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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32R/2025-05989 发文字号 内发改价监认字〔2025〕1141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发改委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9-2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10-27 16:11:14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法》的通知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为规范全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不断提升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质量,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规范字〔2014〕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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