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综合管理评估先进单位的通报(乌海政字〔2015〕98号)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5-1004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5-09-10 00:00:00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综合管理评估先进单位的通报(乌海政字〔2015〕98号)
作者: 来源: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一年来,全市深入贯彻“教育兴市”战略,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全市教育事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激发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乌海市第十中学等5所中小学校“综合管理评估优秀学校”荣誉称号,各奖励10万元;授予乌海市第十二中学等2所学校“综合管理评估突出进步学校”荣誉称号,各奖励5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努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全面促进我市教育内涵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中小学综合管理评估先进单位名单 

 

201591 

 

附件

全市中小学综合管理评估先进单位名单

 

一、综合管理评估优秀学校(5所)

乌海市第十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乌海附校

乌海市第二中学

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学校

海勃湾区第一小学

二、综合管理评估突出进步学校(2所)

乌海市第十二中学

海勃湾区第三小学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解读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