财预〔2012〕1849号标准,保持逐年递增。各区要按标准保障消防基本支出经费, 并加大应急救援、消防装备、 消防队(站)和重大任务等专项支出。各区要紧密结合《乌海市开展六城联创打造六个风景线实施方案》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

二、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各区要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 做好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布局,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和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尽快达到国家标准。新建城区、旧城区改造和新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公共消防设施要同步建设,不欠新账。各区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建设标准,3年内完成区城镇消防站建设和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2017年底前,全市新建2个普通消防站和2处取水码头; 完善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和训练基地建设;建成水上消防救援基地。同时,2015年10月前新建或增补160个市政消火栓(其中,海勃湾区60个,乌达区50个,海南区50个);2016年10月前新建或增补200个市政消火栓(其中,海勃湾区80个,乌达区60个,海南区60个);2017年10月前新建或增补262个市政消火栓(其中,海勃湾区90个,乌达区90个,海南区82个)。

三、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目前,全市扑救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火灾和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装备较为缺乏,全市有10辆消防车超期服役,占消防车辆总数的14.5%, 消防车辆的更新迫在眉睫。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部队四个一作战单元的建设要求, 各区消防站要配齐配强各类执勤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2015年,各区分别购置1台18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海勃湾区和海南区分别购置1台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完成十二五消防信息化建设任务;将公共消防设施、重大危险源100%纳入监控范围,将辖区内专职消防队100%接入消防指挥调度网。 2016年, 各区更换报废消防车辆的50%(5辆);2017年,各区更换报废消防车辆剩余的50%(5辆),个人防护及其他装备器材建设达标,水上消防救援基地装备满足救援工作需要。2015年,区各购买A类泡沫灭火剂10吨、抗融性泡沫灭火剂10吨。

四、巩固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各区要因地制宜, 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设资金由各区财政负担,人员招募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和《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4〕21号)相关规定执行。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海南区公乌素镇要在2015年底前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含招募25名合同制消防队员)并正式投入执勤;海南区要在2016年底前建成西来峰工业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含招募25名合同制消防队员)并正式投入执勤;乌达区要在2017年底前建成1个政府专职消防队(含招募25名合同制消防队员)并正式投入执勤。 各新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站)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车辆和器材, 切实提高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加强村镇消防工作

2015年底前,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海南区公乌素镇和巴音陶亥镇要建立责任明晰、 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符合村镇实际的消防专业规划。各区要结合村镇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消防设施, 加强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大力开展新村镇消防工作建设示范活动,确保村镇火灾形势平稳,为构筑平安乌海创造良好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六、加强社会消防管理

2015年底前, 各区城镇社区及村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纳入区政府或社会综治网格化平台, 并构建功能合理、运转高效的区域联防体系。 建立健全消防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100%的城镇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达标。实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00%挂牌督办、100%责任到人、100%媒体曝光。确保重点社会单位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率达100%,100%的火灾高危单位和60%的其他重点单位实行标识化管理。完成三级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和短信平台建设,全市建成1个市级消防主题公园,各区分别建成1条消防宣传示范街和1个容纳50人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 自治区级消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不少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5%。

     附件:消防基础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表

                         2015年7月15

附件

消防基础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表

序号

工作实施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备注

1

海勃湾城区北部新建海勃湾区二中队。

海勃湾区政府

2017年底前

2

乌达区工业园区新建乌达区三中队。

乌达区政府

2017年底前

3

三区新建或增补160个市政消火栓(海勃湾60个、乌达50个、海南50个)。

三区政府

2015年底前

4

三区新建或增补200个市政消火栓(海勃湾80个、乌达60个、海南60个)。

三区政府

2016年底前

5

三区新建或增补262个市政消火栓(海勃湾90个、乌达90个、海南82个)。

三区政府

2017年底前

6

完善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

市政府

2017年底前

7

建成消防支队训练基地。

市政府

2017年底前

8

建成水上消防救援基地。

市政府

2017年底前

9

在黄河沿岸靠近城区交通便利位置建成2处取水码头。

海勃湾、乌达区政府

2017年底前

10

海勃湾和海南区各购置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1台。

海勃湾、海南区政府

2015年底前

11

三区分别购置18米以上具有救援功能消防车1台。

三区政府

2015年底前

12

三区更换报废车辆的50%(5辆)。

三区政府

2016年底前

13

三区更换报废车辆剩余的50%(5辆)。

三区政府

2017年底前

14

三区消防站个人防护及其他装备达标。

三区政府

2017年底前

15

水上消防救援基地购买水上救生设备。

市政府

2017年底前

16

三区各购买A类泡沫灭火剂10吨、抗融性泡沫灭火剂10吨。

三区政府

2015年底前

17

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海南区公乌素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含招募25名合同制队员)并投入执勤。

海勃湾、海南区政府

2015年底前

18

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含招募25名合同制队员)并投入执勤。

海南区政府

2016年底前

19

乌达区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含招募25名合同制队员)并投入执勤。

乌达区政府

2017年底前

20

全市建成1个市级消防主题公园。

海勃湾区政府

2015年底前

21

三区分别建成1条消防宣传示范街和1个容纳50人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自治区级消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不少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5%。

三区政府

2015年底前

22

实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00%挂牌督办、100%责任到人、100%媒体曝光。

三区政府

2015年底前

23

完成“十二五”消防信息化建设任务,将公共消防设施、重大危险源100%纳入监控范围,将辖区内专职消防队100%接入消防指挥调度网。

三区政府

2015年底前

24

确保重点社会单位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率100%,100%火灾高危单位和60%的其他重点单位实行“标识化”管理。

三区政府

2015年底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解读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