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79号提案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5-03615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字〔2024〕314号 | ||||||
发文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79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4-08-0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8-01 15:56: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尊敬的孙俊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旗县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科技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落实国务院支持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扎实推进“科技兴蒙”行动,全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指导推动乌海市各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努力以科技创新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具体举措
(一)科技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国家新一轮机构改革任务中明确“市、县科技机构总体要加强,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乌海市委、政府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优化科技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在推进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引育创新主体、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发挥科技管理部门的主体作用。
我市按照提案建议,积极会同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探索统筹使用科技工作力量,进一步有效提升科技体制管理效能,虽未能实现三区科技局与科协合署办公,但经过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新成立乌海市产业技术研究服务中心,为市科学技术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10名,市级机构编制人数同比增长40%。乌海市三区分别成立乌海市海勃湾区节能减排和科技推广中心(副科级)、乌海市乌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副科级)、乌海市海南区节能监察和科技发展保障中心,新增从事科技管理工作人员编制人数16名(其中:海区新增7名、乌达区新增7名、海南区新增2名),大大增强了市、区两级科技工作力量。
(二)持续加大市、区两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一是2021年启动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推动乌海市全社会R&D经费从2019年的2.57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9.5亿元,推动研发投入强度从2019年的0.57%增长到2022年的1.19%,位列自治区第三。二是建立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设立“科技兴蒙”资金用于政府研发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23%,2022年—2024年全市财政研发投入6300万元(市级3300万元、海勃湾区1000万元、乌达区1000万元、海南区1000万元)、7730万元(市级4000万元,海勃湾区1250万元、乌达区1230万元、海南区1250万元)、9589万元(市级5000万元,海勃湾区1538万元、乌达区1513万元、海南区1538万元),推动全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从2019年的0.72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从0.68%提升至1.3%。三是多措并举引导带动企业研发投入,实施研发投入后补助机制,累计拨付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1942.3万元。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推动2021—2023年汇算清缴中加计扣除额分别为5.28亿元、6.91亿元、6.71亿元。
(三)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一是全力保障各级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为加快拨付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及时调度资金拨付进度,对拨付率低、拨付进展慢的进行通报,督促各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快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拨付进度,2021—2023年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分别下达5164.2万元、4070.4万元、2128.1万元,我市连续三年拨付率达100%,列自治区第一。二是组织各类线上科技培训30余场次,培训各类科技人员1000余人次。引入“云科税通”研发归集服务平台,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培训3批次,覆盖培训对象达到600人次。三是全力推进政策落地工程。今年以来,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现行有效科技惠企政策6方面36条,印发《乌海市科技局2024年科技惠企政策清单》。强化政策解读,参加全市广播电台宣传2次,举办科技政策培训班3次,参加企业超过70家,赴高新区、海南工业园区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基层2次、科技政策服务“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1次,发布“一图读懂”公众号11篇,推动73户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中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同比增长7%,加计扣除额达到6.71亿元。
(四)强化对各区科技治理能力进行评价考核。一是将研究与试验发展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R&D)、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速、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突围”工程重点纳入各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任务指标,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三区政府及科技管理部门工作积极性。二是结合我市实施“双倍增、双提升”和“三清零”行动等重点工作,制定考核目标,并采取月调度的形式,指导各区推动各项科技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升基层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不断加强对各区科技工作的业务指导。一是完善与各区科技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指导各区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二是基于各区的特点和优势,帮助其明确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指导各区加强产学研合作,联合区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打造重点科技创新平台。
(二)进一步完善对各区科技治理能力评价考核机制。一是不断完善对各区科技创新治理能力评价考核机制。根据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各区实际情况,定期对考核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其科学性和适应性。二是针对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为各区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组织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各区之间相互学习借鉴优秀的科技治理经验。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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