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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年2月11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1 09:30:25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211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市千里山选煤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精煤、煤泥封闭料仓项目、乌海市隆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危废暂存间项目、内蒙古神隆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2月11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211日-20222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2059755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乌海市千里山选煤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精煤、煤泥封闭料仓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千里山工业园区

乌海市千里山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环诚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中煤、精煤、煤泥封闭料仓各一座。煤泥封闭料仓建筑面积为5165.52平方米,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长100米、宽50米、高12.5米,位于厂区内中部;精煤封闭料仓建筑面积为11313.12平方米,占地面积为11000平方米,长220米、宽50米、高18米,位于厂区内南侧;中煤封闭料仓建筑面积为7487.4平方米,占地面积为7280平方米,长130米、宽56米、高21米,位于厂区内北侧。

总投资1600万元,环保投资1600万元,占总投资100%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煤炭转运、堆存过程中产生煤尘,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

1.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

项目运输过程中汽车会产生扬尘,项目厂区路面为混凝土路面,通过定期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同时项目区域较为开阔,经自然扩散后产生的颗粒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2.煤炭装卸过程中产生煤尘

根据对现有工程进行的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本项目装卸过程中扬尘产生量为853.919t/a。

3.煤炭堆存过程中产生煤尘

根据对现有工程进行的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本项目堆煤过程扬尘产生量为210.214t/a。

拟建料仓封闭项目后,可减少颗粒物产生量,抑尘效率达90%,并使用并采用雾炮机定时喷雾抑尘,抑尘效率达85%,则颗粒物产生量为15.962t/a。

(2)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全封闭料仓内雾炮机、汽车、取料机、装料过程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

2

乌海市隆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危废暂存间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乌海市隆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工业场地内

乌海市隆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绿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 48.64,单层砖混结构。主要储存乌海市隆昌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滤芯,危废暂存间最大储油量为2000L(1.7t),废滤芯最大储存量为 0.5t。年储存废矿物油 6t,废滤芯 2t,危废间设置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0.002t/a,储存周期均不超过 12 个月。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滤芯分别装入油桶内由员工搬运至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最终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项目总投资 8.5 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品储存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  

项目营运期内危废暂存间储存废矿物油的过程中可能会有密封不好的油桶 会挥发非甲烷总烃,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89)罐桶损耗 率为0.01%,项目所在地海拔高度位于1001~2000m,损耗量会增加到0.0121%,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储存量为 6t/a,则本项目废矿物油在贮存过程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0726t/a,挥发量很小,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 AERSCREEN 进行本项目大气影响评价预测,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机械通风和活性炭吸附排出危废暂存间、在经过原厂区绿化吸附等措施处理,呈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搬运过程产生的碰撞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均为瞬时非固定声源,污染源强为70dB(A)左右,经过距离衰减、禁止鸣笛、厂区绿化带、围墙对噪声的衰减,厂界噪声值可降至55dB(A)以下。距本项目50米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3)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未非类收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年产生量 5kg,与生活垃圾一起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 危险废物

本项目储存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机修废矿物油和废滤芯,以及活性炭吸附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桶装收集暂存于本项目暂存间内,定期送具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处置。

3

内蒙古神隆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卡布其街神隆矿业矿区内

内蒙古神隆矿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哈立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上改扩建1座规模为10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0m3/d,采用斜管沉淀、一体化净水器与曝气生物滤池相结合的工艺来净化处理矿井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建1座轻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1344m2,主要建设内容均设置在厂房内,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单元有预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消毒处理单元及污泥脱水等。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废气污染物来自于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根据国家环保局批准实施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明确规定恶臭污染物(odor pollutant)系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本项目恶臭污染源主要来源于预沉调节池、曝气生物滤池、污泥脱水单元等,主要污染物为H2S和NH3。根据美国EPA对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结论,即每去除1gBOD5可产生0.0031gNH3和0.00012gH2S。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m3/d,BOD5进水浓度40mg/L,出水≤10mg/L,则项目削减BOD5 30kg/d(10.95t/a),由此计算产生的NH3为0.093kg/d(0.034t/a)、H2S为0.0036kg/d(0.0013t/a),产生量较少,本次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1.对污水处理站合理设计,控制曝气池的空气量,避免过量曝气造成恶臭气体排放量增加;

2.污水处理站应定期喷洒除臭剂,对池体加设盖板进行密闭,除臭效率为50%。

3.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物应尽量减少堆存时间,及时外运或综合利用。

4.四周设置绿化带,加强厂内及厂界绿化。

同时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均设置在厂房内,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无组织废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无组织恶臭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本项目员工均由煤矿内部职工调剂,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加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反冲洗排水及污泥压滤水。反冲洗排水产生量约为240m3/d;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泥产生量为25t/d,污泥含水量约为60%,污泥由污泥泵引至带式压滤脱水机进行脱水,则污泥压滤水产生量约为15m3/d。生产废水均返回预处理单元循环处理,不外排。本项目处理后的出水全部回用于项目井上和井下洒水抑尘用水和矿区绿化用水。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各类水泵、污泥泵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90dB(A)左右,采取隔声、消音、减振及车间降噪等措施后,噪声值可降低15~25 dB(A)。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泥压滤机产生的脱水污泥、活性炭滤池产生的废活性炭等。

1.脱水污泥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主要来自于斜管沉淀池和高效一体化产生的污泥。斜管沉淀池和高效一体化产生的污泥产生量为25t/d,污泥含水量约为60%,污泥由污泥泵引至带式压滤脱水机进行脱水,则脱水污泥产生量约为10t/d(3650t/a)。

项目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贮池内,脱水后暂存于脱水机房内设置的污泥暂存处内。待项目产生污泥后,对污泥进行固废危险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按照相应要求对污泥进行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危废管理要求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固废的污泥经脱水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

本项目活性炭滤池产生的废活性炭,每半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9t,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8t/a,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上述废活性炭在回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环境风险,应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暂存。

新建1座50m2危废暂存间,用于贮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条款执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建设,并做好危废库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建立明显的标识、标牌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从危废产生源头加强控制和管理,减少危废的产生量,对产生的危废及时进行收集、暂存,定期处置,避免危废的泄露和随意堆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需单独收集和贮运,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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