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乌海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地方事权部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海分站对包含重点污染源在内的29家企业和产生熄焦废水的10家企业开展执法监测。截至目前,已完成24家企业的执法监测工作。
下一步将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稳步开展后续执法监测工作,对于监测发现超标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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