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9日我局拟对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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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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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新建商砼站项目 | 乌海市海南区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 | 乌海市海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汇朗环保有限公司 |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新建商砼站项目位于项目位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占地面积为19993.19m2,建设规模为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建设2套搅拌机组及生产配套设施、料场、综合办公室等设施。总投资为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万元,占总投资的3.6%。 | 1.大气环境: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排气筒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m排气筒高空排放,搅拌楼排气筒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厨房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1座20m3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产废水设3个15m3的沉淀池,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沉淀池砂石:返回生产中;除尘灰:返回生产中;废机油:集中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内,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脂: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柴油储存区设置在库房,储存间混凝土地面采用防腐防渗处理。为了防止泄露,储存间设置门栏以及配置一定的吸附物质,如毛毡,以满足全部泄漏时能够拦截柴油在储存间内。同时在柴储存区设置围堰,围堰的设置目的是柴泄漏时便于回收。加强禁火、防静电管理,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加强储存区内通风换气;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
2 |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新建商砼站项目 | 乌海市海南区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 | 乌海市金海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元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新建商砼站项目位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占地面积为20003.21m2,建设内容包括砂子储料库、碎石储料库、商砼主机楼、办公楼和磅房、门房,共建设两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86万方商品混凝土。其中水稳车间、洗砂车间及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后期不再建设。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3%。 | 1.大气环境:水泥、粉煤灰筒仓分别设置布袋除尘器,筒仓各自带一根排气筒,有效高度25m;砂子、碎石储料库封闭式钢结构,并在料仓进出口设置雾炮,定期向物料表面洒水抑尘;搅拌机分别设置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反吹至搅拌机内,仅少量逸散粉尘无组织排放;道路硬化,厂区与公路连接的道路经常清扫和洒水。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标准限值;厨房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生活废水经防渗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检测不合格混凝土、沉淀池底泥和布袋除尘灰回收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矿物油分类收集置于各自专用的带盖的密闭收集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外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要求,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三格式化粪池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商砼主机楼、碎石储料库、砂子储料库以及生产区地面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对办公生活区、厂内道路采取简单防渗,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减轻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带来的影响。危废间地面及裙脚防渗层要求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
3 | 乌海市康园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全封闭煤棚项目 | 乌海市海南区十八公里骆驼山矿区乌海市康园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乌海市康园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乌海市海环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乌海市康园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全封闭煤棚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十八公里骆驼山矿区乌海市康园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在现有的露天煤场内建设 3 座风幕式的门式桁架钢结构全封闭大棚,实现全封闭存储、作业,抑制粉尘采用导流风幕体系。包括:1、精煤场封闭面积为2100m2,一次最大储存量为 3 万吨,全年存储量为 30 万吨,常年存储量为 1 万吨;原煤堆场 1 封闭面积为 9200m2,一次最大储存量为 8 万吨,全年存储量为 86.25 万吨,常年存储量为 5 万吨;原煤堆场 2 封闭面积为 10800m2,一次最大储存量为 9 万吨,全年存储量为 93.75 万吨,常年存储量为 5 万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比100%。 | 1.大气环境:3 座风幕式全封闭煤场,抑尘采用导流风幕体系并配套设置射雾器,降尘效率 95%,3 座风幕式全封闭煤棚总占地面积 23000m2。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装隔音减震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储煤棚和厂区为一般防渗区,地面已进行硬化,渗透系数≤10-7cm/s。 6.生态保护措施:厂区周围绿化。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 |
4 | 乌海市富鑫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全封闭煤棚项目 | 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工业园区 | 乌海市富鑫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乌海市海环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乌海市富鑫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全封闭煤棚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工业园区,占地面积为 9590m2,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的露天煤场内建设 2 座风幕式的门式桁架钢结构全封闭大棚,实现全封闭存储、作业,抑制粉尘采用导流风幕体系。其中:精煤场封闭面积为 4590m2,一次最大储存量为 3.5 万吨,全年存储量为 20 万吨,常年存储量为2 万吨;原煤堆场封闭面积为 5000m2,一次最大储存量为 4.5 万吨,全年存储量为 90 万吨,常年存储量为 3 万吨。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比100%。 | 1.大气环境:2 座风幕式全封闭煤场,抑尘采用导流风幕体系并配套设置射雾器,降尘效率 95%,2 座风幕式全封闭煤棚总占地面积9590m2,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装隔音减震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储煤棚和厂区为一般防渗区,地面已进行硬化,渗透系数≤10-7cm/s。 6.生态保护措施:厂区周围绿化。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 |
5 | 内蒙古国轩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及其辅助设备设施项目 | 乌海市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产业聚集区北区 | 内蒙古国轩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内蒙古国轩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及其辅助设备设施项目项目位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产业聚集区北区,占地面积268044.93m2,项目以炭化料为原料,煅后石油焦作为保温料和电阻料,通过石墨化工序生产锂电池负极材料,年生产规模为10万吨,同时副产2万吨增碳剂。建设内容包括4座石墨化综合车间及配套储运、公辅、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2.45万元,占总投资的1.37%。 | 1.大气环境:原料上料、装出炉、包装废气排气筒DA001设置布袋除尘器(12台)+15m排气筒,除尘效率99%,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石墨化废气排气筒DA002设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雾器,脱硫效率90%,除尘效率80%,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装吸保温料废气行车自带除尘器处理,石灰石粉筒仓自带除尘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地表水环境: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脱硫废水中和絮凝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声环境:行车、混批机、筛分机、除磁机、包装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安装减震垫,并加强维护,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灰、不合格产品回用;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磁性物质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废石墨化箱体、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回收;脱硫废水污泥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运行后进行鉴定,若为一般工业固废,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若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生活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对生产厂房、成品车间、设备用房、变电站、循环水池、消防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对脱硫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防渗性能等效于2mm厚人工HDPE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脱硫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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