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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乌海政字[2010]17号)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0-1001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0-03-04 00:00:00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乌海政字[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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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及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全市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进一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海南区人民政府等31个单位分别授予“主要污染物减排突出贡献奖”、“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主要污染物减排先进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丁彩鲜等20名同志授予“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对宋伯军等10名同志授予“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先进个人”称号。同时,市政府列支专项资金189.5万元,用于表彰奖励他们对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贡献。

附件:1、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市环境保护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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